大家知道如何完成一份成功的应急预案吗,你们在面临一些紧急情况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以下是会述职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地震医院应急预案7篇,供大家参考。
地震医院应急预案篇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怀远县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院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警发布后,我院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临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刘皊、陈松、韩德会、蔡绍厚、马觐勇、杨士勇、葛云侠、韩新高、韩梅、房国友、陈五一、张怀军、王祥、刘彦、姚发成、杜正银、安家石、邢彬、白洪超、陈杰、刘军、范元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杨士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责:
1、负责指挥突发公卫事件全面领导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二、临震应急方案
我院在接到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警报后,医院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起动,进入临震紧急状态。
(一)召开医院党政工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会议,传达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二)根据震情预报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组织人员、设备仪器、货物的避震疏散。
(三)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物资。
(四)综合管理部要认真检修对讲机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
三、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医院应急组织机构迅速启动,立即采取行动。
(一)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领导小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听从上级组织调配,前往非本院地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二)通信保障。办公室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本院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办公室要为小组领导和各组长配备对讲—机。办公室要建立临时办公地点(指挥所),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院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三)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院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四)水电抢修。后勤人员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五)听从属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院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一、活动主题
以“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为主题,开展系列防灾减灾活动,普及师生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升师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二、活动时间
x月x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x月x日至x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学校“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内容
1、营造宣传氛围
(1)集中出一期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的展板——安保处。
(2)在校内悬挂宣传标语——安保处。
(3)每名学生向家长发送防灾减灾公益短信——各系学生。
(4)广播站一期主题节目——团委。
2、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1)x月x日国旗下讲话——分管校长xxx。
(2)利用主题班会上好防灾减灾安全教育课——班主任。
(3)出一期防灾减灾知识黑板报——班主任。
(4)活动周期间,各系科可根据本系实际,开展一次消防、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各系科。
(5)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我发现”活动。
学校要在开学安全工作大检查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我发现”活动,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隐患人人查找”的浓厚工作氛围。对师生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要落实责任人认真整改,并建立整改档案,确保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6)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宣传板报比赛。
由各班以防灾减灾宣传为主题办好一个专栏,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周密设计,办出特色、办出新意,各班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教育专栏。
(8)组织开展“安全法制知识手抄报”比赛活动,征集、评选一批优秀作品,在校园内设置展板,进行公开展示,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五、活动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校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有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今年是进一步提高学校应急管理与安全防范能力的关键时期,各部门、处室及系科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切实有效地推进此次活动的开展。
2、抓好关键环节,强化安全教育要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防灾减灾宣传周”内,要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积极宣传安全知识、安全常识,指导师生掌握紧急情况时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通过防灾减灾主题班会、课外活动、宣讲竞赛专题讲座、墙报、板报、观看宣传片等形式,深化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提高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探索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方联动的安全宣传教育模式,加大防灾减灾工作宣传。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教育,把安全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作为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范围,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增强广大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和应对危机的能力。
3、加强风险源头治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针对学校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应急预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结合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抓好校园消防、校园治安、防拥挤踩踏、防溺水、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重点工作以及教室、宿舍、实验室、学生食堂、图书阅览室等关键场所和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人员责任,跟踪落实解决,及时堵塞各种安全漏洞。
4、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紧急疏散演练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资源整合、物资储备,建立完善学校应急救援处置机制,实现风险预警监测和防控;“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系要结合本系实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一次紧急疏散和逃生自救应急演练,增强学生规避危险、防范侵害的意识,有效提高师生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活动总结
根据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活动情况,及时做好活动总结,进一步丰富学校安全工作台账资料,同时将活动情况图文资料通过上传至学校校园网或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及广大家长宣传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情况,营造“人人学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讲安全”的安全学习氛围。
为认真贯彻福建省减灾委《关于做好20xx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幼儿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学园师生自救自护意识和能力,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园、进课堂,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主题
