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的工作就要结束了,是时候认真写年度总结了,我们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是时候拿起笔写一下年度总结了,以下是会述职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低保年度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低保年度总结篇1
我叫xx,20xx年四月,我因工作需要从xxxx居委会转调到xxxx,担任副主任,同时分管民政工作,一年来六安里社区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xxx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要求,在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下,居委会干部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圆满完成了民政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低保管理工作
xx里居委会,人口多达20xx户,5776人,且贫困人口较多,人员错综复杂。自接管民政工作以来,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对受理的低保申请,逐一入户调查,走访邻里,核实查证,收集材料,进行初审,张榜公示并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切实做好保障对象的审核复查工作;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广大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对低保边缘户,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政策,尽可能给予各类救助,逐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根据要求,逐步完善了低保人员档案。在社会保障对象的管理和资金发放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规定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章办事,接受群众意见,有效提高了低保申请的透明度。今年我社区共申报低保家庭及特困12户,注销变更4户。至今年年底社区共有低保家庭126户,特困家庭5户,全年发放低保金505990元,为3位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办理了残联救助卡;为5位精神病人办理限额服药卡,同时,为两户低保户孩子申请助学金1500元,为长期生病的低保户、残疾人6户家庭申请到大病医疗救助款19848元。切实解决了困难居民的生活,让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做好老龄及残联工作
通过摸底调查,对社区的60周岁老人登记造册,社区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617人。其中90岁以上老年人6人,全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61人;九月份我居对整个辖区就医困难的老年人进行登记并建立台帐,共登记大病,慢性病等,就医困难老年人38人。6月、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开展了“敬老爱老”老年人预险的录入工作,共投保29人。截至11月份我居共受理了两位老人的意外伤害索培工作,并得到满意的赔付金额。老年节来临之际,我居分别为辖区9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了慰问,同时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备品,并询问了老人们的身体情况和生活状况。社区设有残联协会,残疾人联络员。现有残疾人85人,其中精神残7人,视力残8人智力残16人,肢体残47人,言语残7人。在残联工作中,积极做好助残的宣传活动,为加强社区残疾人服务,我们利用残疾人协会展开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需求,提高他们“人残志不残”的坚强意志,鼓励他们参加社区各项活动。今年的5月13日社区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分别为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他们打扫室内卫生,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三、积极开展双拥工作
我居现有现役军人1人,参战参试2人,抗美援朝复员老军人1人。“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我居委会组织部分中小学生,走访慰问了军人家属,送去了党和政府对军人家属的关怀。慰问伤残老军人李兴,听老人讲述了抗美援朝期间的战争故事,让孩子们了解了许多历史,更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中秋节期间,我居还未现役军人家属及参战参试人员、复原老军人送去了中秋慰问品。
四、切实做好民政其他工作
1、今年的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我社区作为防灾减灾宣传的重要载体,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了“中学生防灾减灾教育活动”,“减灾科普宣传”,“预防火灾知识”等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宣传画、标语等形式,从多方位、多角度,图文结合,向社区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大大的提高了广大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2、为“倡导文明祭奠,维护卫生环境”我居分别于,农历七月十五和农历十月初一,组织全体居干,部分社区党员,楼门院长,志愿者等50余人进行巡查执勤,集中管理,对不文明祭奠行为进行制止与劝说,并逐一排查不安去隐患,深入推进“告别陋习,文明祭祀’工作,有效控制迷信源头。
3、一年来,我局认真做好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在5月份助残活动月慰问看望了特困残疾人6户。六月份夏季救助活动中我居为130余户困难户送去了白糖、绿豆和闻香等。“七一“期间为四位困难老党员送去了慰问金400圆整。九九重阳节走访慰问了老年人8户。分别购买了米、面、油及保健品等11月份冬季救助活动中我居又为17户低保户和3户边缘户送去了价值300元的救助卡。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许多方面还存在工作漏洞和盲点。但相信,只要我们永远站在居民一边,始终为居民办实事,如一的为居民解决困难。扬长避短,戒骄戒躁,在未来的工作上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低保年度总结篇2
20xx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0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统一制发了《乐山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乐山市××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0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
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通过培训和市中区、马边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
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城乡低保分别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0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050人,金额12012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
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0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032户9174人、金额3510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0人、101021元。
涌兴镇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的工作总结
自9月底以来,我镇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扎扎实实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现普查工作已圆满结束。在此,特将我镇开展城乡普查工作的情况小结于后:
一、基本情况
涌兴镇地处渠县北部,辖18个行政村1个社区102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全镇总人口46935人,其中农业人口42651人,非农业人口3744人。目前,全镇已享受农村低保542户1322人,城镇低保156户212人。这次普查中享受农村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60人,享受城镇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4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
继省、市、县提出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要求后,我镇迅速成立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王正礼任组长、镇武装部长兼副镇长、分管领导何明远为副镇长,镇党政办主任徐长政、财政所所长张晓明、纪委委员及监察室主任任健康、民政办公室主任胡凤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胡凤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了由镇民政办、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普查工作组。领导小组依据
