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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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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8篇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1

粮食中心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由分管领导带队,按照时间安排对辖区内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进行了一次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部门联系,摸清基本情况

我们主动加强与工商部门联系,摸清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粮食经营户整体情况,经过摸排,全县有各类粮食经营企业5户,均已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收购个体工商户60家,只有少数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这次检查主要是重点针对尚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个体工商户。

二、领导重视,认真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县粮食中心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于这次专项检查正逢早稻收购和重新换发、认定《粮食收购许可证》期间,工作繁杂特殊,为此,及时召开了班子碰头会,对检查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成立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赖礼三任组长,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县20xx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措施。同时及时开展专项检查,8月期间,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粮食收购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其是否及时换发新证,是否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有无证收购的现象。

三、坚持宣传政策与检查服务并重,树立粮食部门的干部良好形象

我们坚持宣传政策与检查并重,印制粮食收购许可政策宣传资料,逐户发至粮食经营者手中,动员督促他们及时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做到持证合法经营。通过督促检查,工作效果明显,有25家个体工商户已到粮食部门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其余对象也在陆续申办,有望在8月底前实现粮食个体工商户收购资格办证全覆盖。同时我们本着检查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指导粮食经营者掌握办证要领和节点,正确建立和报送粮食经营台帐数据,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塑造了粮食部门干部良好形象。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2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xx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xx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

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2)、对粮食库存、粮食统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为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加强粮食统计监管,确保粮食统计数量准确无误。我们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于6月底对全区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工作开展全面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弄虚作假

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xx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4)、对最低价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3

_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

根据临沧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__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__〕30号)文及__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实施__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的通知》(云办发〔20__〕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__20__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临沧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制度》和相关的配套政策。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主题,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月活动实施,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法及取得实效

__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重点,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并于20__年10月15日顺利通过临沧市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督查小组的检查验收。在整个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中,__粮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努力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于20__年9月10日前完成《__20__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以(云政办发〔20__〕190号)文成立由__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组成的__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对实施方案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修正,并根据__粮食上市情况,于20__年10月9日按实施方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为按质按量做好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__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早在20__年1月1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云政办发〔20__〕28号)文批转实施《__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四项制度主要是粮食执法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合工作制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照市粮食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__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__〕30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听取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县粮食局工)作汇报,及时安排县粮食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工作。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安排相关的执法经费,县粮食局也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印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大版、手册及宣传资料,市内第一家配置了粮食执法车辆,各相关部门也都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根据市上规定每年9月为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并结合我县粮食主要品种包谷上市的时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根据县粮食局与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确定__的粮食监督大检查活动分为两步工作,第一步,粮情调查、监督检查,以粮食部门为主,并将情况提供相应的职能部门;第二步,执法监督,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为主,并将长期开展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10辆(次)。预计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48户,其中: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11户;纳入监管对象但未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37户。实际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51户,超预计完成3户,监督检查涉及6乡7镇,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粮油质量、原粮卫生、经营户仓储设备等相关粮食安全问题,以教育

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形成粮食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搭建良好平台。为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不足

通过开展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__社会粮食流通经营秩序总体保持良好,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粮食经营台帐不够健全。全县共发放粮食经营统计台帐15户,实际设立报送粮食收购经营台帐6户,在设立粮食购销经营台帐6户企业中,少部分企业还存在上报数据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二是季节性购销粮食的经营户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周期短,难以监控;三是证照不规范。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经营户,虽然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但不正常经营粮食,有的经营户虽有营业执照,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中未注明粮食收购;四是从20__年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至今,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仍处在暂行阶段,因此,历年__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未采取较硬的措施,在经营者意识中存在办证不办证一样的心理;五是部分个体户存在粮食与其他货物同时经营,由于商铺面积较小,粮食其他货物混在堆放,存在粮食食品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实施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在努力维护好县域粮食流通秩序的同时,保证粮食质量的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再作一次全面的完善、整改,务必在年度前完成整改任务,使每户上规模粮食经营户建立起粮食经营台帐,并保证上报数据真实,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安全,经营规范;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确保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深化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打造诚信、阳光部门;四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宏观调控,按《云南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时时把握市场动态,掌握市场第一手资料,为做好县域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早预防、早准备,保证县域粮食安全。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4

按照市农粮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要求,粮食中心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组织抽调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按照时间安排对县内从事早稻收购的各类粮食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摸清基本情况

全县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8户,其中:地方国有粮食企业2户,中央粮食企业1户,私营加工企业3户,个体工商户3家,50吨以下粮食工商户近60户,这次检查主要是针对已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

