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收获和感悟的总结和升华,阅读后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消化书籍内容,加深对书中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的理解,以下是会述职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700字的读后感作文参考8篇,供大家参考。
700字的读后感作文篇1
在《幸福之路》一书中,罗素没有运用任何高深的哲理,而是把一些自己经历证实过的看法归纳起来,制做出一张获取幸福的良方,希望人们能够找出自己生活理念中的病因和治疗方法、也能够找到幸福的真谛并使自己变得幸福。他在序言里说:“在以下的篇章里,既无高深的哲理,也无渊博的征引。我只是把通情达理的一些意见归纳起来……因为不少烦恼的人凭着适当的努力可以变得幸福,所以我才写下这本书。”罗素书中论述不是抽象的理论,而是他自己生活实践的结果,是他的阅历和观察积累而成的人生感悟。因此,这本书浅显易懂,读起来趣味性较强,而且确实对追求幸福的人们有启发作用。
在书的前半部分罗素谈了不幸福的原因和现象。他讲到人们不幸福一部分原因是由于社会环境,一部分是由于心理素质。显然,这本书主要是剖析世界观、伦理道德观、生活习惯等给人带来的不幸福或者幸福的感受。罗素认为,不幸福的人一般是因为深陷在“自我沉溺”之中而不能自拔,他分析了三种自我沉溺之人,分别是自责者、自恋者、自大者。
罗素在书的后半部分则告诉人们如何走上幸福之路的方法。首先他分析了产生快乐的因素,然后论述了兴趣、情爱、家庭、工作、休闲、获得与舍弃等因素与幸福的关系。罗素说,幸福,显然一部分要靠外界环境,一部分要靠自身努力。除了外界环境,他认为在个人自身的范围以内,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也就是说,如果能拥有温饱、健康、爱情、颇有成就的工作、小范围的受人尊敬,就足以使人幸福,这几乎是人人可以达到的自然的幸福。然而还有一种幸福是精神层面上的幸福,其唯一的条件是人们的热情和兴趣向外而非向内发展,也就是说人们想要得到这种幸福,首先要摒弃自我中心,跳出自我,放远目光,客观地看待自己和他人,满腔热忱地融入社会生活。
另外书中还有这么一句话:“每个人都愉快地接受爱,又自然而然地奉献爱,由于这种相互幸福的存在,每个人便会觉得世界其乐无穷。”不断地付出和得到爱,幸福是平淡生活的体会、是点点滴滴的快乐,是大多数人都能拥有的。而且,幸福并不在于金钱的多少,也不在于名誉的多少;不在于是否荣华富贵、人前显赫,也不在于是否粗茶淡饭、平实无奇。一个普通的人,如果读懂了自己,读懂了生活,他就会找到幸福的真谛,同时也会感到:幸福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700字的读后感作文篇2
?狼王梦》一个野心、阴谋、望子成龙,母爱、仇恨、希望与绝望交织在一起的画卷。那带有毁灭性的母爱编织起一个又一个希望却又将它们无情的撕掉。我说不清它是悲剧还是喜剧,或许它们只有一线之隔。最后的那一幕悲壮而又温馨的场面给了我说不出的震撼,道不尽的思索。
这本书讲述了,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决定把狼崽培养为狼王,她首先选择了黑仔,黑仔的胆子非常大,常常擅自跑出它们的石洞外,那一只饥饿的金雕,在紫岚觅食外出时,抓走了黑仔。其次,紫岚选择了蓝魂儿,由于紫蓝的教导,蓝魂儿每次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食物,一次,蓝魂儿冲上前去,哪知这是猎人的陷阱,夹在了里面,为了狼的尊严,紫岚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冬天,狼群又聚集了,在做头狼的甜头中浸泡过的双毛不能再忍气吞声,于是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攻击,胜负已见分晓,但在最后一刻,狼王突然仰天悲号一声,这一声充满了狼王那种盛气凌人的气质,同时也唤起了双毛幼年时的自卑。双毛被打败了,也死去了。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一只想吃掉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读过后,我掩卷沉思,这种爱是对还是错;这种牺牲是值还是不值;这种望子成龙能不能带来幸福。或许如果没有母亲的野心,儿女们会活的很好,而不是家破人亡。这种带有野心的爱对于有些人是对的,对于有些人则象征着毁灭。爱,本身没有错,但是当爱到了极致,则会有两种极端,一种是万世传诵,另一种则近乎疯狂,可他们仍旧是爱。所谓爱之越深可能正是第二种情况。
爱,真的是把双刃剑,可我偏执的相信,爱,没有罪,爱不是错。
