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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心得精选6篇

大家在写心得的时候,一定要将自己的态度摆正,在深受启迪后大家需要认真写好心得,以下是会述职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药品心得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

药品心得精选6篇

药品心得篇1

在公司各部门通力配合下,在我们药店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作为一名店长我深感责任的重大,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作为一个终端零售店来说,首先要有一个专业的管理者;二是要有良好的专业知识作为后盾,三是要有一套良好的管理制度;成本核算是最为重要的,对药店的成本控制,尽量减少成本,获得利润化,最重要的一个是要用心观察,用心与顾客交流留住新客人并发展成为回头客,这样的话你就可以做好,具体归纳以下几点:

一、以药品质量为第一,保障人们安全用药,监督gsp的执行,时刻考虑公司的利益,耐心热情的做好本职工作,任劳任怨。

二、认真贯彻公司的经营方针,同时将公司的经营策略正确并及时的传达给每个员工,起好承上启下的桥梁的作用。

三、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团结好店内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了解每一位员工的优点所在并发挥其特长,做到量才适用,增强本店的凝聚力,使之成为一个团结的集体。

四、通过各种渠道比如报纸、网络、药品新闻,还有新颁布的各种药品的政策、法律法规,了解同行业和药品的信息,了解顾客的购物心理,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有理放矢,使我们的工作的更具有针对性,比如我们作为药品的销售者与此同时也是药品的消费者,我们平时也要生病,也需要对症下药,我们的购药心理,就能反映出一部分购物者的心理,从而避免因此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五、以身作则,作为一个店长,要做好员工的表率,不断向员工灌输企业文化,教育员工有全局意识,做事情要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比如公司对这个药品在这个地方的调价幅度要求,不能低于药品的最低市场价格,作为员工就不能因为关系或是因为顾客的砍价就低于这个标准对外销售药品,无视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靠周到而细致的服务去吸引顾客。发挥所有员工的主动性和创作性,使员工从被动的“让我干”到积极的“我要干”。为了给顾客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为公司创作更多的销售业绩,带领员工在以下几方面做好本职工作。

首先,做好每天的清洁工作,为顾客营造一个舒心的购物环境。

其次,积极主动的为顾客服务,尽可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并以发自内心的微笑和礼貌的文明用语,使顾客满意的离开本店。

我们零售药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内部培训,让店长或其他优秀员工进行药品推销方面的经验介绍,把一些顾客反馈回来疗效较好的药品随时记下来并加以总结,把这些资源共享,让每个员工在给顾客推荐药品时更有自信、更专业,由此增加顾客对我们的信任感。要很好的比价采购药品,我们不但在进货方面要货币三家,还要在销售药品上,货比三家,比质量、信誉、比价格。

七、处理好各部门间的合作、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协作,少一些牢骚,多一些热情,客观的去看待工作中的问题,并以积极的态度去解决。

现在,门店的管理正在逐步走向数据化、科学化,管理手段的提升,对店长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熟练的业务将帮助我们实现各项营运指标。新的一年开始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将以更精湛熟练的业务治理好我们药店。面对20__年的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要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清明年的工作思路,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1、加强日常管理,特别是抓好基础工作的管理。

2、对内加大员工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3、树立对公司高度忠诚,爱岗敬业,顾全大局,一切为公司着想,为公司全面提升经济效益增砖添瓦。

4、加强和各部门、各兄弟公司的团结协作,创造最良好、无间的工作环境,去掉不和谐的音符,发挥员工的工作热情,逐步成为一个秀的团队。

药品心得篇2

在学校学习的时候,同时也要为以后的工作做好准备,而这次的社会实践也是让我提前体验了一下我以后要做的工作是怎么样的,会遇到哪些问题,也明白和学校相比,职场更加的残酷,更加的追求结果,更需要你付出更多精力去应对,如果能力不行,那么很容易被淘汰掉,如果不努力,那么就没有上进的空间给到你。学校的学习可能我们一时的不努力,以后还能补,即使考试成绩不理想,也是还有补考和重修的机会,但是职场上,如果出了错误,那么可能就是直接会被辞退,或者因此要承担相应的很的责任,很难有再给你来一次的机会。