二、开展监督检查

粮食中心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召开了班子碰头会,对检查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成立了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三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20xx年8月30日-9月1日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精干力量对中储粮直属库、县粮食收储公司、县粮食加工厂和3家私营加工企业和部份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粮食经营主体执行早稻收购政策和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滤布检查采取看、问、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查阅了被检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检查结果满意

通过对相关粮食经营主体的全面检查,结果表明总体情况是好的。一是贯彻落实了粮食收购政策。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主体都具备收购资格,执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及时支付粮款,各企业早稻实际收购价格均高于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格,不存在违背粮食收购政策的现象;二是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各粮食经营企业台帐记录规范,数字真实、准确,与统计报表数字一致,且保存时间均在规定年限以上;三是执行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各粮食经营企业能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粮食流通中心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不存在虚报、瞒报、漏报、拒报、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私营粮食加工企业统计台帐未设置原始记录,我们对其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规范文明执法

我们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检查,制定了早稻收购检查工作方案,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做到亮证检查,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并以“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把这次专项检查作为服务企业的平台,做到检查和服务并重,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完善粮食经营台帐等内业资料,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树立粮食部门干部良好形象。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5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市粮食局 [20xx]5 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抽派并组成 5 人工作小组,对全县具有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南岸粮食储备库、百姓园米业公司等单位的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1 、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这次共检查了南岸粮食储备库、白岩贡米业、金龙米业、帅哥米业等 5 个粮食储存、加工企业。 20xx 年粮食收购量为 7468 吨,这些企业都按规定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连续实施了年度审核审查,具备合法粮食收购资格。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粮食收购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质量不低于中等标准。执行现金支付收购,一手钱一手货,不存在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行为。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努力下,各收购企业都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 2 、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我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区,加之去年因天旱减产严重,因此, 20xx 年收购的粮食基本上是当年新粮,且是单一的中稻品种,无混杂收购现象。由于干旱减产,各企业收购粮食价格都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大都在每 50 公斤 95 元左右。南岸粮食储备库是我县唯一的地方粮储备企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该库设施齐全,管理规定,库容量充足,严格落实“三专四落实”要求,具有一定的储粮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6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苏粮检[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经过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于11月15日至19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制定方案

在这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中,分管局长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下发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内容的六大要求,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一是秋粮收购资格核查,这次我们对全区67家领取经营资格证的私营粮食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其中34家有的停产,有的破产转项,有的被其它企业合并,对这30多家我们将通过媒体和有关法律途径予以公示,注销他们粮食收购资格,正常经营的32家经营状况较好,并且都能达到收购资格核查内容和标准。同时我们重点抽查了部分个体工商户,他们都能守法经营,有2家许可证过期未验证,我们当场责令在7日是内进行验证。

二是对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最高库存量进行现场核定。这次我们对全区32家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粮食最高库存量进行逐一核定,在核定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理解不积极配合,带队的朱局长亲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对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有关规定,从而使被核定的每个企业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从原粮和成品粮的最高库存作了既科学又严谨的核定,并要求每个企业法人在最高存量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三是严格要求被查查的每个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做好经营台账和月报表工作。这次我们为32家粮食经营企业逐家送去了由宿豫区粮食局印制的“宿豫区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粮油购销存统计台账”和“宿豫粮油经营企业(个体)购销存月报表”,告知他们如不按要求做好“台账”和报送“月报表”将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给予相应处罚。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要求我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粮食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要做好全区粮食经营者换证、验证工作,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全区60多家已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有半数不再经营但证件仍然在他们手中,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法律途径给予注销,二是要对新申请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也就是不但要看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要进行实地检看,如实地检看达不到规

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监督对象要全覆盖,包括国企、私营、个体工商户及跨县收购者,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严格查处,此项检查对稳定全区粮食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个别企业囤积居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区粮食收购市场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7

依据20xx年xx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市农粮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一年来,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农业和粮食局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全体职能股室的配合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了粮食库存、粮食收购资格换证、早稻和中晚稻粮食收购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及xx省监督检查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工作、就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体系建设工作

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法律体系建设和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规范了粮食执法行为,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完善和补充,特别是在粮食行政执法主要处罚依据和种类及粮食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学习,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

二、开展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认真按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有粮食库点xx个,仓房xx座。

