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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热爱作文7篇

作文也是一个提高沟通能力的练习,它让我们学会用文字表达自己的观点,作文不仅是考察知识,更是锻炼我们的思维和创造力,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我热爱作文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热爱作文7篇

我热爱作文篇1

“为什么父亲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他对学生爱得深沉。”

——题记

高大的教学楼,美丽的花坛,行色匆匆的老师在教室里穿梭。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芳香,偶尔可以听到教室里传来的朗朗的诗书声,打破了校园的宁静。

父亲是大学老师,常与学生打交道。他清楚当代大学生的需求,也通晓自己所教学科的一切知识。一天不去教室走走、看看、聊聊,他就觉得浑身不舒服。他常说他和学生分不开,学生就是他的家人。

和往常一样,父亲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他来到教室,认真地检查着每一个学生上课的情景,亲切地询问每一个学生。学生在准备着上课的资料,在父亲亲切的话语中,笑了。

周末,父亲照例又是在自己房间里看他的那些学生资料。父亲带的这个班是新生班,他是班主任。哪个学生来自农村,哪个学生家庭贫困,哪个学生英语差,他了如指掌。这不,他的目光又注视着电脑屏幕上一统计资料,脸色又凝重起来,喃喃自语:“这怎么行呢?一天才吃六元钱,这身体怎么受得了?”他拉开抽屉,低下头,弯下腰,从抽屉里取出一叠钱,站了起来,就向学校冲去。屋外是瓢泼大雨,雨声中,只留下一串我们的呼唤声。

不知过了多久,父亲终于回来了。他苦苦地笑道:“好了,孩子吃饭不用担心了,可他这四年的学费怎么办呢。”说完,他又忧虑地望向学校。

父亲的老毛病又犯了,在家休息。因为不能去学校,他变得沉默寡言。即便在家休养,她还在担心那个贫困的大学生。他几次在睡梦中突然惊醒,望向窗外,却只有“滴答滴答”的声音在回复他。三天后,我放学回家,突然发现父亲瘦了,足足瘦了一整圈,额头上的皱纹好像也多了,神情也憔悴了很多。“爸爸,没事的,那个大学生自己会勤工俭学的,不用你担心的。”我极力安慰着父亲。父亲听闻笑了,却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望向窗外。

窗外,和煦的阳光普照着。父亲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嚷嚷着要去上班。家人拗不过他,只得同意。一回到学校,父亲就直奔教室。拉着这个学生的手看看,摸着那个学生的头问问。听父亲的同事说,瞧着,瞧着,父亲竟一下子哽咽了。那可是他心心念念的学生啊,在父亲眼里,那就是他的家人啊!

“为什么父亲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他对学生爱得深沉。”。因为爱,所以热爱。学生是父亲的家人,亲人。他爱生如子,学生也爱戴他!

因为爱,所以热爱!

我热爱作文篇2

——走近历史文化名人之杜甫

让纸张挽起时代的屏幕,让笔墨播转回岁月的车轮,让我们对你的遥望在历史长河上架起一座用仰慕之心筑成的时代桥梁。

站在楼房的最高层,在满天星斗中,不知哪颗是你的灵魂,在茫茫宇宙中,不知哪里是你的归宿,无边星海中,不知哪里穿梭着你的身影,无知的我,只能在脑海中勾画你的脸庞,在心目中想象你的才华,在周记中构思你的伟大,在朦胧的睡梦中勾勒属于你的“盔甲”。

①从你的一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中,我读出了你的心胸之开阔,襟怀之豁达,志向之高远,我读懂了站在山顶上的身姿才是潇洒,把众山饱览于眼底的感觉才是快乐。于是从此我便有了凌云的志向,于是在我自己的心中,便有了一种充满了自信的豪爽。

②当一句“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一次又一次地浮现在眼底,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身着用怨恨织成的衣衫,用愁苦覆盖脸面的你.你的脚步里透着沉重,你的举止中饱含压抑,你的每一个表情都充满了对世道的无奈与不满.令你愁苦的不是自己的窘迫,而是百姓生活的艰难;令你担忧的不是自家的一日三餐,而是整个国家的危难.于是,在我心目中,“无私”与“伟大”两词已悄悄的跟定了你。我为你的才高八斗却不得重用感到惋惜,我因你的凌云壮志得不到施展而感叹;既然上帝塑造了一个才华横溢的你,又为什么让你在悲哀无奈中死去?既然你带着不凡的气质来到世间,却又为什么只因贫困就匆匆离开人世?皆大悲哀!