科学减灾,依法应对。
三、时间安排
20xx年5月11日至17日
四、活动内容
(一)成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领导小组
组长:张珊珊
副组长:王锦芳 颜甜甜
成员:许剑英、吴清缎、吴珊妮、柯雅俐
(二)举行“八个一”活动。
1、一次启动仪式。
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园师生进行防灾减灾专题讲话,对全园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一次专题会议。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方案,布置活动安排。
3、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大型玩具等建筑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4、一次专题教育活动。
各班根据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及兴趣水平,借助集中活动、游戏或故事等组织形式,对幼儿开展防灾减灾的安全教育,帮助幼儿掌握日常基本的安全知识,懂得基本的防范方法。
5、一次防灾减灾动画片。
各班教师组织幼儿观看防灾减灾动画片《蟾童》,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6、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学园组织全员师生进行一次“防踩踏暨地震”疏散演练活动,通过模拟疏散,提高师生的应急意识及面对灾难的安全疏散能力。
7、一次防震减灾的的电子信息化宣传。
学园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群、qq群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向全园师生、家长发送宣传教育标语,增强师生、家长们的防灾减灾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行为。
8、一次总结反思。
学园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道,并做好反思、推进,重点总结本次宣传教育周工作成效及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方面,为今后开展活动做好借鉴。
一、指导思想:
以《掇刀区20xx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应急避险演练活动为主体,结合五个一活动,推动幼儿园应急避险演练活动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努力提高师幼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全体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7日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五个一活动
1、组织一次国旗下讲话。
2、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避险基本常识教育活动。(各班自行组织)
3、组织幼儿观看一次防灾减灾或应急演练专题片。(各班自行组织)
4、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活动。(各班自行组织)
5、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全园师幼)。
五、班级教育活动内容安排:
1、利用晨间谈话等形式,学习防火灾、防地震、防台风、防洪水等安全知识。
2、结合健康活动,学习防火灾知识。
3、利用夏天雷雨天气,进行现场讲解雷电知识、防水灾知识。
4、参加园内逃生演练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各班在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时形式多样,讲究实效。
2、安全知识具体落实到每次安全活动中。
3、班级宣传与家长结合,小手拉大手,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
4、日常生活中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幼儿生活的各个环节,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园、进课堂,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主题
认识地震风险,掌握减灾技能
三、时间安排
20xx年5月9日至12日
四、活动内容
(一)成立“防灾减灾日”宣传周领导小组
组长:庄丹容
副组长:张小兰
成员:何丽玲、颜明妍、李玲玲、苏小燕
(二)形式多样的活动
1、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园师生进行防灾减灾专题国旗下讲话,对全园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大型玩具等建筑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3、各班老师和保育员与学生一起防灾减灾动画片《蟾童》,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并附上照片。
4、出一期有关防震减灾的主题板报。
5、利用电子屏进行防震减灾教育周宣传。
6、利用校讯通进行防震减灾教育周宣传。
7、举行防震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警惕性,增强全园师生面对灾难的应对能力。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xx个“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深入宣传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年初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继续组织开展以地震、防火等为内容的“防震减灾”专题教育宣传月暨“5.12”安全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2日前后,具体时间由各校自定。
二、参与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寄宿制学校以消防演练为主,非寄宿制学校以地震演练为主。
三、内容和形式
(一)全面开展“五个一”教育宣传活动
1、印发一份防震减灾教育宣传材料。
2、加大应急演练活动力度,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期间,每所学校、幼儿园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地震避险或火灾逃生自救互救应急演练。做到每一名学生儿童都要参加1次以上的演练。
3、组织观看一个专题教育片。每所学校在活动期间,每周至少播放1次专题片;学生至少写一篇体会文章。
4、布置制作一个防震减灾教育图片展示板或橱窗。做到每所学校都有一块专题教育展示板或橱窗宣传栏,专题内容至少保留1个月。
5、开展一次“寻找安全避险位置”活动。学生与老师或家人一起寻找教室、家庭等场所室内外最安全的避险位置。做到参加活动的师生、家长等人人知晓。
(二)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
1、在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基础上,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加强具体指导,掌握隐患排查情况,全面细致地排查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的安全情况,重点对教室、围墙、宿舍、体育器材、水电设施等进行排查,及时整改落实,建立完善台账。
2、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装饰构件,要依法依规尽快予以加固或拆除,做好d级危房拆除工作,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四、组织与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和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五个一”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教育宣传。以“防灾减灾日”等节点为契机,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宣传普及预防灾害风险知识。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提醒学生家长配合做好灾害防范工作。
3、周密制定演练方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文件要求,结合校舍布局、学生年龄段等实际,精心制定各类应急演练具体方案。
4、演练中,要统一指挥,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要在每个楼道安排值班,做好引导。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要做好保护,不要求参加演练,确保演练安全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
5、认真总结活动开展和演练情况。各校要做好安全演练活动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拍摄影像资料保存,总结经验,解决演练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演练的实效性。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于5月15日前将“5.12”安全演练情况(总结和活动信息、照片电子版)分别报市教体局。
地震医院应急预案篇2
一、演练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防震意识和应急意识,掌握基本的防震避震知识和技能,增强应急疏散能力和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地震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此地震演练方案。
二、演练安排
1、内容:
地震演练
2、对象:全院职工
3、时间:__年x月x日x时单位上班时间,发生地震,严重威胁全体医务人员及患者的生命安全。
三、演练准备
1、使全院职工明确此次应急演练的任务和注意事项。
2、演练前学习有关地震自救知识,让职工熟悉应急避灾的正确方法。并进行以科室为单位的疏散练习,熟悉疏散线路,进行自救逃生练习。做到:
①遇事不慌,头脑冷静。
②判明情况,思考对策。
③积极自救,互帮互助。
④听从指挥,有序疏散。同时讲明演练的程序、内容、时间和纪律要求,以及各个科室疏散的路线和到达的区域。
3、演练前对疏散路线必经之处和到达的“安全地带”进行实地仔细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障碍和隐患,确保线路畅通和安全。
4、组成相关工作小组,确定人员,明确职责。
四、演练要求
1、不要惊慌,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保持安静,动作敏捷、规范,严禁推拉、冲撞、拥挤。
3、按规定线路疏散,不得串线。
4、各科主任、护士长要严密组织,认真对待,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