700字的读后感作文篇3
书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当然也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和妈妈共同阅读了一本很感人的作品——《幸福是粒小青豆》。这本书的作者是陈振林,他写了学校,商店,家庭等各个地方所发生的小事情,但就是从这些平时点点滴滴的小事情中透入出了人们最基本的品质。
记得在第二篇中,《握手》这个故事,写的是发生在珠宝店里的事情。圣诞前夜,一个身穿起皱西装的中年男子在珠宝店里转悠,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原来他是一个小偷。当时那个年轻的售货员并没有揭穿他,而是用了一个非常巧妙的“握手”暗示了他,让这个男子自己意识到了错误,主动归还了物品。十年后的圣诞前夜,当年的这个男子成了富商,再次找到了这个女售货员,感谢她给了自己自尊,给了他生存的智慧。其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有时候就是一次简单的握手,一个不经意的微笑,或许,你就会收获你生命的钻石,人格的尊严!看到这里,妈妈说她很喜欢这句话。是的,我觉得这就是幸福!
在第三篇中,《烂瓜》这个故事让我身有体会。作者写道:在一个星期五,放学回到家,母亲捧着一个大西瓜出来,叫上大伙儿一起来吃西瓜。可是西瓜放的时间太久,熟透了,都变味了。弟弟们责怪母亲,应该早点拿出来吃,可母亲一定要等哥哥回来再吃,现在一个都吃不成了。我看到这里,猜想他们的母亲心里一定也很难过。这时我不禁想起自己的外婆,外婆就是这样的人,有好吃好喝的,自己舍不得吃,总要等我们回去再吃,有时候东西也会因为时间太长而不能吃了,我们也会责怪她。其实现在想想,外婆不是不喜欢吃,而是因为太爱我们了,有好吃好喝的先想到我们。我们不应该责怪她,我们应该感到幸福!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地方太多太多了。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教会了我很多与人相处的方式,感受到了很多亲情的温暖。我懂得了什么是幸福,幸福不是有好吃的,有好玩的,有好穿的,而是在你困难的时候,有人愿意帮助你,给你机会,这叫幸福;当你不在身边,有家人时时刻刻牵挂着你,这叫幸福;报喜不报忧,生怕关心你的人为你担心,这叫幸福……幸福是付出,只要你愿意付出就能得到幸福!
700字的读后感作文篇4
今天,我看了《心怀感恩,放飞中国梦》这本书。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一碗馄饨》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女孩和母亲争吵之后,走到一个面食摊,面食摊的老婆婆开到了她,她才明白他的母亲对她的爱。
每个母亲应该都开导过自己的孩子,可很多孩子都会认为那是在责骂自已,而感到厌烦,有些孩子甚至会对母亲说:“你真啰嗦!”仔细想想,我也有过这样的情况。记得那时某一天放学,我愁眉苦脸地回到家,妈妈问我:“怎么了?女儿?”我回答:“妈妈,我考试考得好差。”“考了多少分?”“88分。”“怎么考得那么差?连90分都不上?”我还沉浸在难过中,因为以前我每次考试几乎都上90分。我好生气,我不是气别人,而是气自已,我冲着妈妈说:“我就考不了那么好了,怎么了!”我说完,哭着跑上了楼。后来,我还跟妈妈顶嘴了,妈妈对我说:“这次考不好,没什么大不了,下次考好一点就行了。”我听了妈妈的话,又信心百倍。还有一次,我生病了,去医院吊针,妈妈一直守在我的病房,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第二天,金灿灿的阳光照在我的病床上,我醒了,我看见妈妈趴在我的病床上睡着了。我看见了她那粗糙的双手,这双手不知道为我做了多少事,我的眼泪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那豆大的眼泪从我眼中滚落下来。原来,妈妈是那么地爱我,我还和她顶嘴。我长大了,才开始意识到母亲所为我做的一切。每当老师让我们写我的母亲,我总会带着一种感激之情和内疚之情想起我的母亲。
是父母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是他们给我们生命。他们辛辛苦苦地把我们养大,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很多孩子都认为父母对我们的好和付出都是理所当然的而视而不见,不,你们错了,爱自已的孩子虽然是每个父母的天性,但是我们也应该怀感恩之心报答父母。在父母劳累时递上一杯茶,给疲惫的父母洗洗脚,外出时给父母打个电话报平安,这些小事对父母来说,都是莫大的安慰。“羊有跪乳之情,鸦有反哺之义”。动物界尚且懂得回报父母的恩情,更何况我们人类?母爱真伟大!
