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正规的合同的效力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确认和保护,合同的存在可以促进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互利共赢和长期合作,会述职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承租合同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承租合同篇1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承租合同篇2
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因登记与否而影响该项权利。但是,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这里所说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一旦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除非能够证明第三人是恶意的,否则,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当然,优先购买权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法定权利,由于出租人向第三人出卖房屋的行为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视为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案情简介
于先生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用来出租。20xx年5月,于先生把房子租给了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两年。
不久,于先生的弟弟小于要结婚,却苦于没有房子,于是跟哥哥商量,想买下于先生用于出租的房屋,于先生也同意将房子卖给弟弟。但承租人张某却不同意了,他也想购买这个房子,并且提出,他是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于先生应当将房子卖给他。
于先生和弟弟小于没了主意,这房子到底该卖给谁呢?于是他们咨询了律师。
律师点评
专业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张某对优先购买权的理解没有问题,但是本案有所不同,我国法律另有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房主如果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则不受《合同法》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本案中,于先生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张某虽然是承租人,但无法享受在同等条件下对所承租的房屋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于先生与弟弟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至于张某的承租权益,《合同法》亦有明确规定,即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是法理上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理。张某与于先生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小于后,原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张某有权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
律师提醒,出租人在出售房屋时,应当先通知承租人,在一般情况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特殊情况下,即使承租人不享有该权利,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承租合同篇3
协议编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原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现承租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简称原合同),约定乙方租赁甲方位于 物业。现由于原因需将原合同承租方变更为丙方,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原合同中的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乙方作为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自 年 月 日开始由丙方承担,丙方按照原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耗费及其他费用。原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押金),甲方待租赁期满或租赁关系解除后按照原合同约定退还给丙方,乙丙双方另行结算。如乙方原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和能耗费等其他费用超过实际租赁期,则超过部分转为丙方预付的相应费用,乙丙双方另行结算。
二、《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变更为丙方后,乙方同意对该合同项下丙方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甲方因主张合同项下的.权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丙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造成的物业、设备、设施的损坏及违约情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此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部分以本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内容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承租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的商铺共______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______㎡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百分之八。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______)。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______。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合同篇5
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托管方(乙方):哈尔滨凯联·合众房屋托管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8311233689560222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南岗极乐小区16号楼3单元102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托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
房▁▁室▁▁厅▁▁卫,平房▁▁间,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甲方
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或甲方有权对该房屋出租,证明文件▁▁▁▁▁▁,编号▁▁▁▁▁▁
第二条、甲方履行事项:
1、甲方在托管期间不能将房屋托管、出租、出售给第三者。 2、甲方应承诺此房不存在乙方未知的重大缺陷或是安全隐患。
3、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4、甲方提供:①产权证明②业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③其它必备相关证明。
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实或以各种理由,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及经营(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6、在租赁期内,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两个月租金;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要继续续签合同或买卖,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乙方优先。
7、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十五天空租期并应按时交纳由甲方负责的各种费用,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不得随意涨价。
第三条、乙方履行事项:
1、 在托管期内以乙方名义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 收租及为承租方提供附加服务,如空租期内无人租赁,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出示:①身份证明②营业执照。③其必备相关证明。
3、乙方应按约支付房屋租金,及有关应付的水、电、煤气和有线电视等费用。
4、乙方不得故意将房屋作为非法活动的场所。
5、乙方应爱护受托管的房屋,并合理使用和维护房屋内设施、设备。 6、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屋内结构。
7、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四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保证电器正常使用,乙方积极配合。或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2、在代理期间,房屋租户如有更换,乙方负责房内各项费用结算及清点检查修缮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
3、代理期间,房屋因自然损坏及原始设施缺陷或老化影响居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或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4、代理期满,乙方交房时,结清房内各项费用及清点家具电器等设施(如有丢失折旧补偿或赔偿同等价值物品)。