五、组织机构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组负责全院防震救灾各项工作的总体安排与协调。
总指挥:__
副总指挥:__
成员:__、__、__、__、__、__
1、临床各科室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般病号由当日值班护士统一组织经安全通道至空旷安全区域。
危重病人由当日值班医生及家属一同将病号经安全通道运送至空旷安全区域,同时根据病人病情继续进行治疗。
手术科室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分类对待:一是对病人进行手术时还未开腹,应立即停止手术,参与手术人员将病人转移至安全区域;二是已对病人进行开腹,但未对病人进行切除手术,应立即关腹,并将病人转移至安全区域;三是对病人已开腹,且手术已进行一半时,应迅速做完手术,并将病人转移至安全区域。
供应室立即将消毒锅电源切断,确保科室人员安全。制氧室应立即将制氧仪器电源关闭,确保不发生火灾。锅炉房应将锅炉电源立即切断,防治发生意外事件。
2、医技科室对正在实施检查及在门口外等待的患者应立即组织他们经安全通道转移至安全区域。
3、药剂科做好药品抢救与保护工作,集中发放所有药品、同时对药品做好登记、管理、造册工作,保证院内的药物正常
使用。协助行政后勤组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4、院感科做好灾后防疫工作,对全院医疗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消毒焚烧,在焚烧炉无法正常使用时,集中消毒处理填埋。协助行政后勤组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5、保卫科人员应积极做好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同时,配合各科室进行救援工作。
6、总务科做好各类物资清点整理工作,积极抢修水电设施,尽快恢复水电供应。
7、医疗应急小分队,应做好病号及伤员应急救援工作。
8、院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同时做好登记、统计、灾情损失汇总。财务科人员尽快抢救和保护好医院各类票据及现金。人事科保护好档案资料。
六、演练程序
(一)启动程序:
总指挥宣布地震应急演练马上就要开始,请大家做好准备,各就各位。
(二)演练过程
1、演练总指挥发出演练启动指令。
2、信号员发出“地震警报”第一声信号。
3、进入紧急避险状态。全体医护人员停止工作,就地避震,护住头部及眼睛,避免受伤。(约1分钟)。
4、约1分钟后,总指挥发出疏散开始,所有医护人员按疏散要求及路线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疏散,注意保持好疏散的秩序。
5、疏散完毕,除负责危重患者的医护人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清查本科患者是否安全疏散,保证所有患者及时疏散。同时,向副总指挥汇报__科室疏散完毕。
8、副总指挥负责在疏散后安全区清点医护人员及患者人数。
9、确定无异常后,副总指挥向总指挥报告演练结束,请总指挥指示。并发布演练结束指令,医护人员以科室为单位有秩序的将患者送回病室,恢复正常工作。
七、演练注意事项
1、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演练的职工,在演练开始前由本人向总指挥请假。
2、演练时,冷静、有序地组织撤离。
地震医院应急预案篇3
为确保我镇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成县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及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一)指导方针。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震前、震时、震后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二)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先进技术手段为支撑,进行科学决策;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在自救呼救和震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镇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调度全镇防震减灾工作。发生地震灾害事件,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镇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为了做好全镇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纸坊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强万祥、镇长张虎林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杨炜同志、党委副书记李春同志、副镇长李辉、杨星悦、郝会兵同志任副组长,各站所及派出所、医院、供电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镇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以及地震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
1、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至时间。
3、统一领导全镇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人员,协调驻点部队派遣抢险救灾部队。
4、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跨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解决协调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5、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向县政府请求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6、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7、统一把握震情、灾情报道口径。
(二)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导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察工作组。
1、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李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苏定辉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镇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宣传报导组
宣传报导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组长由苏定辉同志兼任,成员由党政办成员组成。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组长由武装部长郝会斌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王小强同志兼任,成员由武装部、派出所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4、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组长由武装部长郝会斌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镇卫生院院长胡志锋同志、计生办主任陈海洲同志担任,成员由卫生院、计生办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辖区学校校长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镇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5、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组长由副镇长李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财政所所长苏环春同志、民政办主任赵卫东同志兼任,成员由财政所、民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镇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6、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组长由副镇长李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民政办主任赵卫东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办、供电站及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7、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公室,组长由镇长张虎林同志担任,成员由民政、财政所、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8、督察工作组
督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纪检办公室,组长由纪检书记李春同志兼任,成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在处置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镇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县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县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镇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紧急处理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地震现场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
(1)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必要时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群众,组织建筑物的安全鉴定,查明次生、衍生灾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的发生;
(4)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进行灾害损失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4、应急行动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指挥部根据灾害种类和分布情况,迅速组织搜救被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2)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情发生后,镇政府应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认真落实。