(1)、粮食库存数量情况。以3月25日为检查时点,经检查粮食统计帐面数为xxx吨;分品种:全部为稻谷,其中早籼稻xxx吨;分性质:省级储备粮xxx吨,县级储备粮xxx吨。按规定程序采取测量计算法进行计算,粮食实际库存数量与保管账、统计账一致。做到了数量真实,账实相符。

(2)、粮食库存质量情况。经检查现有粮食库存质量较好,全部达到三等质量标准,有的还达到了二等质量标准。在清查实际数中,粮食收获年限为20xx年xxx吨,20xx年xxx吨,20xx年xxx吨。

(3)、储备粮轮换情况。20xx年xx月人民政府下达储粮轮换计划xx吨,20xx年4月份县储粮陆续轮换出库,10月份完成县储粮轮换收购入库。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拔付使用情况。经核查20xx年度我县粮食收储企业应收政策性粮食补贴xx万元,实际收到补贴xx万元,政策性粮食补贴已全部拔付到位。

三、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

为做好今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农业和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xx月xx日至xx日止为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次检查中吊销1家个体工商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四、早稻和中晚稻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9月至11月我们开展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对各类粮食收购资格主体、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最低价收购库点进行巡查。今年早稻和中晚稻粮食市场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大的波动、更没有出现抢购粮食不法现象,为粮食收储企业今年粮食收购提供市场保障机。截止到今年11月10日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累计收购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xxx万市斤,其中早稻xx万市斤、中晚稻xx万市斤。

全年开展监督检查(次数)16次、出动人员(人次)68次,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其中责令改正(例数)1例,警告1例,

五、粮食供应监管工作

(1)、为保质保量军粮供应、严格遵守粮食供应有关政策,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本地粮食供应工作特点,制订了完善粮食供应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粮食供应质量和服务态度跟踪卡制度,确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所供应的粮油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粮油卫生标准。

(2)、创新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多次进行听取粮食供应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千方百计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粮食供应服务工作。

六、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工作

为确保粮食仓储设备和储粮安全。年初制定了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防火责任状,今年八月、十月两次对全县十七个收储站储粮库点安全隐患分别进行了排查,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粮食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以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有待于提高。二是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还不是经常化、日常化,依赖性较强。三是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太相适应,工作有时还存在流于形式,瞻前顾后。

八、20xx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10周年《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县城主要路口悬挂横横幅标语2-4条、印发宣传材料800份,强化依法行政,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对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地位。

2、更新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的水平。

3、指导各类粮食经营者,建立和规范粮食经营台账,并按时报送各类报表。

4、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监管及仓储设施设备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同各类粮食经营者信息联系,促进依法行政。

6、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夏粮、秋粮市场的检查力度。

2023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篇8

一、开展春节粮油市场检查。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30—2月5日,相对集中4天时间,由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粮食、工商、质监、食药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的16家粮(油)加工单位、10家超市、1家油脂专营店、1个粮油批发市场的11家粮油经营个体户和部分水稻专业合作社开展了节日粮油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粮油市场总体情况较好,粮油库存充裕、价格平稳、品种丰富、管理规范。

二、开展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评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根据省粮食局《关于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市“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对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会议,明确了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按照市放心粮油工程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办公室精心组织,认真做好xx市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3月初拟定了xx市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了评审通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开展应急储备粮季度检查。

按照《xx市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成品粮应急储备进行了季度检查。重点检查成品粮应急储备库存数量、品种、质量是否符合承储要求,账表卡记录是否真实,储粮卫生环境和安全设施是否达标,仓储管理是否规范等实地进行了逐项检查。

四、开展放心粮油季度考评。

按照、《xx市放心粮油监管考评实施办法》,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市14家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进行了检查考评。从检查考评情况看,我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符合规范要求,在全市粮油生产、经营中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严格的检查考评,进一步提升了示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和质量意识,营造了粮油产品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放心粮油”创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组织放心粮油供需对接。

为扩大“放心粮油”的覆盖面,我局采取“部门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于3月中旬组织国家级放心粮油销售店大统华超市与国家级放心粮油加工企业海斌农机专业合作社、常州市级放心粮油加工企业保生米业进行供需对接,带领超市负责人对2家大米加工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使放心粮油供需对接洽谈顺利推进。

六、对网民发帖反映购买溧阳牌子的大米有打蜡嫌疑进行调查。

常州市局来电交办我局调查网民“爱德华剪刀手”发帖反映在常州兰陵菜市场买溧阳牌子大米有打蜡嫌疑事项,接电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带队,会同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大米加工单位海斌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没有发现大米打蜡现象。常州粮油质检站对“问题大米”进行了抽样检测,没有检出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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