职场中的工作是很多的,同时也是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精力去面对,不像学校里面,一天就几节课,甚至有些同学还逃课,这次的实习也是让我明白,我不能浪费了在学校里面的宝贵时间,要抓紧时间去努力学专业知识,认真的听好课,同时一天那么多的时间,不能全玩了,浪费了光阴,而是应该好好的学习,多学点知识,以后在职场中也是让自己的`能力更加的强。不然以后走入社会,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那就不能很好的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即使是有了工作的机会,如果个人的能力不行,也是不能长久的做下去,或者被淘汰。

实习中,让我明白人际关系同样很重要,如何处理好和上司的关系,如何和同事之间打好交道,如何和客户去进行沟通,这些交流不像学校里面,有时候说的那些话是不经过我们脑思考而就说出来了,可能同学只是生气而已,但是也会原谅你的,但是在工作中,如果说错了话,那跟做错了事情是一样的,会有严重的后果,特别是跟客户的交谈,更是如此,如果做错了承诺,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如果没把话说明白,可能也会流失了一个客户。和同事的交流同样如此,很多事情要讲清楚,明白,用词也是要精准,毕竟家都是为了工作,如果事情没讲清楚,也是不能很好的把工作做好的。

这次的实习,我收获了很多,同样我也要在学校好好的学习,为以后毕业后的职场生活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药品心得篇3

首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现在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的我们任重而道远,面对用药安全和饮食安全这项严峻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履行职责,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下来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形象方面。作为一名执法工作者,在监管对象面前,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代表的是单位的形象,执法者的形象,所以我们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讲粗话,不讲无根据的话,说话不卑不亢,有理有据。让别人觉得这是一个团结一致的、有执法力度的'团队。

第二、自身方面。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自己首先要学透啃透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加强自身业务专业技能,在执法过程中,在监管对象面前我们说话才有力度,才有底气,才有分量。

第三、态度方面。在监管对象面前,不能太过盛气凌人,本来监管对象还想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但是执法者太过强势的语气和态度,让他产生一种逆反心理,遇上比较倔的人,难免说出一些过激的言辞,这样不利于我们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当然,对个别难缠户、刁蛮户也要态度强硬,起到震慑作用。一句话,在执法过程中,说话要刚柔并济,软硬兼施,这样才能提高执法效率。

第四、在执法过程中,牵扯到如何处罚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的执法人员首先自己这一方要保持言辞一致,不能给处罚对象造成罚多罚少不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而是执法者个人想说多少就是多少的感觉。这样就让处罚对象对国家强制力执行的公平程度产生怀疑,有损法律的威严,影响执法的威信。

以上就是我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来的一些切身体会,在此希望与同志们一起互学互勉。

药品心得篇4

自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对于注册法规修订较大,1999年4月22日颁布《新药审批办法》、《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仿制药品审批办法》和《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启动了对药品注册审评模式的改革,逐步与国际接轨。随着我国2001年加入wto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办法进行了修订,于2002年12月1日颁布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适应wto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原则,适应《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后对“新药”定义修改的新形势。由于近几年注册规章的频繁修订,对于药品注册相关规章的理解发生偏差,使在药品注册申请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新药类别、新药保护期、过渡期、监测期的理解等。

而实际上,当我们把目光不单单局限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上,回头看看老的注册法规、看看药品监管的“基本法”《药品管理法》,许多问题实际上并不难理解。

?药品管理法》作为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对药品监管中许多问题都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例如在第一章总则中对药品监管的目的、适用范围、执法部门等均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尤其是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更是整个药品监管的核心——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在第四章第25条规定了配制医疗机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从这一条我们可以知道如果要申请医疗机构制剂,需要得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方可以配制。