(3)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动员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对灾区提供救助,根据需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
(4)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应急达到以下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镇指挥部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申请应急结束,由县政府批准并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应急状态。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地震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必须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须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社会救助
镇民政部门要发动社会、个人开展救助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
3、调查和总结
参与地震应急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自应急工作的总结并上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抗震救灾办公室。
六、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负责对通信系统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确保地震应急期间通讯畅通。
2、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交通运输保证,本着平震结合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工具,供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使用,并建立应急交通工具动态数据库。
3、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应急卫生救援梯队,及时提供现场创伤医疗救治、疫情处置的基本设备,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
4、治安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开展群防联防。
5、物资保障
民政部门合理建立物资的储备网络,完善镇级救灾储备管理制度,增强镇级调控能力,必要时,可依法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6、资金保障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须的专项资金由镇财政予以保障。
7、社会动员保障镇政府建立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灾害的社会动员机制,保证在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能够使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主动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地震医院应急预案篇4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以及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复医疗工作正常开展,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职机构及职责
(一)、医院地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召开小组会议,通报震情,部署防震减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2、负责保持与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络。
掌握地震动态,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动态和防震减灾措施。
3、根据上级指示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并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决定院内群众避震时间和范围。
4、检查各科室应急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
5、强化地震应急减灾知识教育,引导舆论,防止地震谣传,稳定秩序,组织全院做好地震应急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医院职工迅速做好防震准备,以及病人的疏散、安置工作和抢救伤员工作。
7、组织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报各科室应急工作情况。
白天联系医院办公室电话:xxxxxxxxx
夜间直接拨打院总值班电话:xxxxxxxxxxxx
(三)其它应急工作小组:
1、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小组,由医务处、防疫科牵头组成。负责开展住院患者及震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并配合治安保卫小组做好人员疏散。
2、治安保卫、消防小组,由安保处牵头组成。负责消防器材集中管理及调配、维护院内秩序等,并牵头组织人员疏散和抢救被埋压人员工作。
3、能源供应保障小组,由后勤处牵头组成。负责启动应急供电或照明设备、关闭供气总开关、抢修院内供电供水系统。
4、物资供应小组,由后勤处牵头组成。负责抗震救灾物资的储备、收集、调配。
5、交通运输小组,由办公室牵头组成。负责调配救护车等医院车辆。保障病人的转运、分流。
6、通讯保障小组,由办公室牵头组成。负责院内各种通讯设备联络通畅。
7、保卫现金小组,由财务科牵头组成。负责财务部门现金保护。
各小组组长分别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震后应急对策
(一)应急指挥。地震发生后,防震抗灾小组及其成员立即进入指挥一线,了解震情和灾情,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以及医院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启动应急方案,完成各自任务。医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召集会议,部署、协调和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落实参加医疗救护工作的人员,开展现场急救、伤员护送工作。立即优先确定指挥部专用车辆,保证用车。并根据需要随时增加交通车辆。保持医院与上级部门及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组建专家组并立即开展救助活动,确定救治方案,负责咨询建议、技术指导等。
(二)人员疏散、转移。按照疏散路线,组织医务人员和患者疏散和转移。对于能够自主行动的患者,要求按确定的路线疏散、转移,必要时还要帮助其他患者的疏散、转移。对于不能自主行动或者由于病情严重不能移动的患者,分别按应急预案和病区人员疏散、转移方案规定要求,由医务人员负责疏散、转移。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医院楼前停车场为人员疏散后的集中区域。
(三)抢救和抢险。医务人员应立即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在专业抢险队伍和人员未到之前,在疏散、转移人员和抢救伤病员的。同时,组织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控制被压埋人员险情。(四)检伤分类。医院要明确划分危险区域、安全区域和抢救区域。发生地震灾害后,将疏散、转移出的患者安置在抢救区域,其他人员安置在安全区域。医院急救人员对抢救区域的伤病员立即组织抢救,并安排专业人员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即按轻、重、危重、死亡分类,分别以不同颜色的伤病员卡做出标志,置于伤病员的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五)救治与病员安置。医院急救人员以及其它医疗救治力量,对检伤分类的伤病员立即进行后续救治工作。医院根据上级部门及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及时分流病人到安置医疗机构或安置区域,或接收并救治其他医疗机构转送的伤病员
(六)信息收集、反馈。医院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分流情况、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本医院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七)应急响应终止。伤病员在医院得到救治,医疗卫生救援及防疫工作完成后,经当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三、地震应急及人员疏散注意事项:
(一)地震时,做到不要惊慌,千万不要跳楼,先采取就近避险,可选择桌下、床下、大橱柜旁、坚实的墙边或洗手间,蹲下并护住头部;
(二)强震波一过即按疏散线路撤离,下楼时尽量成一路纵队(体弱、病重的除外)留一定的楼道,便于楼上人员撤离,以避免碰撞、拥挤、踩伤;
(三)医务人员如遇灾情,必须在岗,协助科主任、护士长及时疏散病人,不要惊慌,做好安抚和宣传工作。在患者及家属撤离后,就近楼梯成一路纵队下楼,不要拥挤,避免受伤,并集中到各科室集合地点,负责保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安全,尽量不延误危重病人的救护,并注意安全;
(四)工作日白天发生地震时,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指挥医务人员组织患者及其家属疏散,不得擅离岗位,要有秩序地将人员带到安全区域。医技科室和门诊科室由相关负责人组织科室人员帮助疏散就诊病人;
(五)晚上或节假日、休息时间发生地震时,值班人员应组织患者及家属转移,各科主任、护士长应迅速到位有序地指导患者及其家属疏散,各科人员在得知震情后立即赶赴医院参加疏散;
(六)楼梯转弯处要有医务人员或保卫科人员照明和指挥,避免碰伤、踩伤;
(七)各科室值班人员必备手电筒、应急灯、蜡烛等,并经常检查保证有充足电源。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未尽事宜由院防震抗灾领导小组临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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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医院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组织体系