700字的读后感作文篇5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书可以为我们注入丰富的营养,陶冶我们的性情,提高我们的人文素养。
我看过好多书,最令我感动的书是——《感恩父母》,这本书讲述了97个感人至深的真实故事。书中有好多故事都让我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哦,我的母亲》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位精神病母亲和“我”。因为“我”觉得精神病母亲在同学、朋友面前给“我”剥夺了极大的“尊严”,所以,“我”离开了她,自已出去跟小伙伴玩,可是,没过多久,母亲看见“我”,冲过来拉着“我”的手要“我”回家。一边拉还一边说:“伢儿回家!”但“我”却冷漠地拒绝了她,并且,把她往外推……这个母亲是个精神病患者,什么也不记得了,病得很重,但她唯一惦记的还是他的孩子。看到这里,我深刻地懂得了一个道理:母亲,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上,这本身就是莫大的恩情。不管我们的母亲有多大的缺陷,我们都没有资格去讨厌自已的母亲。
我就像文章里的“我”一样,每次看到妈妈脸上的皱纹。我都要嫌她并说:“妈妈,你真难看。”她总是一皱眉头不说什么。现在我读懂了母爱的可贵。知道母亲虽然变难看了,但她总有一颗疼爱我的心。有一次我数学只考了75分,妈妈又皱起眉头生气地跟我说:“越越,下次可别再考这么差了,你要努力呀!”我应付了她一下,说道:“知道了,知道了。”当天晚上,我迷迷糊糊醒来,听到妈妈的叹气声,还说着:“越越可怎么办。”夜深了,妈妈还没有睡着,还在为我担心。我被感动了,第二天我一早起来看书,想提高成绩来报答她!这就是母爱,母亲忧郁的爱!点亮了我人生的起点,让我走向成功的大道。我要告诉她:妈妈,我永远爱你!感恩是我真情的问候,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女儿!
有一天,我没有做好爸爸布置的应用题,好多题目都空着。爸爸下班回来一看,气得打了我一顿。我哭了。我想:以前爸爸对我很好,哪怕我做错事,他也不打我,只是说我两句。可是现在竟然打我了。打这起,我就有反抗心里,有时不太听爸爸的话了。自从我读了《感恩父母》这本书后,我知道爸爸打我,是想让我认真对待学习,把成绩搞上去,这就是父亲对我严格的爱,父亲的爱是伟大的,他指引着我的`人生方向,让我辨别正确的道路。我要告诉他:爸爸,我永远爱你,感恩是我甜蜜的微笑,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女儿!
