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一份读后感,读者可以对作品中的角色和情节进行个人解读,通过写读后感,读者可以探索作品中的人性、道德和伦理问题,会述职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岛读后感2000字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岛读后感2000字篇1
岂无万里思亲泪,不及高堂念子心。家信里的每一句话,无不透露着父母对孩子的爱。
距离再远,远的只是万水千山。《傅雷家书》里一封封的家信背后承载着傅雷暨夫人朱梅馥对远在万里之外的游子傅聪的关怀,关怀他的为人、生活、艺术,关怀他的苦闷、开心、感悟。傅聪和他的父母之间的感情不因空间的阻融而削减半分,是最令我感动的地方。也许血浓于水的亲情便是这样,就算不能天天陪伴在一起,也能念兹在兹互相放在心上。
在读着傅雷写给傅聪的家信时,我也会不自觉的想到自己的父母,想到十多年来父母对我的点滴付出。大概因为人的有些感情是相通的缘故吧!看到信中傅雷对傅聪的殷切期望,我似乎也感受到我的父母希翼我成人成材的心情;看到傅雷因为傅聪没有处理好工作和休息的关系而担心不已时,我仿佛也听到我的父母平日里要我多注意身体的细语叮嘱。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就是带着这样一种体会傅雷也体会我的父母的心情把《傅雷家书》看完的,回过头来发现感触非常多,也多了几分对自己的父母的理解和感恩。
在楼适夷写的《傅雷家书》代序中他提到:“傅雷亲自编制教材,给孩子订定日课,一一以身作则,亲自督促,严格执行。”大概这个世界上,最有效的教育便是以身作则。我的父母都是农民,父亲念书到初中便辍学回家,母亲没念过一天书(受当时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三个舅舅都可以上学,唯母亲不能),我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父母是农民或学历低而自卑过,相反,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幸运生活在农村,幸运有朴实的农民父母,同时也暗自欢喜自己的童年可以轻吻土地的气息,感受大自然的真切,可以在落日余晖下看牛羊成群走在路上,在青草芳地里看蝴蝶嬉戏留影。从我的父母身上,我学到了书本上所不能学到的知识,那便是每一个中国农民身上所都有的勤劳、朴实、能干的品质,从小到大,他们在我的记忆中总是身体力行的诠释着这几项可贵品质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影响。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这是《孝经》开宗明义章里的一句话。《傅雷家书》中傅聪的父母,从通信起到最后一封信,有一句话一直贯穿于其中——便是傅雷的父母希望傅聪多保重身体。一九五九年傅雷就嘱托傅聪要多去郊外走一走,多亲近大自然,但傅聪没有听从他父亲的意见,因而在时隔两年后,傅雷给傅聪的去信中,傅雷说:“两年来我不知说了多少次,劝你到森林和博物馆走走,你始终不能接受。孩子,我多担心你身心的健康和平衡,一切都得未雨绸缪,切勿到后来悔之不及”。就是在傅聪的父母去世前的几封家信中,也可以看到这样的话语。可见,我们的父母对我们身体健康的关心,无一时中断啊!
每一个人都很可能会低估别人的能力,作为著名的文学艺术翻译家的傅雷也不例外,他常常低估儿子傅聪的能力,为此,傅聪的母亲也常常劝说傅雷不要低估儿子的能力,傅雷自觉到这个缺点后,他便发出这样的感想:“母性的伟大不在于理智,而在于那种直觉的感情”。这种直觉的感情,我也曾从我的母亲身上体会过。初中时,有一段时间,我的脾气变得很糟糕,仿佛要以这个世界为敌,和父亲讲话时总会说不上几句便引起冲突,最后闹得父子之间很不愉快。母亲以她那种直觉的感情意识到我正处于叛逆期,便充当我和父亲之间的和事佬,尽可能减少我们的冲突,以免破坏父子之间的亲情。母亲的耐心教导和宽容使我慢慢度过了那段可怕的时期,人格也能够正常的成长。
傅雷在男女恋爱方面的见解,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在一九五五年的家信中。傅雷知道儿子遇到感情上的烦恼并写信宽慰:“你该想到,热情是一朵美丽的火花,美则美矣,无奈不能持久。希望热情能永久持续,简直是狂妄;不考虑性情、品德、品格、思想等等,而单单执着于一段当年美妙的梦境,希望这梦境将来会成为现实,那么我警告你,你可能会遇到悲剧的”。但愿我们每个人都不要遇到这样的悲剧才好。一九六二年给傅聪的家信中他又谈到这个问题:“人人都有缺点,谈念爱的男女双方更是如此。问题不在于找一个全无缺点的对象,而是要找一个双方缺点都能各自认识,各自承认,愿意逐渐改,同时能彼此相容的伴侣”。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在阅读《傅雷家书》时我就感受到这本书的分量,我总是停下来做笔记,生怕错过一字半句的教导。因而所写的读后感也只是就一些可以和我的生活联系起来的感想,更多的宝藏还待于我们静下心来结合此书的教导去生活中发现。