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响应机制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监测报告
4.1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預測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地震預報,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5、应急响应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发布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指挥与协调
6.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重大地震灾害
6.2.1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恢复重建
7.1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保障措施
8.1队伍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預測、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内地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内地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发布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发布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附则
11.1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11.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地震医院应急预案篇6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地震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消除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平凉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下,贯彻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协同行动、专群结合的工作原则,有力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地震局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民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人武部部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地震局、发改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局、文广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粮食局、煤炭局、商务局、规划局、旅游局、电信局、气象局、电力局、公路段、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武警灵台支队、公安消防大队、寿险公司、财险公司、石油公司、东运集团灵台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制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3)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
(4)根据重大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5)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紧急支援。
(6)统一审核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7)协调乡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2.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震局,主任由县地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监测、灾情信息、新闻宣传、物资保障等小组。
2.4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收集、汇总、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制定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并督促落实;协调配合外地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3)监视震情和提出震情趋势会商意见。
(4)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统一信息发布渠道和内容,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
(5)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6)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地震局负责对地震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传递和汇总;将震情、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并及时提出震情监测方案和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建立健全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和宏观观测网,确定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灾情速报和宏观异常观测。
3.2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3.2.1地震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预测时间和灾害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即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即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即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3.2.2地震预警的发布
全国性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
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可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地震局报告。
3.3预警预防行动
地震预警预防行动,是依据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短期地震预报—临震预报的递进式预警,分别采取相应的防震工作部署及预防行动。
3.3.1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与防震工作部署
县地震局根据国家、省、市划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提出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批转执行。
3.3.2短期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
短期地震预报发布后,县地震局按照市地震局的安排,及时开展全县震情跟踪监测,提出防震工作方案,上报县防震减灾指挥部,由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及时部署防震准备工作。
3.3.3临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
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发布临震预报后,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有关部门对重大工程、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3)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适时组织群众疏散和重要财产转移。
(5)采取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措施。
(6)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
(7)督促落实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第四章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地震灾害事件等级
(1)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Ⅱ级:重大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至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Ⅲ级:较大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至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Ⅳ级:一般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5~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分级管理有关规定,一般或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Ⅳ级或Ⅲ级响应;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国务院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Ⅰ级响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的先期处置,均以事发地县人民政府为主。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县地震局立即向省、市地震局震情值班室获取地震参数,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2震情灾情速报