700字的读后感作文篇6
无来由地喜欢苏芩这个人,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就开始了,也许一是被她的名字吸引,或许是在电视或者哪里曾一睹她的真颜,被她的优雅所惑,总之,看到她的新书就忍不住想要拿来读一读。 婚姻爱情的讨论,就像一道道无解的数学题,无论你怎么写都是写不完也道不尽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每个人的爱情观也带来不同的爱情故事,而这些或平凡或热闹的爱情到了苏芩的笔下,就是一次又一次释疑解惑的时候。 我想,即使号称专家,也未必就全是正确的时候,但是苏芩的文字,有时我们可能并不一定是为了要从那里面找到一个标准答案,而是被她文字中无时无刻不透露出来的女性美所吸引了。女性对于爱情的渴望远远要超过男性所能想像的,这种梦或许从我们听到的第一个童话故事时就开始了,少女时期更是对未来充满了粉红的'期待,到了婚姻中,又依然会比男人多一份细腻的需求,即使是老下去了,爱情之火也永远不会在心中熄灭,女人似乎天生就是爱情的追随者,所以我们常常说的“飞蛾扑火”与女人对于爱情的渴望几乎同出一辙。所以无论我们走到人生中的哪个阶段,都依然会喜欢看关于爱情的电视剧,喜欢读关于爱情的小文字。 这本书相较于前不久出版的那本书,我认为更胜一筹,这本里面是一篇一篇的小散文,小故事里却含着人生的大道理,看似是爱情的小菜,其实却是女人活得更美好的金玉良言。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太让人喜欢,不仅封面以粉红为衬,即便是内页也以粉红的边边为托,每每翻书,都顿觉眼前如此清新,也顿觉日子粉红得如此轻松,更有读下去的欲望。 正如作者所言,这本书是从女孩到女人的心灵成长课,从公主到女人的蜕变,从爱情的魔幻中到自我成长的蜕变,从爱情到婚姻的蜕变,成长看起来轻松,却是一堂堂不得不修的课程。 书的设计很有趣,从星期一到星期日,或许这既是告诉我们成长需要一个过程,也是说不必急着将书一口气读完,每天一章,既吸收又消化,让自己的成长变得优雅而从容一点儿。 对于爱情中的女人,或者女人中的爱情这个永恒而古老的话题来说,无论说多少遍,以多少种角度来讲都是不够的,时代不断地产生新的物种,爱情的观念也需要不断地更新,所以我们对于爱情的修炼也是永远无穷无尽的。
700字的读后感作文篇7
边城,无所谓边,也无所谓城。与其说它是一部鸿篇巨作,不如说它是悲惨时代中,一个怀有思想的人心中的美好桃源;与其说它是湘西生活的写照,不如说它是人性的质朴之玉,未经雕琢,也未经描画。
牧歌的情调是必然要说的,因为它太能动人的心思。牧童黄牛梧桐村,草青叶绿无尽天,云雨烟高不知处,正逢遥歌踏寒来。乡土的气息是必然要说的,因为相对于大都市的灯红酒绿,它太易感人了。淙淙的溪水不必说了,孤舟一叶也不必描了,茅椽漏檐更不用去斟酌了,单枝头鸟,单拾柴夫,单小蓬童足以让你留恋往返。
若将边城之人比为一子,此子必有“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之神韵。人合天姿,则铸以金屋藏之。这座人性的金屋,藏有质朴的人性之美,遥隔于乱世风尘,远离于肮脏之地,无卑微低下之灵魂,无贪婪无穷之利欲,无弦瑟红友之乐,无灯红酒绿之燥。生活是一箫,是一笛,像一个浪荡于江湖,不闻于世俗,遐避于山水的隐士,为当世之陶潜花源,为魏晋之竹林再现,陶然乐之矣!
山美孕育人灵,人灵方有佳事。夜深三年六月,弥漫歌喉未哑。这是一场梁祝的翻版,比之于都市人的肤浅,世俗人的势利,更显纯真纯美。这是一场悲剧?还是一场喜剧?天公不作美,这是闲聊的常话;生死在天,这是难言的悲楚。纯善、纯清葬送了美,纯真、纯心买别了情。再讲那“物极必反”的大道理也无济于事,也是对美的一种玷污。虽然人影皆去,留下的是凄凉,但凄凉属于凄美;凄美,也是一种美。
渡船晚不休,待月还归人。山重无灯火,江暗旧青滩。无语拭干泪,春雨带秋风。阑角人憔悴,千帆不叙归。
这等待又何尝不是一种美,翠翠的心中也必怀有江南的古韵,等着那跶跶的马蹄经过,必思,那马上之人,是归人,而非过客。
700字的读后感作文篇8
?三国演义》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罗贯中写诸葛亮太多智了,所以后人评价诸葛多谋而似妖。
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
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
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刘备仁义礼智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长坂坡摔阿斗,为了自己的大将险些因阿斗被困曹营,而将阿斗摔死,但是后人评罗贯中写刘备,刘备尽善而似伪。就是太虚了啊。你想啊书中说刘备异像长臂过膝,你想啊,刘备将孩子举过头顶到放在地上以长臂过膝哪能摔得着啊。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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