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是我们经常运用到一种文字报告,我们使用到申请书的场景越来越普及了,为了申请得到解决就胡编乱造,这样的申请书是毫无存在价值的,以下是会述职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年民事强制申请书7篇,供大家参考。
2024年民事强制申请书篇1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等)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列文:
2024年民事强制申请书篇2
申请人:曹x,女,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阳新县大王镇下海村七组。
委托代理人: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凌。
被申请人:伍xx,男,1963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阳新县兴国镇东岳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xx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阳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x
篇三:强制执行申请书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年__月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依据:()深宝法民初/重字第号民事判决/调解/裁定书。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拒不全面履行生效判决。
被申请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此致
篇四: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同上)
请求事项:
强制执行χχ市χ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写明事情的`起因、经过及有关行政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以及执行结果等)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2024年民事强制申请书篇3
申请人: ,男,49岁,汉族,住西山,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1: 机床有限公司,住所地:
电话:
被执行人2: (公司股东)
电话:
被执行人3: (公司股东)
电话:
被执行人4:ccc(公司股东)
电话:
被执行人5:vvv(公司股东)
电话: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五被执行人履行( )浔民初第425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2.强制五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 )浔民初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 )贵民三终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 年 月 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 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f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2024年民事强制申请书篇4
xxxx:
申请人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干部,住xxxxxxxx161号。
委托代理人xxx,男(女),xxx年xx月xxx日出生,汉族,xx干部,住xxxx家属院。
被申请人xx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xxx路。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
一、申请执行依据
xx人民法院(xx)x民初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
二、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xxx)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x人民法院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x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申请人xx借款本金xxx元及利息。利息依据本金自xxx年x月x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还款之日止。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判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手书签名)
xx年xxx月xxx日
2024年民事强制申请书篇5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民初字 第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搬家腾地的义务,将其所使用的 街 号房屋 间腾空交申请人拆除。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系经 区房地产管理局批准的拆迁人,在 居住区范围内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拆工作。.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达成拆迁协议书后又反悔,拒绝履行拆迁协议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请 区人民法院处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 民初字 第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在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将其所使用的 街 号房屋 间交申请人拆除,迁至申请人为其安置的 大街 号进行经营。.判决作出后,被申请人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其义务,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
2024年民事强制申请书篇6
申请人: _________,汉,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所: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_________,汉,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所:_________
申请执行依据:
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200___)____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____________元及其利息_________元(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年___月___日,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而生效结案。调解书约定被申请人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申请人______元。被告于___年___月___日已支付赔偿费_________元,尚有_________元未支付。被告于___年___月___日又要求原告再次签订协议书并注明已收过其已支付的赔偿费用,且延迟之前规定的`最后日期。但如今被告并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剩下的赔偿费用_________元。
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____________元及其利息_________元(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4年民事强制申请书篇7
申请执行人: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职务:经理 电话:
被执行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x年九月三日作出的顺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x年七月一日至x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x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顺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x年七月一日至x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x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法院
申请人:
北京分公司
年 月 日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