震情灾情速报工作由地震部门负责。地震灾情速报人员在震后30分钟内用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市、县地震部门报告震感、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程度等情况。县地震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地震灾情速报信息,在1小时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地震灾情首报后,地震灾情速报员和地震部门应进一步调查了解核实灾情,进行续报。地震灾情速报人员应按震后1、2、6、6、6…时间间隔向地震部门报告灾情动态信息。县地震局在灾情首报后至省、市、县地震现场工作组到达震区之前,确定专人负责与有关部门和灾情速报网保持联系,按1、2、6、6、6…小时的时间间隔向上级地震部门报告地震灾情动态信息。并将各种渠道了解、掌握和汇总的地震灾情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4.2.3地震灾害损失报告
县民政局负责地震灾害损失的收集、汇总、核查、报告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为主、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将本行政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地震灾害损失情况报告同级民政部门。县民政局负责将审核汇总的全县地震灾害损失情况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2.4信息发布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灾区乡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
4.3指挥与协调
4.3.1Ⅰ级、Ⅱ级响应
i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政府领导,同时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
Ⅱ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地震应急工作,统筹调配本省及各市州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实施搜救,负责人为省政府领导。
4.3.2Ⅲ级响应
在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地震应急工作,并启动本预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1)县政府及时召开抗震救灾紧急会议,根据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市地震局和市民政局。
(2)派遣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大队、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现场工作队以及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救援。
(3)请求市地震局派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赴灾区开展震情监测、震害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
(4)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护送、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
(5)督促灾区乡镇政府及时开展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灾民疏散和安置,对党政机关、银行等重点目标加强保卫。
(6)调集全县力量对地震灾区进行支援和救助。
4.3.3Ⅳ级响应
在市、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请求调用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或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搜救支援;经省政府授权,省地震局组织、协调全省的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地震局局长。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告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地震局、民政局。
(2)及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督导灾区所在乡镇政府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预防和平息地震谣言等事件。
(3)县地震局协助省市派出的地震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烈度和灾害评估等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4)根据灾情和受灾乡镇政府的请求,县政府确定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支援。
(5)必要时请求省市地震局支持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4.4地震现场紧急处置
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制定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迅速撤离危险区的居民,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2)迅速实施紧急医疗救护,落实伤员转移、接收与救治措施。
(3)迅速抢修毁损的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落实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简易住所和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开展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5)设定警戒区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疫情的发生。
(6)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必要措施。
(7)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协调社会力量提供援助。
(8)向单位和个人征用、调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9)组织调配志愿者和灾区有能力的公民有序参加抗震救灾活动,并为灾区政府提供信息和后勤保障等服务。
(10)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11)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等工作。
4.5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县地震局协调组织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县武警中队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县消防大队组织调动人员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并抢救被压埋人员。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
县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
县水务局、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供、排水设施进行抢排险。
县交通局、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破坏的交通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各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救援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灾区应急与救援工作的队伍应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水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县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县民政局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和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8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安监局、工信局、煤炭局负责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县国土局会同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监测地质灾害险情。
县发改局、安监局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行业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9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县地震局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小组,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或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根据灾情,可通过市人民政府向邻近灾区的市(县、州、区)人民政府请求援助。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县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灾区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4.11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县地震局协助国家或市级地震灾害评估小组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2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规范准确地做好地震信息发布工作。
4.13应急结束
(1)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
(2)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3)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较大地震发生的可能。