岛读后感2000字篇2
写这个评论前大致看了下别人的评论,译者,版本什么的貌似好些人不满,可这不能改变我对这本书的喜欢,纯粹的喜欢,无关译者,我想是谁译的我看了都会喜欢上它,可是又关乎译者,因为现在还没有那能力去看原文书,去书店时,遇到《小王子》好多次,但都没有买,因为没听说过(﹣=确实没听说过),不了解,还有那版本看起来各种幼稚,像幼儿园的小孩子读的。后来去书店小c对我说:“看看这个吧,我觉得挺适合你的。”那一次,我还是没买,因为不喜欢那黄黄的封面。又过了不久,看到了就是这个蓝色的版本,想起小c的话,就这样鬼使神差的买了。
因为想到是童话,觉得找一个时间安安静静的读,不愿意拿平时碎碎的时间来读,所以这本书就被我囤了好几个月。不是真找不出时间,是真正有了时间,我就干那些闲七碎八的事情去了。然后,一直到放假作业完了,电脑坏了的情况下,我终于开始了不停的扫书。花了2个小时安安静静读完了《小王子》。
开篇看到的蛇吞象在我眼中也成了帽子,然后想起小时候。小时候的许多事情现在在我眼中都成了幼稚,无聊的“黑历史”。这在于小时候所能想得少而有多,长大了想得多而又少。小时候,所知道的东西少,想得少,可是这少又延伸的很多,很多那些单纯,奇异的东西。长大了,知识增长了,想得多,不,应该是考虑的多了,多的又压缩得很窄,因为许多东西没有了那么多弯弯角角,直达我们所谓的正确的东西。几多无奈又如何,“所有大人最初都是孩子”,可是所有孩子最终都会成长为大人。
我看这本书竟然看哭了,哭的简直比当初看那些言情小说还伤心。我对小c说我看哭了,小c应该是极为无奈的——回了我一句,我还不至于看哭。有那么几个点,我觉得很伤心。
小王子向飞行员询问羊吃花,然后进行一连串争辩的时候,我觉得小王子就像是一个孤单的人,玫瑰对于他来说,是能让所有星星亮起来的存在。对小王子来说,因为是知道世界上有个她,所以一切都可以变得美好起来。他爱她,所以如果羊吃了花,他的世界就崩塌了。我想,爱上了什么(我不想给什么定边界了),对于其他人无关紧要的事,就会变得很重要。(“如果有人爱上一朵花,天上的星星有亿万颗,而这朵花只长在其中的一颗,这足以让他在仰望天空是感到很快乐。他会告诉自己∶‘在星空的某处有我的花。’但如果绵羊把花吃掉了,对他来说就等于所有的星星突然熄灭了!这也根本不重要吧”)
然后是小王子与玫瑰告别的时候。我觉得玫瑰就是任性的小女孩,可是她只会对小王子任性,因为她爱他,所以希望能够偶尔的向他撒撒娇,是的,她的刁蛮任性只是撒娇,只是为了证明她的存在。小王子走了玫瑰便让小王子把玻璃罩拿走了。我觉得玻璃罩就是其中撒娇的道具。当那个能让她撒娇的人都走了,还要这道具做什么。我觉得伤心是因为小王子那么爱玫瑰可他却走了,玫瑰那么爱小王子可这最后她却没有挽留,应该是没有任性撒娇。(他很惊讶花儿居然没有责怪他。他愣住了,玻璃罩也停在半空。他无法理解这种平静的甜蜜。
“是的,我是爱你的,”花儿说,“你却什么都不知道,这是我的错。没关系。但你和我一样笨。祝你幸福……把玻璃罩拿走吧,我再也不想要它了。”
“可是会有风的啊……”
“我的感冒没那么严重……夜里凉爽的空气对我有好处。我可是花耶。”
“可是会有昆虫的……”
“我愿意忍受两三条毛毛虫的,因为我想认识蝴蝶。听说蝴蝶很漂亮。否则谁来探望我呢?你就要去远方啦。至于大动物,我可不怕,我有爪子的。”
她天真地露出了那四根刺。接着她又说:
“别磨蹭了,这让我很难受的。既然你决定要离开,那就走吧。”
因为她不希望让小王子看到她流泪。这朵花还真是骄傲啊……)
最后是结局我是最伤心的,因为觉得小王子死了,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现在我的悲伤有点平息了。也就是说……还没有彻底平息。我知道他返回了他的星球,因为天亮时我并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其实他的身体不是很重……我喜欢在夜晚聆听星星的笑声。它们就像五亿个小铃铛。)我就是就觉得他死了。“他的身体不是很重”,我想,尸体很有可能就这样被风吹走了。即使没死,回到了原来的星球,可是一年过去了,猴面包树也会包围了他的星球了吧。
我越是偏执的觉得他死了,我就越伤心。想着在小王子不在的这一年,玫瑰过的这样,她的四根刺真的能保护自己吗?还有那只被驯化了的小狐狸,是不是还经常望着那片麦穗等小王子?还有飞行员是不是市场在夜晚听着那五亿个小铃铛?有那么多人在等着他呀。