低保年度总结篇3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努力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截止今年11月,我县城市低保享受对象2266户4760人,其中:a类206人、b类人823人、c类373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941.5254万元,年人均补差为165.19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各xx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我县在认真执行上级城市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县局印发了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档次划分、不能申请和享受低保条件,以及城市低保申请、审批(注销)流程图。对享受对象中家庭成员进入社保、自然减员、举家外出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好转的等,按规定进行注销。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按照申请、核查、审批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年新增低保对象355人,资金 65575元;减少低保对象254人,资金33459元。补差调增119人,资金4277元。补差调减520人,资金14081元。
(二)以公开,促公平、公正
在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中,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将城市低保办理的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最大程度用公开促公平、公正。经过“三次公开、三榜评议”确定保障对象。从今年4月起,县局将全县每月城市低保享受对象名单在县政府网、民政局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金额以及家庭详细住址,且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来信来访工作
共接待来信来访82件,网上投诉36件。根据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查实,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增强了城市低保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透明度。
二、存在的困难
(一)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现有4人,既要承担救灾救济工作,又要承担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造成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二)乡镇民政干部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民政干部得不到专用,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民政业务工作,全县仅有34名民政干部(兼职8名),只有1名民政干部的有6个乡镇,有4个乡镇社会事务办承担有烤烟任务,兼党政办、妇联、统计、村支书等工作的有7人。
(三)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城市居民对城市低保政策认识、了解不够,误认为城市低保金可用于撤迁、计生、残疾或高龄补助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城市低保相关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的举报城市低保问题,一查到底。
低保年度总结篇4
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市民政局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xx年3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市政府第120号令布,7月1日起该办法将在全市实行,民政低保工作个人总结。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经验交流,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掌握新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我们在上星期全市低保培训班的基础上,举办了这次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班的都是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工作在全区低保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你们为我区的扶贫帮困工作做出了贡献,在此我首先代表区民政局向大家道一声辛苦,感谢大家多年来为低保工作付出的辛勤和努力。
根据培训日程的安排,我们请到了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给大家就低保新办法的具体条款作辅导,同时培训班还将组织大家进行专题讨论,并将新的申请审批程序进行培训。《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一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理解好政策法规的内容非常关键,所以说,这次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大家在培训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多提合理化建议。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能够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依法保障的理念,进一步加深对政策的全面理解、把握,确保下一步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我讲二个问题。
一、简单回顾前阶段我区低保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的配套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改革和完善民政传统救济制度的重大举措,有助于救助制度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有助于整体救助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最后一道安”的确立。
我区自1996年7月起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开始,又实行城乡联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几年来,我区的低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低保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切实将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低保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投入力度大,具体措施实,确保了全区低保工作稳妥、有序地开展。
各级党委、政府还把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建立与健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自20xx年起,我区城区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从事扶贫帮困工作,使得我区的低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通过各级的努力,几年来,我区不断规范低保工作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在政务公开、规范操作、依法行政、动态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1998年的148人,增加到了20xx年6月的4209人(目前我区农村低保人数因各村经济水平较高,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原因,没有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人均140元的),月保障金支出也已由20xx年12月份的27万元,增加至20xx年6月份的65.0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我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260元/月人和140元/月人,城镇人均月补差金额153元,都超过了全省平均标准。同时,随着对低保对象的救助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救助逐步发展为基本生活、就业、就医、教育、住房等综合性救助,低保对象通过各项专项救助和临时性帮困救助措施而得到的实惠大大提高了基本生活水平。20xx年公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了8个方面的优惠扶助措施,主要涉及医疗、住房、用水、用电、用气(燃料)、有线电视收视费、普通公交月票、学杂费等方面。
当然在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的低保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低保动态管理的难度有所加大、不少低保对象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现阶段的扶贫措施还不能满足困难群体的帮困需求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探索、解决。
二、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台的一部重要的低保政策法规,对全区今后的低保工作具有积极的、具体的指导意义。总的来说,低保新办法参二个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新办法以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统一了全区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
其次,新办法对低保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原则性的解决办法,可操作性增强。
各街道、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加以认真地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巩固低保应保尽保的工作成果。对下步工作,我想提六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工作责任感
