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管写什么类型的读后感,都需要认真对待才行,编辑一篇读后感可以加深我们对名著所写的了解,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好读书读书好读后感参考6篇,感谢您的参阅。
好读书读书好读后感篇1
我酷爱读书,也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有我最喜欢的《三国演义》。它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它是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是明代小说家罗贯中所著,全书共一百二十回,书中有许许多多生动感人的故事:“三顾茅庐”、“草船借箭”、“空城计”、“七擒孟获”等等,也塑造了一大批个性鲜明的典型形象——有神采奕奕的赵云;有气势汹汹的张飞;有大名鼎鼎的曹操;有文质彬彬的陆逊;有忠心耿耿的关羽;还有才华横溢的孔明。其中,我最喜欢赵云、陆逊、孔明。
陆逊能在戒备森严的蜀兵营寨外火烧连营,让刘备的七百里大寨像一片火焰构成的世界,岌岌可危,蜀兵大部分被烧得焦头烂额,文武百官不是战死就是自杀。然后又调兵遣将,堵住刘备的去路,吴兵一个个一鼓作气,把蜀军杀的走投无路,张苞、关兴殊死搏斗才得以救出呆若木鸡的齐备。陆逊还能请到曹丕会乘他不在东吴来攻营,早就安排好兵马严阵以待。曹丕一马当先,杀了过来,结果三路军一起杀出,把人才济济的魏军杀了个抱头鼠窜。真让我赞不绝口。
孔明能在七星坛上呼风唤雨,又安排久经沙场的赵云在曹操的必经之路上设下十里埋伏,还让勇往直前的张飞和曹操战天斗地,把曹操杀得落荒而逃,逃到华容道上,带着残兵败将被讲情义的关羽放走了。他还会草船借箭,料到曹操会万箭齐发,会以为稻草人是所向披靡的士兵,所以张弓搭箭来射,让孔明不费吹灰之力,白白得到了几万只箭。
赵云有万夫不挡之勇,就一个单枪匹马,手下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他还是毫不畏惧,对淳于导紧追不舍,一枪刺于马下,又一枪就让夏候恩身着异处,夺去“青冈剑”。他如坐针毡,怕刘备的心肝宝贝——阿斗被魏军夺走,就拍马向前询问,终于找到糜夫人,可她给阿斗托付给赵云,就投下井里,自杀身亡。赵云杀出一条血路,把阿斗交给刘备后,泣不成声。
通过这本阅读精品,使我能真切地感受到中国古典文学的无穷魅力。同学们,你们是不是和我同感呢!
好读书读书好读后感篇2
我读了《向孩子学习》这本书,这是本亲子教育系列的书,同时也是本执教者必读的书,它挑战传统的儿童观、成人观、教育观、学习观及文化传承观,提出了向孩子学习,两代人共同成长这一极具震撼力的口号。
这一本看似平淡的书,由61篇家人互动与成长的感人故事组成。书中的每个小故事,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小故事很平凡,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也经常发生着这样的故事,但仔细读来,静心思考,这些故事却让我看到了孩子的另外一面。著名作家老舍先生曾说,孩子的世界是未曾发现的美洲,孩子就是哥伦布,带人到新大陆。
曾几何时,我们成人都在以居高临下、自以为是地企图同化、统一孩子的思想,急功进利而又心甘情愿地将孩子送上为了考大学而考大学的独木桥,满怀焦急地希望孩子的身上结出自己想得到却未曾得到的果实。静下心来,仔细观察,耐心倾听,我们会惊奇地发现每个孩子都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就像那世上的树叶一样独一无二!他们个性十足,卓尔不群,思维活跃,举止大方,确实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我们惊讶之时,家里的各种电器却在不知不觉地被孩子操纵自如;在我们茫然之际,时尚的色彩和风姿也早已于孩子间流行几度,孩子们悄然成长,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惊讶、茫然和感慨,而是更多的赞叹、羡慕和开怀!因此,扪心自问,我们真切地感觉到:在知识的快速掌握应用和创新方面不得不自愧弗如,应该加油的是成人——这群长大的孩子,值得我们学习的却是那群未长大的成人——孩子们!这是一位家长的切身体会,真切的道出了许多家长和教师都有的欣喜与危机感。