岛读后感2000字篇3
还是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我就曾经看过《呼啸山庄》这本书。当时年纪还小,涉世不深,也没有经历过感情上的波折,所以对大凯塞琳、希斯克利夫和林顿之间的情感纠葛觉得很有些不可思议。如今重读这本书,心中感慨很深。
艾米莉笔下描绘的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啊!他们生活在荒原上,感情强烈、执著,不加任何掩饰,有时甚至达到了残酷、惨烈的地步。
漂亮的女主人公凯塞琳出生在一个古老的,逐渐败落的农场主家庭中。父亲在世时家庭生活还是比较温暖的。家人的疼爱和周围的自然环境使她养成了任性、放纵、调皮而又善良的复杂性格。她会像个野孩子那样在荒原上狂奔,不停地发脾气,惹人生气;也会安安静静地坐在你的身边听你讲故事,或是陪着你流泪、安慰你使你不再伤心……如果不是希斯克利夫的出现,她也许会就这样慢慢长大,然后找一个爱她的人(如林顿)安静、富足,在旁人的眼中甚至是美满地走完这一生。可是宿命是无法抗拒的,她遇到了一个“比她更像她自己的人”(凯塞琳语)——希斯克利夫,正是这个人改变了她的一生,让她的感情大起大落,最终在极度的痛苦中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来谈一谈文中真正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这是个谜一样的人。他的出现就极富传奇色彩:他是凯的父亲老恩肖在去利物浦时捡回来的流浪儿。他无父无母,说不清来历,只有与众不同的黑皮肤、黑眼睛、黑头发让人猜测他可能是印度或吉普塞人的后裔。这个来历不明的孤儿,让老恩肖的家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首先是这个孩子孤僻、内敛的性格并不讨人喜欢,家里的其他人包括仆人都会有意无意地排斥他、欺付他(只有凯塞琳除外,她和希斯克利夫相处的很融洽)。其次是老恩肖对他产生的奇怪的感情:晚年的老恩肖非常疼爱和相信希斯克利夫,生怕别人会对他不好。而老恩肖的这种态度引起了他的儿子——辛德莱的强烈不满,两个孩子之间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为了保持家庭的和睦,老恩肖把儿子送到外地去念书,意图平息纷争,却不料为日后种下了更大的祸根。老恩肖去世后,辛德莱回来成了家庭中的主人。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再加上无人约束,辛德莱将自己心中的愤恨加倍发泄出来,希斯克利夫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不但如此,辛德莱的妻子体弱多病而且有些神经质,她情绪上的不稳定严重地影响了辛德莱,而辛德莱又把这种痛苦转嫁到了希斯克利夫和想帮助希的凯塞琳身上——此时的希斯克利夫已经沦为家里不花钱的奴隶了。现实的残酷,在希斯克利夫幼小的心灵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所幸凯塞琳始终对他不离不弃,与他患难与共,这让希的心灵得到了极大的慰藉。
随着时间的增长,恶劣的环境让希斯克利夫成了一个野蛮、粗鲁、贫穷、下贱的人,而凯塞琳痛苦地看着希的变化却无能为力。她已经意识到如果和希生活在一起他们将沦为一文不值的乞丐。凯不甘心沦落于此,她要想办法改变自己和希斯克利夫的命运,她要让希能够堂堂正正地做人。这时,俊美,优雅而又富有的林顿出现了。他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凯,甚至愿意忍受凯的粗鲁和坏脾气。凯决定嫁给林顿,以达到帮助希的目的。但这个决定的做出是极为痛苦的。正像凯塞琳自己说的那样“我对林顿的爱就象林中的绿叶,时间会让它逐渐褪色;而对希斯克利夫的爱却象永久长存的岩石,并不供你赏心悦目,却让你少不了它。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时时刻刻在我心里。”“不管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做的,他的和我的是一样的,而林顿的却大不相同,像月光和闪电,像霜和火一样不同。”凯塞琳的决定深深地刺痛了希斯克利夫,他知道了凯的决定后失踪了。而他的失踪又深深地刺伤了凯。他走后,凯大病一场,身体与精神状态一落千丈,极不稳定。
