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写的作文语言流畅,表达生动,平时就要做好积累,通过作文的写作,绝大多数人都可以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以下是66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自传作文800字5篇,供大家参考。
自传作文800字篇1
我来到人间已经渡过了12个春秋,我的出生给家里增添了许多欢乐。在温暖的家庭里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一个有礼貌守纪律的少年。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好聪明,刚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把妈妈叫得很开心;10个月就会学走路了,摇摇晃晃,东倒西歪但不让我扶,有一次从床上掉下来至今脸上还留有伤巴;奶奶说我四岁开始就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都会叫人。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我对幼儿园很不喜欢,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很不甘愿,有一次下课后,想回家了就去爬铁栅门,被老师和妈妈批评后才慢慢地安下心来。小时候我有坚强的意志,记得六岁那年,眼科医生说我弱视,妈妈给我配了一付非常贵重的眼镜,我带上后感到已不好看又很麻烦,就不愿意带,结果我天天下午跟爷爷打羽毛球,不到一年的功夫奇迹就发生了,我的视力恢复到正常了,一家人都很高兴!
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龙坪小学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对学习有比较大的变化,表现比较积极,一年级第一批就加入了少先队,四年级参加了鼓号队,曾经当过体育委员、语文课代表。在学习上能多看课外书籍,经常去剑英图书馆借书或去新华书店看书,同时注意积累好词好句,坚持每个星期写一扁日记,因此语文成绩比较理想,对作文比有兴趣,作文经常被老师表扬;数学成绩还算可以,但是英语一直是我的弱项,总感到压力好大。
进入六年级以后,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贪玩了,开始练习毛笔字了,当了书法班长,喜欢在网上发表我的日记、作文;我也再不会抱怨作业的多少了,学会了化压力为动力,学会挤海绵似地挤时间了,遇到困难,我总是想:我小时候能克服困难写日记,现在这点小困难就不能克服了吗?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持着我,使我勇敢地站起来。
我比起小时的我确实是进步,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想:只要有远大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就能对国家有贡献!
自传作文800字篇2
书中表现的美国社会,大致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浓厚的商业氛围,或者说是资本主义氛围。作为资本主义先驱英国的殖民地,美国早在十八世纪初期就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商业制度。与人合伙开一间小小的印刷铺,务必确定各人的股权和产权。开店的资金,既能够来自向他人的借款,也能够来自抵押物业向银行的贷款。如果债务超出了资产,就有被宣告破产的危险,不仅仅店铺会被关掉,资产被变卖以抵债,还可能背上牢狱之灾。与视商人为寇仇,全力打压商人的中国古代社会不一样,政府与商人互相依靠。政府的请愿书、选举票、法律书籍,甚至发行的纸币,都要委托印刷商印刷;而商人一旦在政府任职,又会利用职务之便拓展自我的生意。富兰克林在当上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秘书后,“有很多机会与议员们维持联系”,这种关联替他“招揽了印刷选举票、法律、纸币和其他零星的公家生意”;在当上费城邮务代办后,富兰克林借便利的信件来往增加了自我办的报纸的发行数,招徕了更多的广告,大大地增加了自我的收入。
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这种商业氛围下催生的重视实利的倾向以及功利主义伦理观。富兰克林8岁时被父亲送到语法学校念书;一年后,由于家庭人口多,负担不起大学求学的费用,同时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日后穷困潦倒”,他父亲又将他送到书算学校,10岁时干脆将儿子接回家帮忙营业。12岁时,富兰克林显露出写作天赋,写了两首应时故事诗,其中一首还热销镇内外;父亲却嘲笑富兰克林的诗歌,正因他认为“诗人一般是穷光蛋”。富兰克林有一个朋友雷夫,喜爱研究诗,深信自我会所以成名发财;但他的朋友奥斯朋却劝他经商,靠着勤勉和规矩积累资金。富兰克林也赞成写诗只是为了改善散文写作的语言风格,而散文是他“发迹的一种主要手段”。富兰克林认为,不能够正因《圣经》提倡或禁止某些行为,就说这些行为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而要看这些行为是否对我们有利。基于这一原则,他认为“没有一样东西能像道德一样使人发财致富”。