(4)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可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第五章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健全完善通信网络,及时更新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配备应急通讯设施,确保应急通讯畅通。
地震局应迅速开通通信网络,采用一切快捷有效的通信手段传递信息。若震区公共通信系统破坏中断,县工信局及时协调中国电信、移动和联通公司等电信运营企业启用应急机动通信,保证与震区的通信联络。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要及时恢复本部门受损的通信设施,及时为抗震救灾应急通信提供保障。
5.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县地震局和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要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准确掌握重点监视防御区拥有的各种救援设备的性质、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及时更新。
县气象局做好地震中心移动气象观测站等设备的储备。
5.3应急队伍保障
5.3.1应急队伍的资源
人员抢救队伍: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县人武部和武警部队、乡镇基干民兵、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
工程抢险队伍:电力设施抢险、通信设施抢险、交通设施抢险、市政设施抢险、水利设施抢险、建筑工程抢险、特种结构抢险、矿山抢险等队伍。
次生灾害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各级医院急救医疗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小组。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5.3.2应急队伍组织方案
应急队伍组织方案表
队伍类别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人员抢救队伍
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
国家、省、县地震救援队、县武警中队
邻区地震救援队
工程抢险队伍
当地抢险队伍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邻区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
公安、消防部队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邻区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
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当地后备医疗队
附近军队医疗队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县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省、市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邻区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县地震局和住建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省、市地震局和住建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邻区地震局和住建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5.4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东运集团灵台分公司及运输企业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铁道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5.5电力保障
县电力局负责维护和抢修地震灾区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及设备,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5.6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食药监局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时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保障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民政等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抚慰、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帮助。
5.7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8物资保障
县发改局、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县商务局负责调配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市场供应。
县民政局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9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款项的筹集。
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济资金的发放和社会救助资金的接收及管理工作。
5.10社会动员保障
地震灾区各级政府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县人民政府要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其他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为灾区开展捐款捐物等活动。
5.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利用城市公园、绿地、林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在公共场所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5.12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主要包括防震减灾综合信息系统、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地震现场信息的接收处理系统和应急指挥通信与视频会议系统。
第六章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
6.1公众宣传教育
6.1.1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
县地震、科技、民政、农牧、教育、文广等部门要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掌握正确的防震减灾知识。
6.1.2向社会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
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的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6.2培训
各级防震减灾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6.3演练
各级防震减灾指挥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充分整合应急救援力量,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6.4监督检查
经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授权,由县地震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灵台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第七章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有感地震应急
当我县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县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社会舆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意见,及时报告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指导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7.2矿震和水库诱发地震速报
当发生m3.0级以上矿震或水库诱发地震时,县地震局立即向市地震局获取地震参数,并报告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同时开展震情与灾情速报,视情况做好应急工作。
7.3平息地震谣??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当地政府应及时上报县地震局。由县地震局负责,派出工作组调查谣言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工作;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指导谣言发生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地震局。
7.4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期间,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应急戒备,强化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
7.5邻近地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近地区,但对我县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第八章附则
8.1预案的制定
8.1.1制定专项预案
1.制定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专项预案。由县卫生局牵头,县食药监局、环保局、质监局配合,制定应急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队伍日常管理和培训演练方案,明确应急队伍规模,人员来源(包括地方和部队两块)。合理划分应急小组,指定小组负责人,明确职责任务、队伍集结方式、应急卫生药品器械储备供应等信息,掌握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伤员接收救治能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对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灾区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预警防治。