几年后,已嫁做人妇的凯又见到了暴富的希斯克利夫。就象他的身世是个谜一样,没有人知道他是怎样发家的。他的出现让凯塞琳极为惊喜,她竭力想让林顿一家接纳希,她甚至利用林顿对自己的感情,强迫她的丈夫做到了这一点。但此时的希斯克利夫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任人宰割的穷小子了。除了对凯塞琳的爱随着时间的增长越来越深厚以外,他对辛德莱和林顿的恨也越来越深。希斯克利夫开始不择手段地报复这两个家庭的其他人。希的疯狂地报复让凯极度的痛苦,更让她身体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她不但患上了危险的脑膜炎,而且精神方面也面临崩溃。最后希斯克利夫强烈的爱憎终于将他最爱的人送上了绝路——凯在受到强烈的刺激后,精神彻底崩溃。生下不足月的小女儿后,她在既不认识林顿,也不思念希斯克利夫的状态下永远地离开了这个让她留恋又让她诅咒的世界。
凯塞琳的离开深深地伤害了两个男人——希斯克利夫和林顿。但是同样的伤害却在两个生活际遇完全不同的男人身上产生了不同的效果。林顿顺从了命运的安排:他不再计较别人给他的伤痛,能够到另一个世界与凯塞琳相聚,成了他最大的愿望。他平静地生活了下去,将所有的爱给了小凯塞琳,让她无忧无虑地健康长大。而希斯克利夫则正好相反。凯的离世,将他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爱和牵挂都带走了,他的内心充满了绝望和痛苦——他需要给自己活下去找一个理由,于是将两个家族的财产据为已有,从精神和肉体上彻底摧毁两家的后人,成了他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理由。他残酷地对待辛德莱的儿子哈里顿和林顿的女儿小凯塞琳,甚至连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不放过——由于是林顿的妹妹的孩子的缘故,他更加残忍地对待他。他在利用自己的儿子得到了林顿的财产后,就任凭身患重病的他自生自灭。
至此,似乎一切都在希斯克利夫的掌控中:他成功地将仇人之子踩于脚下,让他们加倍偿还他们父辈欠的债,他应该感到志得意满。但事实上他丝毫没有感受到成功实施报复活动后的快感。面对和姑姑越来越像的哈里顿,及他和小凯塞琳之间产生的纯真爱情,让希斯克利夫越来越不安,因为他在两个年青人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希斯克利夫开始想方设法躲开这两个年青人,因为这两个人让他产生的联想实在太过于痛苦。强烈的复仇愿望和天良把希斯克利夫的内心变成了地狱。
希斯克利夫不想复仇了。他做到了他想做的一切,可到头到来却发现自己变得更加空虚——他不再想吃饭、睡觉,一切的日常生活都对他失去了吸引力,凯塞琳的幻象如影随形,时时刻刻纠缠着他——这曾经是他梦寐以求的。最后希斯克利夫出人意料地死了,在他正当壮年的时候,追随他的凯塞琳于地下——甚至连医生也对他死于什么疾病感到莫明其妙。我只能说希斯克利夫的死不是肉体上问题而是精神上的毁灭,就象一个人已经完成了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应该到另一个世界去了那么简单。从某种意义上说,希斯克利夫是一个真正的强者:他不但主宰了自己的生也主宰了自己的死,虽然他使用的方法过于残酷,让人憎恨。
纵观《呼啸山庄》中这三个年青人的爱情悲剧,其实和他们自身的性格特点密不可分的。
凯塞琳是一个善良而娇纵的女孩。她用生命爱着希斯克利夫,但她无法忍受一无所有的生活。她试图通过自己的婚姻帮助自己最爱的人,但她却不明白感情是双方面的。她以为自己牺牲自己帮助爱人是一种崇高境界,却不知道这其实是一种最残忍的背叛,是她的绝情造就了后来的希斯克利夫。也许直到死她都不明白自己才是这场感情悲剧的制造者。
希斯克利夫从一开始出场就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等到成年的他再出现时简直就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一个被恶魔附身的人。但其实他是这个故事中最可怜的人。从小孤苦伶仃,被老恩肖收养后又遭人嫉恨,被人虐待。而老恩肖看似疼爱的做法,恰恰为他离世后无人照顾的希斯克利夫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常年生活在非人的环境中使希斯克利夫养成了冷酷、坚忍、顽强的性格。如果说在他的生活中还有一点希望和温情的话,那就是凯塞琳——他活着仿佛就是为了凯塞琳!后来凯的绝情背叛对于希斯克利夫来说无疑是一场灭顶之灾:凯让希斯克利夫不再相信任何人——虽然他依然深爱着凯,但在潜意识还带着强烈的恨。所以当后来再和凯相遇时,他的感情是非常复杂的。从理智上来说,他并不想伤害岂塞琳,因为这是他唯一爱过的人,而且就在她背叛了他以后,他依然爱她;但是由于她的背叛,他也恨她,所以,当希斯克利夫在实施他的复仇计划时,他也在有意无意地伤害着凯塞琳,从而加速了凯的死亡。人们常说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希斯克利夫的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永恒而深邃;他的恨像愤怒咆啸的火山,足以摧毁一切。这种如水火相遇般强烈的感情,到后