第五条、 托管期限及租金支付:
托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天。
租金▁▁▁元/月,支付方式为(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
租金收取方式:(□ 现金支付 / □ 银行代收)。
甲方指定代收银行▁▁▁▁帐号▁▁▁▁▁▁▁▁▁▁▁▁▁▁▁帐户名▁▁▁▁▁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
按违约: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十五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及严重影响生活、工作、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托管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甲方,并按全额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应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之(交接单)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
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法院经济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一、房屋交接单
二、其他:双方已对房屋租住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押金返还额度已交接清楚,并无任何疑义。
三、其他特殊交接情况补充说明及附加条款: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4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付费日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元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元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元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元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哈尔滨凯联·合众房屋托管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合同篇6
甲方【出租】:________
乙方【承租】:法人: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作事项:乙方租赁甲方二楼外墙广告位,并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于甲方。
2.广告设置地点: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段____号甲方二楼外墙和__路____号甲方二楼外墙,具体位置见16.1《效果图》。
3.广告规格及广告牌制作形式
3.1靠____一边:____米______米=____平方米,钢构架、三面翻和射灯加电脑喷画;
3.2靠____一边:____米______米=____平方米,钢构架、三面翻和射灯加电脑喷画;
3.3大楼转角处:____米______米=____平方米,钢构架、三面翻和射灯加背胶喷画。
3.4大楼转角处:____米______米=____平方米,平台设置空调外机。
3.5大楼转角处:____米______米=____平方米,平台设置空调外机。
4.权力与义务
4.1乙方负责广告位的规划和广告牌形式的设计。
4.2乙方负责广告牌的设计、建设、安装、建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租赁期内向城市管理局缴交其规定的场地占用费。
4.3乙方负责租赁期内广告牌、广告画面、电气照明系统等申报、安装和维护以及安保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4.4乙方负责租赁期内广告牌的内容只能是自己公司的,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4.5乙方建设广告牌时,不得随意加建或更改经由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牌尺寸、广告牌形式及广告牌的`结构,以免影响建筑物结构,如因现场条件的限制,可建议可行的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解决。若乙方广告牌尺寸制作规格宽度超过15毫米或者高度超过15毫米,甲方都有权对此处全部广告牌进行强制性拆除,并对拆除后的广告牌有绝对地处置权,所得金额全部归于甲方所有,对此处全部广告牌进行强制性拆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4.6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取得认可后,无权将此广告牌经营权外包给第三方。
4.7乙方在租赁期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并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而产生的责任。
4.8建设期间,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创造有利的施工环境。
4.9甲方作为建筑物业主对广告牌拥有建议权和验收权。
4.10甲方有义务监督广告牌的运作内容是否正常,如见不正常,即通知乙方;若乙方不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对此处全部广告牌进行强制性拆除,并对拆除后的广告牌有绝对地处置权,所得金额全部归于甲方所有,对此处全部广告牌进行强制性拆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4.11甲方享有建筑物业主的权利,有责任在乙方的付款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催收场地租赁费,并享有乙方付予的场地租赁费。
5.场地建设期: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时间相应顺延;
6.场地租赁期及租赁费:
6.1场地建设之日起_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6.2场地租赁管理费元/年。空调租赁管理费_元/年。合计:元;即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方式: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管理费。
8.验收
8.1广告牌完工后,由甲方、乙方委托的施工方、设计方、甲方选定的工程师或验收机构进行四方验收;
8.2验收合格后,四方各执一份验收报告留底。
9.质量保证
9.1甲乙双方应保持密切的沟通,乙方每次的画面更换,广告牌、三面翻、电气照明系统等维护,应将情况全面如实地电话或上门通知给甲方,以令甲方有所准备;
9.2乙方须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物及广告画面质量良好;如在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出现破损或严重褪色,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修复或更换,并将修复或更换的情况通报甲方。
10.产权关系
10.1乙方拥有广告牌在租赁期内的产权所有权。但出现本合同的4.5和4.10时除外。
10.2乙方的租赁期满第五日后,若不拆除此广告牌,那么此广告牌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处理广告牌的任何事项都与乙方无关。
11.租赁期满处理方式
乙方的租赁期满后,甲方拥有该广告牌资源的拥有权、租赁权或支配权,应优先考虑将广告牌资源租赁权交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广告资源的优先租赁权。
12.安全责任:在安装和租赁期内,因广告牌、广告画或广告牌的相关设备而造成人员、财产等损害,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13.争议或纠纷处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4.如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变更,其责任与义务应由变更方的下一继承者承担,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附属文件
16.1《效果图》
16.2《广告牌结构图》
甲方大拇指指纹:乙方大拇指指纹:
签字代表: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承租合同篇7
?合同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一、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出租房屋:
(一)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
2、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
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使用方法。
(二)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
二、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
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出租人该项合同解除权以出租房屋受损为条件。
(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
①承租人一般违反出租房屋合理使用义务的行为,只有“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才有合同解除权。
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的行为:a.只有变动的是建筑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的行为,才属于违反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b.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权。
③承租人擅自扩建行为一律属于违反合同主要义务行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权。
三、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有哪些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已尽妥善保管义务,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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