而申报程序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第四章第23条做出了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制剂批准文号后,方可配制”,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医疗机构制剂的具体审批办法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省局按照国家局制定的办法进行审批而不是自己制定审批办法(从这层意义上讲,目前各省审批的医疗机构制剂都是违法审批,因为国家局至今也未能出台《医疗机构制剂审批办法》)。因此,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会加深我们对有关条款的理解。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心得以及目前药品注册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和大家做一个探讨。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与《药品注册批件》的“鸡与蛋”的问题

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第7条);还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也就说一个药物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在成为药品: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但是,此时就出现了麻烦,到底是先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还是先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由于我国按照“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对药品进行监管,职能的分割造成了扯皮。安监要先有品种后发许可证,注册要具备生产条件后才能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成了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幸好,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对“鸡与蛋”的问题做出了明确答复:“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也就是说,要先就拟生产的品种到安监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然后申报品种,拿到批准文号后在一个月内申请gmp认证,6个月内通过就可以了。解决了“鸡与蛋”的问题,类似内容的条款还出现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81条中。不过《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对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通过gmp认证的批准文号明确“自行废止,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

二、新旧法规交替引起的注册分类变化及临床研究问题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将新药的定义表述为未曾在国内上市的品种,缩小了新药的范围,这样原来属于四类新药中仿制进口药品的一部分就成为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新旧法规交替期间内,产生了上述问题。这一类的问题可以参考一下国药监注[2002]437号《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条款结合自己品种的具体情况,确定到底按照那一类来申报,以及相应的临床要求。

请注意两个日期:2002年9月15日,《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日;2002年12月1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日;

三、新药保护期、监测期、过渡期的问题

新药保护期: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新药证书后即获得保护。各类新药的保护期分别为:第一类新药12年;第二、三类新药8年;第四、五类新药6年。凡有试产期的新药,其保护期包含试产期。新药的保护期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的第一个新药证书之日算起。新药保护期满,新药保护自行终止。在保护期内的新药,未得到新药证书(正本)拥有者的技术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不得受理审批。

新药监测期:《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4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保护公众健康的要求,可以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设立不超过5年的监测期;在监测期内,不得批准其他企业生产和进口”,取消了新药保护期。《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适时的做出了调整,废止了原《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

过渡期:为妥善处理新旧法规的衔接问题,国家局拟定了《实施条例》实施前已批准生产和临床研究的新药的保护期的过渡办法,其中对于过渡期的表述为“对于2002年9月15日以前我局已经批准临床研究但未批准生产的新药,仍按照原药品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批。批准生产后,按照原《新药审批办法》属于一类新药的,给予5年的过渡期;属于二类新药的,给予4年的过渡期;属于三类至五类新药的,给予3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其他药品生产企业不得生产相同品种的药品”。因此,过渡期只是一个特殊时期内特定品种才出现的名字,某些意义上和监测期等同。

实际上,新药监测期相当于国家为了同wto接轨,为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设定的一个缓冲期,以免国际制药巨头对民族企业造成巨大的冲击。

四、地方标准与地方批准文号以及现有批准文号格式

老的《药品管理法》中规定,药品审批为国家与省级两级审批,国家负责新药的审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移植(仿制)的审批,这是地方标准及地方批准文号的根源。原卫生部自1987年开展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历经10年,完成了20册的《中药成方制剂》部颁标准和部颁标准二部共6册,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地方批准文号执行国家标准的原因。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后,先后颁布多项注册法规,将二级审批改为实际上的一级审批,并着手进行地方标准药品再评价的工作。但是即便如此,仍然有大量的地方标准存在。2001年2月28日通过了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取消了地方标准,并于2001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时间的紧迫性,全部取消地方标准不符合国情现状,因此国家局就有关药品标准问题向国务院办公厅申请延期执行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以复函形式批准延期一年,这也就是为什么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02年12月1日的原因。