来不但摧毁了别人也摧毁了他自己。可以这样说,希斯克利夫这一生都生活在邪恶和良知的痛苦交锋中,无论胜也好,败也好,他注定都是最后的输家。
岛读后感2000字篇4
第一次读《小王子》这本书是在读高三的时候,一位好朋友推荐的。就因为这本书,这位好朋友从此以后就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小王子”,说她就是我的白马,还说我特别需要保护。第一次有人这么跟我说,说我需要保护,连我自己都不曾觉得我需要保护。低头看看自己,胖乎乎的哪里需要保护。可是我的朋友告诉我说,现在像你这么纯粹的人不多了,所以我觉得你特别需要保护!说得我心里暖暖的,但是当时的我还是不太认同,我觉得我太过简单,应该变得更加“聪明”一些才是。
十年过去了,再次品读《小王子》,竟然数次哽咽,直至泣不成声。小王子就像是藏在灵魂深处最真实的自己,多年以来倍受冷落却从未放弃。他用他微弱的声音告诉你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这世上最美的东西,什么是你这一生最值得追求的事情,还告诉你该怎样去寻找并保护你最宝贵的东西。可是,这纷纷扰扰的世界里,谁又能在意他这些最真诚的叮咛,又有多少人能读懂他那些貌似想象的童话里的最真挚的寓意?
小王子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日出。在他的星球上,每天他清理完火山,检查他的星球,除掉不好的种子,照顾好玫瑰花,他就坐在小椅子上看日出,他的星球上一天能看四十九次日出。在他看来照顾好他的花,保护好他的星球,然后能够安静的看日出就是最重要的事。后来,他还请飞行员为他画一只绵羊,那只绵羊睡在盒子里。他唯一担心得是,绵羊会不会把玫瑰花吃掉。
可是,当他饶有兴致的跟飞行员讲他的羊和花,飞行员却烦躁地打断他,告诉他还有正经事要忙!小王子生气了!
“百万年来,花儿一直长着刺。百万年来,羊毫无例外地把她们吃掉。为什么花儿身上会长些没用的刺,弄明白这个问题难道不重要吗?难道试图去弄清楚花儿为什么不辞辛苦地长刺就不是一件正经事吗?羊和花之间的战争就不重要吗?难道这些事不比那红脸绅士的数字更重要吗?如果我知道——就是我自己——世界上唯一的一朵花仅仅长在我的星球上,而不是在其他的地方,而在某一天早晨,它会被一只绵羊稀里糊涂的一口吞掉,这样的事难道不重要吗?”
“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朵花,这朵花独一无二地盛开在千百万颗星星上面,而仰望繁星就会令他快乐无比。他能够对自己说,‘我的花儿就在那里,在某个地方……’可是,如果这朵花被羊吃掉了,他所有的繁星就会顷刻间变得暗淡无光——而你却认为他不重要!”
在小王子歇斯底里的怒吼声里,我也泣不成声。就好像我的一朵心爱的花被羊吃掉了一样,没有什么会比失去我的花更让人伤心的了。有了我的花,当我仰望星空,我就会找到幸福的方向。可是,世上的人却总以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这些事真得比你的花朵更重要吗?
我们每个人都有深爱着自己的玫瑰花,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明白狐狸的话。所以,很多人直至失去了玫瑰都不曾明白那朵玫瑰的独一无二。小王子的玫瑰,骄傲,任性,爱发脾气,还很娇气,每天都把小王子累得很疲惫。终于,小王子离开了,当他看到地球上的花园里有成千上万朵玫瑰,他伤心极了,原来他的玫瑰不是独一无二的!可是狐狸却告诉他,爱是彼此的驯养,只有被驯养才是独一无二的。
狐狸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而言,我只不过是一只狐狸,就像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于是,小王子终于明白他的玫瑰确实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狐狸说:“人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楚,肉眼是永远无法看清楚事物的本质的。”狐狸还告诉他说:“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所以她才会如此重要”“你绝不能忘记,你必须永远对那些你所驯养的东西负责。你必须对你的玫瑰花负责….”