向孩子学习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这是每一位家长更和教师应该审视的一个问题。这是一种境界,同样是一种灵感。在大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眼里,儿童是一个个蕴藏着巨大创造潜能的人。因此,大人必须学会尊重孩子、欣赏孩子,向孩子学习。我们要跟小孩子学习,不愿向小孩子学习的人,不配做小孩的先生。 教师也许不再是做知识的传播者,因为孩子们有相当多的信息来源,甚至超过了教师。虽然老师是教育者,学生是受教育者,但教育从来都不是绝对单向的活动,让我们满怀着珍惜和感激来学会倾听、学会沟通,以幸福与好奇的心情,小心坦然地到孩子发现的新大陆,一起分享同孩子共同成长的欣悦和惊喜;相信我们会在这无比美好的时光里,看到孩子们灿烂的笑脸,感到自己的进步。孩子的智慧是无限的,他们会告诉你,雪融化后就变成了春天,今年最流行什么颜色,什么游戏你应该怎么玩等等。教师应放下架子、蹲下身子和孩子说话,和孩子成为一个平等的主体。这也是一个互相教育、互相感染的过程,是一个共同参与、共同提高的过程。
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位智者倾心交谈。《向孩子学习》一书,就是这样一位智者老师。它形象生动,却令人深思,向孩子学习,家长和教师应该如何处理其中的种种关系,是不是在学习的过程中会失去自身的威信,使自己在孩子面前说话没有分量,孩子不再相信家长和教师的话?向孩子学习,学习些什么,如何去学&b&b这种种问题同样值得我们去思考。
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和永不厌倦的话题,为人父母不单是一种角色的转换,更暗示着人的一生真正成熟。在随之而来的岁月里,新任父母面对纷至沓来的教育问题,不断争论、借鉴、修正&b&b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成了家庭教育的口头禅。
然而,孩子又何尝不是父母的老师呢?孩子身上具有的许多美德值得我们成年人好好学习。比如快乐,成年人往往热衷于竞争,甚至睚眦必报,不如儿童转瞬就能忘记不高兴的事情;比如知足,成年人为了赚钱、升职、买车、买房而烦恼,而孩子却能为一次短途出游、一件新鲜玩具兴奋好几天;比如亲情,孩子最渴望得到父母的爱抚,缠着母亲拥抱,缠着父亲嬉闹,而不少成年人推说公务缠身应酬繁忙,平均每天与家人交流不到10分钟;比如运动,郁达夫有这样的描写:小孩们都拖着了小小的影子,在这一个午饭之前的几刻钟里,鼓动他们的四肢,竭尽他们的气力。正因为孩子不要命地疯玩,每天晚上才会睡得那么香,这是养成大肚腩的成年人所不及的&b&b孩子身上有太多我们正在失去的东西,正像中国道家学派所说,人应该追求的最高生命境界,就是回归到婴儿的本初状态。有鉴于此,成年人虽然掌控着财政命脉、教育资源,也不必过于趾高气扬吧。
从这样的一个角度来看,教育不光是一种培养,更是一种保留,留住某些与生俱来的品质,而不是削弱和扼杀它们。当孩子突然有问题要问时,切不可随心所欲地回答;当孩子快乐得手舞足蹈时,切不可因自己心绪不佳而叱责;当孩子要求你陪他玩耍,切不可推三阻四,心不在焉&b&b
学习永远是双向的过程,孩子是父母最好的镜子,我们的不良习惯和不雅言语,立刻就会被孩子模仿复制;孩子的纯真和乐观,也无形中熏染着我们。向孩子学习,留住一份童心,不仅是为了使自己更年轻,更是为了孩子的快乐成长。
向孩子学习是一种境界,同样是一种灵感。我们应该珍惜:因为孩子使我们拥有了幸运,才成为了师长;我们应该感激:因为孩子使我们能共享欢乐,才理解了生活。向孩子学习!让我们满怀着珍惜和感激来学会倾听、学会沟通,以幸福与好奇的心情,小心坦然地到孩子发现的新大陆,一起分享同孩子共同成长的欣悦和惊喜;相信我们会在这无比美好的时光里,看到孩子们灿烂的笑脸,感到自己的进步。
好读书读书好读后感篇3
窗外,皎洁的月光洒满大地。轻轻地合上这本《你在为谁读书》掩卷沉思,不禁感慨万千。
奥斯特洛夫基斯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我们应该怎样度过这仅有一次的生命呢?我们还小,正是初升的太阳,充满着希望。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忙碌着,也有许多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他们有的在珍惜时间,有的在浪费时间。正如诗人臧克家说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可是我们总是喊着:读书很苦,读书很累,读书很无味。但是我们不想想,你在为谁读书?
树立远大的目标。赫伯特说:对于盲目的船来说,所有的风向都是逆风。可对于许多人来说,比起选择随波逐流的生活,设定目标是件痛苦的事。因为迷茫,所以她们对这个世界麻木了。他们满足于现在,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从而成为了这个世界永远的贫困者。而世界上卓越的人,他们都明白他们在为自己读书,他们都有一个远大的目标。为了目标在天空中飞的更高,在知识的海洋中游的更远。如果我们不想一辈子碌碌无为,并且希望出类拔萃,那么,趁着还年轻,树立我们远大的目标吧,因为它能带领我们走出平庸,走向辉煌!