二,极其有效的民众自治机制,以及民众对公共事务表现出的极大热情。书中,费城的许多公共事业都是由民众自我组织的:修建大学、医院、孤儿院、教堂的资金全部来自民众的捐赠;而在组建志愿消防队和抵抗法国人与西班牙人的义勇军的过程中,民众更是出钱又出力。难能可贵的是,这些行为既不是出于盲目的一时冲动,也不是政府或权威威逼利诱的结果。通常状况下,都是先由富兰克林或其他人写文章指出发展某种特定的公共事业的必要性,以及用何种方式发展,人民在经过充分思考和讨论后再作选取。募捐活动结束后,捐款人还会选出理事会管理捐赠的资金,监管工程进度,以及管理完工后建筑的使用。这些举措都有力地保障了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宗教信仰自由。许多人之所以背井离乡,不远千里地来到美国,就是为了躲避严酷的宗教迫害——富兰克林的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所以,宗教信仰自由自然成了他们的共识。在书里面能够看到各种各样的宗教:富兰克林从小在长老会的教导下长大,之后改信自然神教;在他接触的人当中,有法国先知派教徒(frenchprophets),有教友会教友(quakers),还有弟兄派教友,以及来自德国浸礼会和爱尔兰的教士。他的老东家凯谋,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印刷商,甚至想自创一个新的教派。不一样的教派之间即使发生争执,也仅限于嘴仗和笔战。最能体现宗教信仰自由的要数下方这件事:1739年,爱尔兰的巡回传教士胡飞特牧师来到主要信仰教友会的费城讲道,受到当地牧师的排挤,只能在露天说教。尽管如此,仍然有来自不一样教派的人前去听讲,并提出了建造新教堂的计划,很短时刻内就募集了足够资金并兴建完工。完工后,管理教堂的董事会明文规定,任何宗教的教士要对费城人说教时都能够使用该该教堂,正因教堂的修建不是为了某一教派的方便,而是为了方便全体人民。
四,当时美国各州的政治制度能够说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一个复本。权力分别掌握在总督和州议会手上,两者互相制约;在宾州,前者由业主任命,后者透过选举产生。所谓业主,就是指英国国内一些根据英王特许状享有该州土地的一些大贵族。作为人民代表,议员们认为业主和人民都要交税;但业主们为了自我的利益,命令他们的代理人——总督阻挠议员们提出的征税法案。两者一向在此问题上争执不下。在富兰克林担任宾州议员期间,前后历经三任总督,最终才在1757年以议会的获胜而告终。
既然书的主角是富兰克林,那么当然不能不提到他。书中,他根据自我的生活经历提炼出许多处事为人之道。他在年少时十分爱好争辩,以驳倒对方为荣;但他逐渐认识到这样做既不能交流思想,又不能增进感情,所以要用谦逊的口吻表达自我的意见,这样即使双方的讨论能够深入,又容易说服别人。他是多项公益事业的发起人,但在推广自我的计划时,他总是称受某人的委托;如果不这样做,有人就会妒忌他所获得的名誉而反对计划的实施。在他参选州议会秘书时,他遭到了一个有势力的议员的反对;他没有卑躬屈膝地巴结那个议员,而是请那个议员帮了一个忙,之后他们的友谊一向持续到那个议员死为止。所以,“假如一个人帮了你一次忙,那么以后他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乐意帮忙你。”
除了具体的推荐和忠告,富兰克林还提出了一个打造完美品德的计划。在他22岁的时候,他想克服自我身上所有缺点。起初他认为,只要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就会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但他逐渐发现,“习惯会利用一时的疏忽,理智有时又不是癖好的对手”。所以务必戒除坏习惯,培养好习惯。他编制了一个美德培养表,将自我期望获得的美德都列在上方,每一天对照表单检查自我的过失。他认为坏习惯就像花园里的野草,不能指望一下子都把它们拔光;所以在一个时期内就应着重培养某一项美德,当自我认为这项美德已经到达了,再去培养下一项。当所有的美德都已经训练过一次后,又从头开始,直到构成习惯为止。富兰克林承认,这个计划虽然未能帮忙他到达完美境界,并且差得很远,但靠着这个计划他比做这种尝试前好得多欢乐得多了。正如临摹字帖的人,或许他们永远不能到达像帖本一样卓越的书法水平,但在临摹的过程中他们的书法必然有很大提高。
总的来说,《富兰克林自传》向我们证明,出身寒微、受教育程度低并不能成为一个人平庸不前的理由。只要有决心并坚持不懈,每个人最终都能改变自我的命运。套用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里的一句话:在人生发展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使其成为可能的,是决心和行动。
自传作文800字篇3
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说起话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每时每刻扎着一个马尾辫。这就是我——一个开朗阳光的女孩!
十一年前二月二十四日凌晨两点左右,伴随着一阵“哇哇”的哭声,一个小生命就此诞生了。从此,这个婴儿就有一片自己的小天地,这个小婴耳就是我!当我刚刚来到这个既陌生又美妙的世界,由于初来乍到,我对这儿还十分好奇,忍不住东翻覆西找找。于是,一对夫妻就被派来管制我,就这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成立了。
时间非逝,日月如梭,已经三岁的我,也能写几个字,看点儿注音彩绘版的故事书了。这时候,我对汉字有了浓烈的好奇心,整天在那瞎琢磨。比如:为什么和谁有关的字都带有三点水呢?为什么有些字有两个或三个甚至有四个不同的读音呢?为什么写字的笔是有先后顺序呢?我带着问题去问妈妈,有的妈妈也不好解释,便会哭笑不得的说!”这都是些什么问题呀!”