于是,小王子懂得了爱和责任。
即使是沙漠里危机生命的时候,小王子依然用一些话来惊醒世人。
“因为星星上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它们才会显得这样美丽。”
“沙漠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在某个地方隐藏着一口井……”
当他要离开的时候,他把他银铃般的笑声送给了他的飞行员朋友。
“我会住在这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面微笑着,每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你——只有你——能看到会笑的星星!”
“我也会看那些星星啊,所有的星星都将会有一口辘轳生了锈的井,所有的星星都会流出清爽的水来让我喝……那多有趣啊!你会拥有五亿个小铃铛,我会拥有五亿口井……”
小王子告诉我们,这便是爱,这便是被驯养,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岛读后感2000字篇5
?史记》是我国西汉时期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一生的心血,我读了它,脑海中浮现出从华夏民族的祖先炎、黄帝到汉朝三千多年的历史画面。
?史记》对古代优秀人物的颂扬,体现了中华民族高尚的情操。《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继承父亲的遗愿,立志编写《史记》。他遭受宫刑后,不仅肉体被摧残了,精神上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但他是不是为此毁灭自己的生命呢?不是,他还没有完成编写《史记》的使命。他以古代圣贤为榜样,忍辱负重,倾尽心血,历经数年,终于完成《史记》,实现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司马迁这种自强不息、信念坚定、不被挫折打倒的精神值得我学习,生活中,我遇到点困难就退缩,没有勇气再坚持下去。其实,我们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能度过难关,实现美好的理想。同时,我也要学习司马迁勇于奉献,他为了奉献,永远比索取愉快,它使心灵丰满而充实。
?史记》也揭露了一些丑恶的形象,显示了中华民族疾恶如仇的精神品质。春秋有名的暴君晋灵公搜刮民脂民膏,修建桃园供自己享乐,还在高台上拿着弹弓,对准人群弹射,以此作乐,只为自己着想,把自己的快乐建在别人的痛苦上。侍臣有过错,晋灵公便让凶猛的大狗灵獒咬他;厨师没煮熟熊掌,晋灵公就将他砍为几段,视人命如草芥,真是胡作非为。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巨著,又是文学界的珍宝,难怪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岛读后感2000字篇6
看《荆棘鸟》缘起于一个月前一次全校教师大会。坐在我旁边的同事沉迷地阅读着《荆棘鸟》。我好奇地拿起她的书,她便抬起头对我说:“这本书是我的挚爱,被称为澳大利亚版的《飘》”。百无聊赖的我一听:《飘》可是我读书时的挚爱!我便好奇地拿起《荆棘鸟》看题记,开头是这么讲的:
传说中有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一切生灵的歌声都优美动听。从离巢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然后,它把自我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间放开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歌声响遏行云,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
这是一曲无比完美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
题记如此凄美!于是我便问同事借来看。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向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感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达半个多世纪之久,横越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年富力强的神父拉尔夫一心向往罗马教廷的权力,但他爱上了牧主克利里的女儿,美艳绝伦的梅吉,内心处于权力与感情的矛盾挣扎之中,欲爱不能,欲罢不能!从而引发了一连串的故事。本书以两位主人公为中心,展开了克利里家族十余名成员各自的人生悲欢离合。作品情节生动,结构严密,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有澳大利亚的《飘》之称,被《时代》杂志列为十大现代经典作品之一。
考琳·麦卡洛,精妙的语言、巧妙的结构、精致的故事、对哲理人生的深刻思考,深深震撼着我,感动着我。其中,我试图明白《荆棘鸟》中人物后面更深处的东西。
一、爱得深,痛得深,世间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麦卡洛以一种平铺的文笔象在德罗海达上放牧一样纵横演绎了克利里家族及其相关人物的命运、生、死、痛苦和欢乐。“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作者经过克利里家的沧桑和情感经历揭示了这个道理。