低保工作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表现,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也是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之一。低保工作不仅以前是,现在是,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将是民政工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街道、社区扶贫帮困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切实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为民”原则,带着对困难群众的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感,做好低保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树立“依法保障、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按照低保新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操作。“依法保障、依法管理”也要求我们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同时搞好动态管理。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现阶段着重学习好、理解好宣传好《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用低保新办法指导今后的具体工作。
学习好,要求大家认认真真地学习低保新办法以的有关规定,对低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程序等进行细细体会,掌握低保新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这次培训班仅是大家学习政策的一部分,更多的需要大家在工作中进行更细致、更深入的学习。
理解好,要求大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具体的工作中带着问题理解政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政策更好地为具体工作服务,妥善地解决好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宣传好,要求大家集中宣传与分散相结合,通过社区报、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介,做好低保新办法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新政策,熟悉工作程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
虽然我区的低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地保障,但大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困难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还是不高,大多数申请低保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的。希望大家在政策的具体掌握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考虑困难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地、一个不漏地纳入到低保范围之中,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有特殊困难又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困难群众,要通过临时救济、慈善救助等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既要坚持原则,同时又要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加强规范管理,探索、创新管理办法
加强规范管理对于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之后,我们要把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到低保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前一阶段,各街道结合实际,在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等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和尝试,如部分社区实行低保的听证会制度,扩大社区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各街道加大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力度;并逐步建立起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制度。这些做法推动了我区应保尽保的实现,加快了低保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提高了我区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年初,民政部李学举部长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努力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的要求。下一阶段,我们要注重结全“三度”要求,在分类施保、收入核实、动态管理、公益劳动等方面不断创新,把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和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作为低保工作的重点。要规范操作程序,对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要求;要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根据低保对象的情况进行科学分类;要鼓励低保对象参与居住地社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将低保对象的公益劳动融入社区服务之中;要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
我们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和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群体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成为政府救助工作的有力补充。
低保年度总结篇5
各位领导、各位常委: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8年,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98年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1998年的213户273人增至20xx年的4367户,8562人。20xx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360.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于20xx年开始实施,几年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资金管理逐步规范,法规和制度日趋健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体制初步确立,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初步落实,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为了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强力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兜底作用。我县20xx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全面铺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物价、统计等部门测算并请示县政府,我县农低保标准暂定为1100元,既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1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均可纳入保障范围。现在,农村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57234户118000人增加到现在的84399户174769人,20xx年第一季
度已按照20xx年保障人数发放农村低保金1711万元,第二季度将按照调整规范后重新录入的台帐实行差额补助发放低保金。
三、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工作、监督工作,确保实现“阳光低保”。
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我县高度重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20xx年初,县民政局投入资金在县主要交通干道制作了2块大型低保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也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标语,同时县民政局还将低保政
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20xx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督促到位、确保公正
督促到位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确保公正的首要条件,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个农村低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当前各乡(镇)
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3次以上跟踪督查。通过督查将各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乡镇,推广其好方法和好经验,对做得不好的部分乡(镇),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强化资金管理