为了改变市场上批准文号形式多样,包装、标签、说明书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同时也为了对全国药品批准文号进行摸底,制止违规批药的现象,从2001年开始着手统一包装标签说明书暨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并于2002年正式启动,统一后的批准文号安照国药准字+字母(h、z、s、t、f)+年份+流水号的形式编排,如国药准字h20040001,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t代表体外诊断试剂、f代表辅料。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尚有部分品种未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由于上述两个工作的重叠,造成各使用单位对地方药品批准文号的盲目退货,为此国家局于2003年再次发文重申二者的关系,详见食药监注函[2003]68号函。

上面是我在实际药品注册过程中就所遇到的问题谈的一点学习心得,共大家参考。

建议:学习药品注册法规首先从基本法学起,对药品监管法规的整个过程有一个大体上的认识,然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学习相关的衍生法规。再学习条文的同时最好能够再了解一下立法背景。例如,对于《药品管理法》的修订背景及修订过程,对《药品管理法》各个条文的解释,在国家局的网站都有,大家可以自己去看一下,了解一个条文出台的最初背景以及最终确定下来的条文的内容,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的理解相关内容。这里我再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在《药品管理法》中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在基层药监局实际执法中被简单的理解为“未经检验出厂销售的即按假药论处”,而在相关解释中对于此条的适用范围的表述为“本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是指这些药品未按本法规定的审批和检验程序,即:新药研制者,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相关资料和样品,并经审查批准后进行临床试验,审查中将严格论证药品的治疗机理、毒副作用、不良反应等。在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及临床性试验通过规定标准后,方能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并从事生产。获得批准文号和进口注册证书的药品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检验。因此,这些药品的质量情况是不清楚的,它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对使用者也是非常不安全的,因此必须按假药论处。”(国家局网站)在人大出版的药品管理法释义中更明确的指出本款所指“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只适用于第四十一条所指三种情况,即强制检验,类似于批签发制度那样。因此,如果您下次遇到这样的执法者,就可以据理力争了,也可以和他打一场行政诉讼官司。

第二个,关于新药的定义。在药品管理法负责中对药品、辅料都做出了明确定义,偏偏没有对新药做出定义。在翻阅相关立法背景时才明白其中奥秘。为了适应wto原则,在修订药品管理法时考虑到了新药的定义。按照国际上的分类习惯,一种以上市为标志,以美国、欧盟为代表;一种以生产为标志,东南亚部分国家、日本、我国均按此分类。当时考虑到如果立即修订为以上市区分对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冲击太大,而按生产与国际惯例不符。为此采取折中意见,暂不在药品管理法附则中对新药做定义,因为一部法律的修订毕竟不容易;改在其实施条例中表述,即延长了考虑的时间,又避免了短期内对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必要时,修改实施条例就可以了。至此我才明白为什么药品管理法中未对新药定义。

药品心得篇5

上周公司专门请了销售培训团队为我们销售人员作了为期三天的培训,这对我们广大的销售员来说是一次极大的提升个人能力与素质的机会。此次培训主要阐述了以下几方面的技巧:

一、换位思考

我们首先要从客户角度考虑为什么要买我们的产品以及买了之后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简言之就是“换位思考”,以此来与客户成为朋友。我们都知道“朋友间是无话不说的”。如果我们与客户成了知心朋友,那么他将会对你无所顾忌地高谈阔论,这种高谈阔论中,有他的忧郁、有他的失落,同时也有他的高兴,这时都应与他一起分担,他就可能和你一起谈他的朋友,他的客户,这样将又会有新的客户出现。

二、共赢目标

这次培训给我的一大体会是要与客户有共赢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与客户建立长远的合作关系。

要通过察颜观色,以及语言沟通来了解顾客的真实想法。然后用你独一无二的特点,从而成交。二流销售员是满足顾客的需求。一流销售员是创造顾客的需求,既所谓“攻心为上”。

三、要有行动力

作为一名销售人员,一定要有严格的行动力,凡事力求尽自己最大得努力。销售工作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有许多困难和挫折需要克服,有许多冷酷的回绝需要面对,这就要求销售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把自己看成是“贩卖幸福”的人,有一股勇于进取,积极向上的劲头,既要勤跑腿,还要多张嘴,只有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历尽千辛万苦,想尽千方百计,最终会赢得万紫千红。