书中祖孙三代的感情,就在她的笔下娓娓道来。其中拉尔夫与梅吉爱到极致,痛苦挣扎,欲爱不能,欲罢不能,痛苦无奈,凄美得令人心痛。
梅吉和拉尔夫的感情是贯穿全文的主线。这是一个感情杯具——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杯具。拉尔夫,一个将自我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我人生追求的人,他早已失去了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他不能谈感情,他也以为自我能够做到。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就是这样度过的。可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那时的梅吉只是一个9岁的女孩,却照亮了拉尔夫的内心。在梅吉长大成人之前,两人有过一段温馨完美的时光,因为那时能够不必避嫌。可是随着梅吉的长大,痛苦和矛盾也就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事业,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期望梅吉能够有自我的未来和幸福。他内心长期处于权力与感情的深刻的矛盾之中,他是不能有爱的,他的一生只能献给上帝。在中国有一句古话,叫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也。拉尔夫懂得取舍,他选择了权利而非感情。我为女主人公而流泪,权利权利,在男人的眼中,向上慢慢的爬,永远都比身边的女人要重要,哪怕他爱得要死去。等到要死的时候或许会明白过来,原先失去的才是熊掌而并非鱼。
梅吉是聪明的,女人永远都是如此,总在扮演着荆棘鸟的主角。为了深爱的人能够不顾一切,包括生命。当情感最终战胜了理智的那一刻,梅吉得到了拉尔夫,得到了他的孩子。我很可怜梅吉,与拉尔夫生了一个多好的孩子啊,完美的不象是人,倒象是神。可这是从上帝那里偷来的,她偷来的东西,终究还是要还给上帝的。上帝就这样,也嫉妒那个完美的孩子,从梅吉手中把他拿走了。戴恩死了的时候,我偷偷的擦拭着眼角的泪,戴恩很安祥的走了,是寻找他的梦去了吧这令我想起了梅吉的母亲菲奥娜,母女两人的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同样都是为了感情,嫁给了自我不爱的人。却把毕生的心血都给了那个所负于自我的人。
或许感情便是如此,让人心痛得无法呼吸妈妈跟不爱的人结了婚,生了女儿,不关心她的成长,把她搁于一边,有点让她自生自灭的感觉。而对于那个和所爱的人偷生的儿子,却是爱的不能自已,是把儿子当成了爱人的影子了吧幻想着有朝一日和他再次重逢
幸亏梅吉的女儿朱丝婷不象她的妈妈也不象她的外祖母。若她的感情也象妈妈和外祖母那样,两个人明明相爱,却又不得不割舍掉那份情,也就是说爱了不该爱的人,如若朱丝婷也是这样痛苦地放弃的话,我将会为她如何地心痛啊!还好,尽管朱丝婷的感情经历的时间漫长,可还是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这是我看这本书时感到心里最温暖的一刻。
黎巴嫩诗人纪伯伦说过,当我们回忆人生,会发现人生中最幸福的瞬间,也就是心灵最痛苦的划痕。爱得深,痛得深,也是幸福。拉尔夫和梅吉,这是一场凄美绝伦又扣人心弦的感情故事。我想世间不是没有感情,而是没有遇到。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
主人公梅吉经历了半个世纪的人生,一个天真稚嫩的小女孩被时光洗刷得两鬓斑白,没有什么能够弥补时间和青春的流逝。她曾得到过所希翼的全部,也曾陷入无尽的黑暗。她是一个有血有肉,极尽真实的普通人,我时常想起故事最终梅吉的话:“一切都是我自我造成的,我谁都不怨恨。我不能对此有片刻追悔。”
即使身处现实世界,我们每个人亦是如此,所追求的完美的东西,就犹如那最长最尖的荆棘,当我们把荆棘刺向胸膛,我们很清楚那种将至的撕心的疼痛,但倔强的我们依然会奋不顾身的这样做。因为短暂的一生中,这才是生命的意义。
二、追名逐利,此念一生,风流尽去。
折磨菲和梅吉的,源于对人间的爱。菲象一个自动陀螺一样从早到晚在厨房和后园子里转,疲劳得难以缓解,因为她处在一个收入菲薄的家庭,哺育了六个孩子,之后又添了三个,她昼夜不停地劳作、劳作,直到最终麻木,只当她失去劳动本事,到了风烛残年,才赢得她自年轻时就想要的闲适。
梅吉的歌声在最美时,也即她痛苦到了极致的时候戛然而止,给人留下了深深的思考。梅吉在孩提无知时,虽然有痛苦的时候,如在教会学校读书被阿加莎修女责打,被迫和小朋友特丽莎分手及弗兰克逃走,都曾让她深深痛苦,但那时她有真实的欢乐,就象艾格尼丝的到来、认识拉尔夫、哺育小哈尔,梅吉都感到了上帝的仁慈。仅有当拉尔夫被利欲权势,将自我卖给玛丽死去的灵魂和天主教廷后,梅吉的生活才陷入无底的黑暗。她嫁给了有点象拉尔夫的卢克,失去的感情却没有从这儿得到弥补;这以后,她对生活的态度与其说是一种热爱,毋宁说是一种无奈的应对。之后她有了戴恩,那象是她所希翼的全部,事实上只是一种微薄的安慰。她对戴恩越喜欢,越衬托出她的孤单与可怜,爱的无力及失去爱人的虚空。她的灵魂只是在戴恩和拉尔夫死后才得到真正的解放。此时歌声最为响亮,也由于痛失所爱而分外悲伤。
与此相比,拉尔夫的歌唱却不那么动人,也许只能称为挣扎时尖利的呼救,虽让人震惊却不能使人震撼。刘墉说过这样一句话:“追名逐利,此念一生,风流尽去。”拉尔夫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活得十分痛苦,也给别人带来了痛苦,所以没有人对他怜悯,即使是梅吉,如果感情不包括怜悯的话。拉尔夫在躺在梅吉怀里死去的那一刻,才真正彻底地放下了!