超越平庸追求卓越。超越平庸就是不能随波逐流,要全力以赴做有意义的事,而且比别人做的好。追求卓越,就是在尽一切能力现有的条件下创造一种最完美的境界。当然,不一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平庸,是碌碌无为,不思进取。我们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一件事,只要你尽力了,不论好与坏,都没关系,至少,你不会后悔。我们必须保持勤奋和永不知足的精神,不然,就只能是平庸的人,了此残生。但是,只要你有追求的目标;只要你想成为万人瞩目的人;只有你有登上成功巅峰的强烈欲望;只要你愿意付出艰苦而有效的的努力,那你的追求会一一成为现实,成为一个卓越的人!每个人都要把自己看成一个杰出的艺术家,而不是一个平庸的工匠,永远带着热情和信心去学习。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成功必须要勤奋、坚持、自信、要有目标,我会努力做到这四点,从现在起不再做一个平庸的人,我要做一个卓越、出色的人!
好读书读书好读后感篇4
小的时候,很爱读书。记事的时候,家里就有很多连环画册,看了很多遍,小学的时候都没丢,可是几次搬家加上弟弟的破坏,都没有了。(后来再说起这事,听大姨说那些画册都是从我二哥三哥那儿拿的,那时很宝贝的,被我拿走了就没有了,现在想想很惋惜,现在已经没有那样的小书了)记得四年级上完转来临沭镇中心小学,住在身为教师的姐夫家,也许是环境的关系,更是读了很多的书,都是小学生作文选之类的作文书,我记得我住的南屋里几箱子的作文选都被我看完了,我就到姐夫的大书架上找书看,可惜没有多少能看懂的,现在还记得好像有一本似乎叫《琅琊乡音》什么的,写的都是临沭一些地方名字的由来。现在想想都不清楚那时是一种怎么样的心态,是多么渴望读书的一种心愿,也许就是那时读了那么多的书,才让我的语文成绩在初中高中一直不错吧。对文字我一直有着一种渴望,可是到现在这种渴望被渐渐的淡忘了。
现在长大了,工作了,想读书的渴望反而没有了,每天忙于大大小小的事物,这似乎已经成为了我们不读书的借口,可是假期、周末,我们应该有些时间了吧,为什么读书的欲望浅了呢?
我想是人的原因吧,不管现在如何的忙,总是要抽一些时间的。没有了读书的习惯是很可怕的,现在的我,总是提笔忘言,对着电脑却敲不出一点文字,这是很可怕的,当我们头脑一片空白的时候,多么渴望自己多读一些书,把浪费的时间补回来。
读书,要学会选择,我一直是个对事情缺乏计划的人,读书也是没什么计划和选择。读多了太多的小说,现在对一些需要思考的文章会觉得很不好理解,理论性的东西尤其不喜欢看,这个习惯需要改一改。
其实,读书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静下心来,学着像小时候一样读书吧,静下心来,慢慢学会读书。
好读书读书好读后感篇5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辨,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摘自《谈读书》
关于“读书”这么个涉及多方面的话题,我一直认为“读书多”不如“读书精”,选一大堆毫无营养的书藉,让那些无聊的文字充斥你的大脑,倒不如先一本修心养神的书藉来升华你好,正应文章第一句话“读书足以怡情。”
文章还讲到“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这不禁使我想到我曾经学过的一篇文章--《伤仲永》,文中的方仲永天资聪颖,可自己写诗作诗,但是他的父亲却不让他接受更高的教育,反而凭借他聪颖的资质让他作诗赚钱,最后,仲永的资质被磨地消失殆尽,只沦落为一个普通人,真是“伤”仲永啊!如果仲永接受了更高的教育,那么他是否会成为一代名人呢?就如他天生就是一棵上好的佳木,可若不经修剪移接,也会胡乱生长,最后归为众多花木中最不起眼的那一位。所以,我们不能认为,“天生”“天赐”“天赋予”的这些东西就是好的,正如一句话所说:“天才是由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决定的。”要应用自己的好天赋,再加上后天努力,这样我们一定会成功。
另外一点“读史明智、读诗灵秀、数学周密、科学深刻、伦理学庄重,逻辑善辨,凡有所学,皆成性格”。我很赞同,并不同于我们开篇说到的一大堆杂文,这里是讲要广泛涉猎,接纳不同科类的书籍,使自己成长为一个博学多才,各个方面都懂的人。
所谓“天生我才必有用”,可我认为更应该是“天生我才必读书”。所以,带着你的天赋、你的书籍、你的决心、你的努力,向前跑,加油吧!