四、注重团队建设

深圳市新泰医药是个整体,只有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才能使深圳市新泰医药得到好的发展。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同时,我们也借助外界的专业培训,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专业素质。深圳市新泰医药这次通过聘请专业的培训队伍对员工进行了系统的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理念。

通过这为期三天培训是我懂得:销售人员就需要坚强的意志,要有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信念,才有机会走向成功。销售是条漫长又艰辛的路,不但要保持冲劲十足的业务精神,更需秉持一贯的'信念,自我激励,自我启发,才能坚持到底,渡过重重难关,走向最终的胜利。

药品心得篇6

一、岗前培训内容

x月x日至x月xx日,我参加了xx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xx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xx任做了开班讲话,省药监局注册处和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各科室老师做了精彩的授课,授课内容包括中心概况、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药品审评与检查、医疗器械审评检查、化妆品检查、财务制度、保密知识、公文知识、法制知识讲座、廉政讲座等。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很好的了解了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各科室的业务及其工作流程,也收获了自己未来工作所需要的业务、保密、廉洁等方面的知识,有助于我快速的融入新环境,进入工作角色。

二、心得体会与收获

1、检查员责任重大

通过此次培训,特别是xx主任的开班讲话和多位老师的授课,我能深深地体会到,将要从事的药品注册检查工作承担着重大的责任,要做好这项工作并肩负起沉甸甸的责任,我必须要提高责任心。一方面,我不能辜负领导和同事的期望和培养,所以要珍惜机会,努力提升各项能力;另一方面,学习也要有深度,能与同事同屏共振,我要尽快融入新集体中,力争能起到积极向上的带头作用,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2、文化建设

在一周的培训中,多位授课老师讲到了团队发展、青年委员会组织、文娱活动、志愿者活动、文化建设等内容,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能深刻的体会到,审评认证中心的领导、授课老师和各位同事的用心良苦,他们在以实际行动来营造一种良好的、积极向上的工作学习环境,也期待着我们新新进人员能快速融入到大家庭之中,快速成才,成为药品监管的中坚力量。我非常赞成加强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它能给我们指明工作的目标,也能使我们成为一个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集体,有助于集体和每个人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同时我觉得文化建设不在于“形”,而应重“质”。我会从心里去接受、去感悟领导和同事的言传身教,同时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促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质量体系

在本次培训中,审评认证中心xx副主任给我们讲解了审评认证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其他授课老师也讲解了gmp、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由此可见质量管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药品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20xx版,明确数据管理是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并倡导公开、透明的质量文化。药品研发过程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管理体系呢?根据qbd和药品生命全周期管理理念,我觉得应该建立gxp(gmp、gcp、glp等)管理体系。对于药学研制过程也要做好gmp与非gmp的分割,一部分研制过程和实验区域可以按照非gmp管理,如制剂的小试处方开发过程等,在后期研制过程能被再次证明。非gmp管理并非不做管理,而是在一些管理的过程采用的方式有区别,如异常数据的处置方式、变更的管理等,但是涉及到数据完整性、记录文件等要与gmp是完全一致的。我之前参与过药品研发质量体系的建立,深知其重要性,通过本次的培训,我又对iso9000体系多了一层了解。药品的管理理念日新月异,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我未来也要不断的去学习,做好药品核查工作。

4、用“心”检查

授课老师在讲课中提出了用“心”检查,我受到很大触动,愿用其激励自己努力进步。用“心”检查有多层意思,其一是要有“初心”,检查工作中时刻满怀责任感、使命感;其二为“细心”,问题可能深藏,要做到见微知著必须细心;其三要“耐心”,多多交流,不可一意孤行;其四做到“虚心”,个人的经历和经验不可能面面俱到,多向领导、同事、企业学习,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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