三、地狱就是长期地被束缚在红尘之中。
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我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我找的荆棘。
有些感情,就那么让人莫明其妙、摸不着头脑,可它来时却是那么妥贴、自然,结束时却也那样利索与果敢,就像梅吉和卢克的所谓感情。梅吉是想要一个丈夫、一个家和几个孩子,卢克的梦想是一片肥沃的牧场,虽然这个愿望之后一度成为一个靠卖或者叫炫耀力量而谋生的流浪汉似的割甘蔗工或是制糖工,但他与梅吉结合的最初梦想则是一片富沃的牧场,而与梅吉的结合则因为梅吉的每年2000镑的收入能够让这个梦想提早几年实现。梅吉与卢克的爱与婚姻,充满了痛苦、分离与苦涩,与当初那喜悦的浪漫永别了,这期间还夹杂着羞涩与迟滞。于是,在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这个孩子的到来,是梅吉费尽苦心而得来的),痛苦像飓风一样把梅吉击垮了,甚至在梅吉难产而濒临死亡的时候,卢克也未曾问过一句,卢克的冷淡与麻木让人心惊。这时候,神父,应当说是大主教拉尔夫,这个加上太阳光辉的“卢克”,“拯救”了梅吉,给了她活下去、把孩子努力生出来的无穷勇气与定力。精疲力竭的梅吉产后很抑郁。几个月后,在关心梅吉的路迪夫妻的安排下到麦特劳克岛度假,离开那潮湿的北昆士兰,梅吉的身体迅速恢复了健康;而大主教拉尔夫的到来,让这对久远就相爱的人的恋情猛地以性爱的形式爆发了。于是梅吉在拉尔夫走后,毅然决然要
离开卢克,回到她来的地方——德罗海达去;为他们的爱画上一个句号。当然,梅吉不忘记为她的贞节而补上了一次演戏似的疯狂的性爱。
有一种爱,让我们在精神与肉欲相互战胜中徘徊,却又刻骨铭心、至死不渝,例如梅吉和拉尔夫红衣主教的爱。在梅吉是一个10岁小姑娘,在拉尔夫只是一个穷乡僻壤的穷教士时;在拉尔夫从尘土中抱起小梅吉时,这种爱就开始了;这种爱是灵魂驯服后肉体的贴切;梅吉的姑姑、老太婆玛丽·卡森用一顶红衣主教的帽子让拉尔夫抉择,拉尔夫最终倒向了上帝,用玛丽·卡森这本该属于克利里,即梅吉家族的一千三百万英镑登上了高级教士的行列,可对梅吉的爱却让他回来,最终在麦特劳克岛完成了灵肉的合一。梅吉对拉尔夫的爱似乎已经歇斯底里了,连嫁给卢克的原因都只是因为卢克长得简直是拉尔夫的翻版;她竭力从拉尔夫那儿得到了一个孩子,可惜的是,这个孩子之后又像拉尔夫那样投入了上帝的怀抱。
有一种爱,经历了多少孤独、怀疑、试探与不信任后才走到了一齐,例如:朱丝婷和雷恩,疏远与逃避是他们惯常的,怀疑与生硬是他们生而惧来的,他们几乎分别是一个冷漠而独立的自我,一个不可能理解任何外加的个体,可这两个个体竟擦出了火花,星星之火,是能够燎原的,爱一旦诞生,就没有什么能阻碍它发展下去了,包括上帝和死亡。
“为什么在他回到德罗海达的时候,玫瑰花总是盛开此刻是10月,正当仲春,它们当然是一片怒放了。时令正对头。”上帝收回了戴恩,虽然是以一种壮烈而牺牲的方式,可这件事却带走了太多的爱,从拉尔夫那里、从梅吉那里、从克里利家人那里、从朱丝婷那里、从雷恩那里、从天主教那里,从这个世界那里……也许,地狱就是长期地被束缚在红尘之中。也许,我们是活着遭受地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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