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以货币形式由乡(镇)财政、社会事务办公室按月(城低保)、按季度(农低保)组织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存折(卡)兑付。对部分老弱病残等无法自行领取低保金和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低保对象,可经本人委托由他人代领,但必须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委托证明。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迟拨、缓拨、截留、挤占和挪用。低保资金设置城乡低保资金支出专户,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及时将已发放的低保资金向当地纪检、审计机关通报,积极配合他们对低保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实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我们将视为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低保年度总结篇6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农村安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确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为确保我县农村资金的按时发放,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使农村低保金真正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20xx年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们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我县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xx年3月至xx月,我局组织工作组到忠诚、平永、塔石、寨蒿、朗洞、三江、崇义、八开、仁里、平阳等乡镇对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深入到忠诚镇的锡立、卑帮村、平永的卑吊村、平由村、塔石的同流、乔央村、三江乡的脚车村、崇义乡的纯厚村、仁里乡的公街村、八开乡的常寨村、格陇村,平阳乡的列辰村等低保户家中了解他们领取农村低保资金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xx年累计下拨农低保资金35821395元,救助96111户,292962人,第一季度我县下拨农村低保资金8096825元,救助22364户,66197人;第二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08407元,救助25136户,75997人。第三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39948元,救助24611户,75520人,四季度下拨农低保资金9276275元,救助24604户,75248人。
(二)为加强农村低保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我县组织举行了乡镇农村低保统计员培训会,提高加快了我县农村低保的数据录入工作,现我县的农村低保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完成。并对全县19个乡镇农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对核查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利用农低保政策解决政府遗留问题,主要是公路占田和失地农民等。
(二)少数村未“按户施保”,采取“一户保一人”的方式发放农村低保金。由于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大致相当,因此,村组干部为了照顾各方利益,不问其年龄大小、家庭条件好坏和有无劳动能力,将残疾人、双女户等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而且也得到群众认可,但和政策相抵触。个别村采取“轮流坐庄”或“抓阉”的方式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加之,由于农村群众依赖思想的存在,认为国家的钱人人都可以享受,不管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别人的困难熟视无睹,你要我也要,要得大家得,使得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有的甚至在语言上、行动上威胁村干部,部分村干部因为怕打击报复而不敢大胆工作,导致将低保人数平摊到各家各户。
(三)农村低保对象界定标准上的困难。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入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
(四)个别村采取一户两主名字(重户)套取低保金,或以几户名义套取低保金后再进行平分或作为误工补贴。有的村委会擅自作主,收取低保对象的保障金作为相关费用开支,少的15元,多的达150元。村、支两委强行扣掉低保对象的保障金作为计生超生户的押金,甚至出现挤占、挪用。个别村委会擅自做主,强行扣留低保户的“一折通”存折,强行提取低保户的农低保资金80%的资金作为村支建设的费用。低保户领到手的只有20%。
(五)少数村存在关系保、人情保、应保未保的现象。有的村委会主任以其妻子的名义申请,群众意见很大,但不敢言。
(六)个别乡镇擅自调整低保补助标准,对新进入低保的,未经县局审批,就直接纳入保障范围。
(七)少数乡镇低保家庭人均纯收入与补助档次不相符,农低保核定标准存在随意性,残疾人、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的户,得到的标准低,家庭情况一般,主要劳动力健全的户得到的标准反高。
三、管理方面
(一)少数村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该公示的没有进行公示,民主评困没有会议记录。而是由少数甚至个别村干部说了算。低保对象如何评定,群众不清楚,也不敢说,哪些人得,哪些人不得,只有得到村干部通知后才知道。
(二)个别村将已故人员和远嫁他乡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存在人户分离,把年老父母与子女分开,单独由父母申请农村低保,把法律规定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纳入进农村低保,群众有意见,不纳入,老人生活又无着落,左右为难。
(三)由于各乡镇户口管理混乱,许多农户既无户口薄,也无档案记录,成了事实上的“黑人”;另外,因为婚姻关系,部分婚姻当事人把户口迁移过来后,迟迟上不了户,这部分人当中,有的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也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因此,给工作上造成被动。
(四)个别乡镇未建立“一户一档”或档案资料不完整,有的甚至随意丢在办公室。
(五)个别乡镇不论收入高低,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农低保,特别是计生“两户”和因建设需要田土被占用的农户最为突出。
(六)少数乡镇家庭收入核查欠细致。
(七)少数乡镇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放手让村干部操作,群众意见很大,上访增多。
四、整改措施:
农村低保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量大的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针对各乡镇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抓好督查和整改,把农村低保自查整改工作做细、做扎实。
(一)工作方法上
以入户调查为主,突出“问、看、议、访、算”五字法。做到“三公开”、“五到位”,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三公开”即是将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向保障对象公开;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及其家庭收入情况、补助标准等在居委会张榜公布;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容、程序、发放时间、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把好“五关”,保证“五到位”:即一把申请关,保证登记到位;二把收入评定关,保证审核到位;三把审批关,保证责任到位;四把政策关,保证贯彻到位;五把落实关,保证兑现到位。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采取“一看家底,二问收入,三查就业情况,四核水电气及电话等费用开支,五了解隐性收入”的有效措施,坚持“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从而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二)程序建设上
纳入农村低保的,必须坚持“个人申请、民主评困、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村委会评议前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并召开群众代表会议逐户评议,评议小组签字后连同申请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时入户复查,无异议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局对符合要求的低保对象予以批准,再次返回乡村公示,无异议的发给农村低保证。
(三)在资金发放和动态管理上
设立农村低保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农村低保金实行“一卡通”的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对象凭存折到信用社领取农村低保金。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除特定人员一年一审外,其他人员坚持每半年复查一次家庭收入,补助标准及时调整,对家庭收入和成员有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发挥动态管理合理、公正的功能。
(四)资料管理上
农村低保要建立县、乡、村三级档案,实行分级建档分级管理。村级档案有入户调查记录、评议记录、公示存档和低保对象台帐。乡镇档案有调查记录、评审记录、申请审批表、公示存档、低保对象名册、监护协议书、复查后标准增减、人员变更的原始记录等。农村低保归档材料要齐全,分类排列要有序,存放保管要安全。
(五)组织监督上
农村低保涉及面广、数量众多、难度较大,又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工作,因此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对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同时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能健康有序开展。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农村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和农民群众文化知识水平高低不同的客观因素,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需要积极调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农村低保对象条件、保障范围、低保标准、申报方式等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让村民真正了解到各项政策,坚决做到政策透明化,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把我县农低保工作推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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