2.制定应急通信保障及通讯设施抢修专项预案。由电信公司牵头,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配合,按照保障抗震救灾通信要求,制定应急通信保障和快速启用方案,确定抢修应急通信必需的装备设备型号、数量、储备地点、管理人员及联络方式。
3.制定电力设施保障及抢修专项预案。由县电力局负责,按照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医院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点等电力供应不间断的要求,制定应急电力抢排险方案。组建电力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队伍集结方式,抢修损坏供电设施设备、车辆储备与调拨,备用发电机和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绘制并及时更新电子版城乡电网分布信息图表。
4.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及抢修专项预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公路段配合,负责制定道路桥梁抢排险方案,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设施抢险抢修。组建交通设施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队伍集结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定抢修损坏道路桥梁必需的设施、设备、材料、车辆储备与调运。绘制并及时更新电子版城乡道路桥涵、交通沿线次生灾害源分布信息图表。制定应急交通运输保障社会车辆紧急征用方案,明确征用方式及补偿办法,掌握社会车辆运力分布、车主以及联络方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协调运力,保证优先运输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疏散。
5.制定全县设施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制定供排水、供暖、供气等全县基础设施抢排险应急方案,抢修恢复全县基础设施,满足灾区民众生活生产所需。组建全县基础设施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集结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定必需的应急抢排险维修器材的储备与调运。绘制并适时更新电子版给排水、供暖、供气管网分布等全县基础设施信息图表。制定建筑物工程抢排险方案,组建队伍,明确职责。摸清工程抢险所需起重、挖掘、破拆等设备社会分布,制定紧急征用方式及补偿办法,适时更新相关信息。
6.制定救灾救助物资保障专项预案。
(1)由县民政局负责,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应急救灾物资存储、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机制,确定城区内救灾物资存储种类、数量、地点、调拨及配送方式,建立大宗救灾物资的生产厂家、调配渠道、紧急配送方式,适时更新相关信息。制定调入和捐赠救灾物资的接受、保管、发放等制度。明确组织、联络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县公安局、武警支队配合,制定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方案,确定灾民转移和安置路线、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发放站等。
(2)由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按照防护用品、生命抢救、救援运载、临时食宿、污染清理、动力燃料、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照明设备、通讯广播、交通运输和工程材料分类统计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绘制储备情况统计表和分布图。分析评估全县各类灾害事故危害预测等级,建立物资储备更新管理制度,制定救灾物资储备安排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所需应急物资种类和储备数量。
7.制定治安保障专项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武警支队配合,制定灾区、重点目标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制定火灾预防及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火灾预防及抢排险方案,建立更新火灾灾害源信息库。
9.制定地质灾害预防及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国土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预防及抢排险方案,建立更新地质灾害源信息库。
8.1.2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灵台县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内部评审,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县地震局备案。
8.1.3制定重点监视区和监视防御区地震应急预案
由县地震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8.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企业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地震局备案。县地震局要制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报市地震局备案。
本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若涉及重大事项变更或调整应适时修订。本预案由县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修订,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县地震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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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医院应急预案篇7
一、绳索自救法:
家中有绳索的,可直接将其一端拴在门、窗档或重物上沿另一端爬下。过程中,脚要成绞状夹紧绳子,双手交替往下爬,并尽量采用手套、毛巾将手保护好。
二、匍匐前进法:
由于火灾发生时烟气大多聚集在上部空间,因此在逃生过程中应尽量将身体贴近地面匍匐或弯腰前进。
三、毛巾捂鼻法:
火灾烟气具有温度高、毒性大的特点,一旦吸入后很容易引起呼吸系统烫伤或中毒,因此疏散中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起到降温及过滤的作用。
四、棉被护身法:
用浸泡过的棉被或毛毯、棉大衣盖在身上,确定逃生路线后用最快的速度钻过火场并冲到安全区域。
五、毛毯隔火法:
将毛毯等织物钉或夹在门上,并不断往上浇水冷却,以防止外部火焰及烟气侵入,从而达到抑制火势蔓延速度、增加逃生时间的目的。
六、被单拧结法:
把床单、被罩或窗帘等撕成条或拧成麻花状,按绳索逃生的方式沿外墙爬下。
七、跳楼求生法:
火场切勿轻易跳楼!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住在低楼层的居民可采取跳楼的方法进行逃生。但要选择较低的地面作为落脚点,并将席梦思床垫、沙发垫、厚棉被等抛下做缓冲物。
八、管线下滑法:
当建筑物外墙或阳台边上有落水管、电线杆、避雷针引线等竖直管线时,可借助其下滑至地面,同时应注意一次下滑时人数不宜过多,以防止逃生途中因管线损坏而致人坠落。
九、竹竿插地法:
将结实的晾衣杆直接从阳台或窗台斜插到室外地面或下一层平台,两头固定好以后顺杆滑下。
十、攀爬避火法:
通过攀爬阳台、窗口的外沿及建筑周围的脚手架、雨棚等突出物以躲避火势。
十一、楼梯转移法:
当火势自下而上迅速蔓延而将楼梯封死时,住在上部楼层的居民可通过老虎窗、天窗等迅速爬到屋顶,转移到另一家或另一单元的楼梯进行疏散。
十二、卫生间避难法:
当实在无路可逃时,可利用卫生间进行避难,用毛巾紧塞门缝,把水泼在地上降温,也可躺在放满水的浴缸里躲避。但千万不要钻到床底、阁楼、大橱等处避难,因为这些地方可燃物多,且容易聚集烟气。
十三、火场求救法:
发生火灾时,可在窗口、阳台或屋顶处向外大声呼叫、敲击金属物品或投掷软物品,白天应挥动鲜艳布条发出求救信号,晚上可挥动手电筒或白布条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
十四、逆风疏散法:
应根据火灾发生时的风向来确定疏散方向,迅速逃到火场上风处躲避火焰和烟气。
十五、“搭桥”逃生法:
可在阳台、窗台、屋顶平台处用木板、竹竿等较坚固的物体搭在相邻建筑,以此作为跳板过渡到相对安全的区域。
家里的每个成员都要熟悉这份预案,最好全体家庭成员试着从每个房间徒步走向逃生出口,这样可以确定所有的逃生方法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以备在消防和抗震中快速疏散逃生
一、指导思想:
以《掇刀区20xx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应急避险演练活动为主体,结合五个一活动,推动幼儿园应急避险演练活动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努力提高师幼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全体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7日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五个一活动
1、组织一次国旗下讲话。
2、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避险基本常识教育活动。(各班自行组织)
3、组织幼儿观看一次防灾减灾或应急演练专题片。(各班自行组织)
4、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活动。(各班自行组织)
5、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全园师幼)。
五、班级教育活动内容安排:
1、利用晨间谈话等形式,学习防火灾、防地震、防台风、防洪水等安全知识。
2、结合健康活动,学习防火灾知识。
3、利用夏天雷雨天气,进行现场讲解雷电知识、防水灾知识。
4、参加园内逃生演练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各班在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时形式多样,讲究实效。
2、安全知识具体落实到每次安全活动中。
3、班级宣传与家长结合,小手拉大手,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
4、日常生活中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幼儿生活的各个环节,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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