好读书读书好读后感篇6
黛玉母亲去世,黛玉独自进京,《林黛玉进贾府》将贾府的事故人情讲述的淋漓尽致。
首先出场的自然是林黛玉。作者对黛玉容貌的描写共有三处:黛玉进府后,众人眼中的黛玉体弱、有自然的风流态度;王熙凤夸她“标致、气派”;宝玉眼中的黛玉美貌多情。
弃舟登岸后,黛玉乘轿来到荣国府,先到贾母房中拜见,此时贾母登场。贾母是宁荣二府辈份最高的老人,因此首先介绍。之后见了邢夫人、王夫人、李纨,这几人都是略写。之后在贾母的吩咐下,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登场,作者介绍了这三人的容貌,然而因不是主要人物,故也是略写,而且是群体描写。
之后出场的是本回的主要人物--王熙凤。作者为王熙凤的出场精心设计,巧妙安排。首先,在王熙凤出场之前,黛玉已经和众人见过了面,知道贾母身边人物的状态,即“恭肃严整”,之后王熙凤“大笑”着出场,一下子烘托出王熙凤在贾母面前的特殊地位。正因为她地位高,身份特殊,所以敢采用这种“放诞无礼”的出场方式。之后作者不惜笔墨,铺排形容王熙凤的衣着和容貌。王熙凤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反映了她精神上追求不高,俗不可耐,不懂高雅;喜欢聚财敛财,人前炫耀。外貌描写中最能体现作者对王熙凤性格定位的便是“丹凤三角眼,柳叶吊稍眉”。作者故意这样写,恰恰是为体现王熙凤刁钻、狡猾的性格。之后王熙凤对黛玉的语言描写体现了她的机变逢迎,表面上夸赞黛玉,实际上又阿谀了贾母,安慰了迎春三姐妹。她的又哭又笑也反映了她见风使舵的特点。回王夫人的语言描写,体现了她的精明能干。之后黛玉去见贾赦、贾政,作者对此二人采用了虚写,因为这二人并未正面出场。这样处理,避免了叙述上的重复。
最后是宝玉出场,在宝玉出场前,作者已对其进行了侧面描写,通过王夫人和林黛玉母亲的描述先点出众人眼中宝玉的特点“混世魔王”、“顽劣异常”,然后宝玉正式登场,作者再铺排描述宝玉的衣着及容貌,点出黛玉眼中的宝玉“最是极好”,表现了宝玉与黛玉之间惺惺相惜,此一见面,将其形象说的栩栩如生。
林黛玉进贾府的时候,带了两个人:一个是自幼奶娘王嬷嬷,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雪雁。而“迎春等例,每人除自幼乳母外,另有四个教引嬷嬷,除贴身掌管钗钏盥沐两个丫鬟外,另有五六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鬟。”如此算来,迎春等人,每人至少有十二个仆人,是黛玉的六倍。王熙凤出场时,是被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再从全书看,当时荣府上下大小主子有十四人(加惜春),总人口约有四百人,主子与仆人之比达到了1∶25。而从她们的家世看,贾林两家都是世袭王公贵族。贾赦,时袭一等将军;贾政,时任工部员外郎。林如海是前科探花,兰台寺大夫,钦点巡盐御史,林如海父亲以上曾四代袭过列侯。家世相当,门第相当,豪侈之气则有天壤之别,可看出贾府等级制度的极其森严。
王熙凤和众人之比。王熙凤出场时,作者采用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写作手法,正当贾母说多配一料丸药时,“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未曾迎接远客!’”。而其它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在林黛玉看来,此人实在是放诞无礼。但这恰恰突出了王熙凤在贾府中特殊的地位和身份,刻划出她性格中泼辣的一面。她深受贾母的宠信,除了贾宝玉,合府再无一人敢在贾母面前如此说笑。正因为万千宠爱集一身,所以才敢如此恣行无忌。
王熙凤和王夫人之比黛玉去拜见贾政时,“王夫人再四携他上炕,他方挨王夫人坐了”。到了吃饭时,“贾母正面榻上独坐,两边四张空椅,熙凤忙拉了黛玉在左边第一张椅上坐了,黛玉十分推让从中动作描写可看出贾府人心城府,心机之重,作者在这里突现了王熙凤的热情,而这种热情无非是一种表演,是以取悦贾母为最终目的的,体现了王熙凤的精明和狡诈。?
林黛玉对贾宝玉认识。林黛玉从王夫人口中得知贾宝玉是一个孽胎祸根,是一个混世魔王,一时甜言蜜语,一时有天无日,懵懂顽童,心想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结果一见之下,言辞却是焕然一新。贾府人心也不过如此。
林黛玉进贾府将人心与城府讲述到了极致。也正是如此,红楼梦才成为千古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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