如今,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汉字对于我们来说已是雕虫小技,所以干脆放弃了对汉字的“研究”,对书籍有了很大的兴趣爱好,特别历史类和名著小说类,简直爱不释手,即便没有时间去看,也会把它捧在手里,闻闻书香。
记得有一次,我星期五晚上去买了一本《绿野仙踪》,回家后,兴趣盎然地捧起书,立马阅读起来,看了一会儿,妈妈走过来说“琪琪,明天是周末,好好睡个觉。”
我一想:也是哦,睡个安稳觉,明天才有精神!于是,对妈妈说“好啊,马上!”我马上放下手中精彩的《绿野仙踪》,虽然有许多不舍,但应该以大局为重,明天还有时间。就睡觉去了,但大脑似乎故意和我作对,满脑子都是《绿野仙踪》,多萝茜一群人找到奥芝了吗?多萝茜到堪萨斯洲了吗?胆小的狮子有没有得到梦寐以求的胆量呢?原以为能好好睡个觉,但现实却并非如此,由此可见“吾不可一日无书”。
我有时候会躺在柔软的草地上看为蔚蓝的天,幻想着有一天,我回到了过去,将我经历过的事再重新回顾一遍,会不会又有许多感慨?幻想着有一天,我穿越到了未来,将我要经历的事情先“预习”,会不会感觉特别疯狂?但这毕竟能够只是幻想,我们只有吸取昨日的教训,怀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才能成就不一样的今天!
这就是我的故事!生活中的我是一个古灵精怪,开朗率真,乐于助人的女孩,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自传作文800字篇4
初二 郭思彤
我,姓郭名思彤,出生于2008年8月23日,没错,北京奥运会闭幕式的那一天。长相嘛,肤色黑里透红,双眼皮,眼睛比较大,黑眼圈就像黑洞一样,有一个比较挺立的鼻梁以及一点也不齐的牙齿。综合来说,就是一个普通的,平凡的女生。
关于我的名字,有一个故事:在我还没出生时,我爸妈以及全家的那种七大姑八大姨来给我取名,经过激励的商讨和劝说,最后定下郭曾慧。但等我出生后,刚回到家,就在地上爬着爬着磕破了下巴。他们嫌麻烦,没有带我去医院,而是拿了止血贴贴在那儿,至此留下了疤。他们认为是名字不吉祥的问题,于是带我去算命大师那里改名字,最后,印在我户口本上的,是郭思彤。
在我脸上的,还有另外一个疤,它在嘴上。它的缘由是来自于我的培优班。在我读2年级时,在我小学某实验学校附近,有一家叫真品英语的培优班。每年圣诞、复活节和万圣节等节日,我们都会在机构同老师与外教一起。那一次,我们做完属于我们自己的黄油饼干后,我就去放映厅看电影喝饮料了。但最后好奇心指引了我爬进了教室里的马戏团帐篷,可里面什么都没有,正想出去,一只膝盖忽然地伸了过来,正砸在了我的嘴上。血从嘴唇上鱼贯而出,滴在手中、地上,嘴里充斥了鲜血的味道。我没有哭,只是去找了老师,让我妈把我接回了家。
伤口还没好,我去了春游,在回程的时间里,校车上,陈同学躺在我腿上,我也坐在座位上睡觉。在我昏昏欲睡,低下头的时候,陈同学也坐了起来,她的头往上,我的脸向下,两股力之间相互碰撞,我的伤口撞上了她的额头,又流出了血,她的额头上红了一块,还有些我流出的血,我的嘴也留下了疤。
回到家,爸妈说我太鲁莽,睡个觉都能伤到嘴。
也是,从小,我就很容易受伤,就连送客人去酒店,也能摔得浑身伤。做题时,也老泛低级错误。我,郭思彤是一个比较粗心,大手大脚的一个人,但我逐渐改正了,我也相信,将来我也能成为岗位一个细致细心的人。
自传作文800字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一部代表作品,它描述了富兰林从一个贫困家庭中经历种种磨难后成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成长经历。
?富兰克林自传》是美国第一部现代自传,它叙述了成功的经历和失败的教训。富兰克林出身贫寒,十二岁就为做印刷匠的哥哥詹姆斯做学徒,在詹姆斯出版的《新英格兰报》,富兰克林开始成为撰稿人。之后因为兄弟关系破裂,富兰克林而离家出走。到辗转纽约、费城等地方,富兰克林从打工渐渐地成为了一个成功的老板。之后经过刻苦的自学,最终成为勋卓著的政治家、有多项成果的科学家和成功的实业家。
富兰克林生下来时,比我们中最穷的人还要穷,但他具有不以自我的穷困为耻的勇气,并凭借这勇气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出色的人。托马斯。杰斐逊曾这么说过:“他是美国的第三任总统,可见这本书带给美国人的影响至深。
我读后深有感触,我们此刻的条件不明白要比富兰克林好多少倍,但为何我们却没有他成功呢?不要为自我找借口、找理由,成功总是由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构成的,成功其实不难,是人的本心。一颗用坚持的不会放弃的心!我也要学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刻苦学习,不管成功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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