③当读罢你的《春夜喜雨》,我发现,原来在你的`人生中还有愉悦欢乐,是啊,你是热爱生命的,热爱自然中的一点一滴,但黑暗的社会世道偏偏摧毁了你平静的心,世道不允许你有快乐,战争不同意你活得洒脱,一切的一切切断了你与快乐之间的绳索,更是悲哀至极。

你是如此遥远又是如此逼近,你是如此神秘又是如此平凡,你用悲苦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却在用诗章延续着自己的生命.在你的人生之路上,忧愁、痛苦把你的人生道路弄得坎坷荆棘,但你留在文学史上的印迹却是处处充满了鲜花与赞语。无奈,愤恨磨灭了你生活的信念,但你的不朽的灵魂因你的诗而永远有青春活力。

我热爱作文篇3

在我的世界里,最喜爱的事情就是打篮球了!每当我看见篮球就忍不住拿起来玩一玩。

起初,我根本不会打篮球,看着篮球健将们在篮球场上飞驰,每进一个球,观众们都喊出了他们的喜悦。每一个动作都深深的吸引着我,使我无法自拔。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打篮球。

刚开始学习篮球时还是懵懵懂懂的,就连投篮也是直接丢上去,根本碰不到篮球框。后来我报了一个篮球班,在那里我遇上一个很优秀的教练周教,他教会了我正确的投篮招式。右脚前左脚半个脚掌,双手拿球,手心不需要握球,手肘紧贴腰上方,右手发力,我奋力的一投,球“嗖”的一下进了球筐我兴奋的跳了起来。周教对我竖起来大拇指,还拍手叫好,我心中也高兴极了!

每当我训练篮球时,我都对自己说:“这次要把自己提升到最强,要比之前有进步。”微风轻轻拂过,大树发出“沙沙…”声,像是在鼓舞着我心中那颗想要成为篮球明星的梦想。训练时,我耳边都会响起观们的欢呼声,眼前就是比赛的场面。经过我坚持不懈的努力,在校运会的三分球投篮比赛中我为班级赢得了胜利。比赛开始了,我按照周教教我的投篮方式,顺利的投进了第一球。接下来的三球也轻轻松松投进了,到了最关键的第五球,我开始紧张起来,手心的汗也越来越多,我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我瞄准篮筐,用力一投,球进了!场上传出一阵阵热烈的欢呼声,我取得了五进五的好成绩。

在为我的篮球梦一直坚持着,因为我知道我努力了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可是不努力我将必定终与成功说再见!

我热爱作文篇4

每当鲜艳的五星红旗生起时,听到庄严的国歌响起,人们都会敬礼。

此时,我会觉得我们的祖国多么伟大。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有壮丽的山河和许多名胜古迹。如蜿蜒盘旋的万里长城;奔腾不息的黄河长江。我国还有丰富的资源,它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更重要的是它有许多有骨气,英勇献身,报效祖国的英雄人物。他们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俗话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马本斋就是这样为了保护国家的安危,宁愿牺牲的人。

当日本人想要占领中国的土地时,是他领导回民支队,狠狠的打击了日本人。那可恶的日本人在战场上得不上便宜竟把马本斋的母亲抓了起来,要她写信劝她儿子投降,但马本斋母亲斩钉截铁地说:“要杀要剐随你们,写信我万万不能。”事后绝食而死。马本斋听说自己母亲死的消息非常气愤,率领回民支队更加猛烈的打击日本人,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这为英勇战斗,热爱祖国的英雄人物,他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的。热爱祖国是我们每个中国人应敬的义务,我们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国家是需要每个人都保护,它就如同一个美丽的花园,要给它充足的水分和阳光,它才会变的更加美丽。里面的花开的更加鲜艳、茂盛。我们的国家也会更加强盛。

我热爱作文篇5

有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沿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原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暴?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懦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奔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我热爱作文篇6

我爱大自然。我爱春天的雨、冬天的梅花、默默无闻的泥土、清澈明亮的湖水,它们是美丽的,可爱的。

我爱春雨,那绵绵细雨滴落在我的身上,使我内心为之颤动,它好像把我带入了一个如诗如画的世界,那个世界里,云雾飘渺,雨水时不时地滴落在我身上,它洗净了尘埃,培养了花草,滋润了人类的心灵。

我爱大自然的泥土,它是那么伟大,它默默地把自己的养分输送给花草树木,使它们茁壮成长,而自己却在默默地工作。我爱大自然的泥土,它有花的芬香,草的清新,在泥土中,有忙忙碌碌的蚯蚓、勤劳善良的蚂蚁……。

我爱那冬天的腊梅花,它以各种奇形怪状的样子伫立在冬天,也只有它,才可以忍受那刺骨的严寒,它以坚强、高贵而不失优雅地站在我的面前,给人以强烈的力量感召,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它那平凡的小花,居然也能抵挡住严寒的力量,它以自己在冬天特有的粉红,吸引了无数的游客去观赏,它像一名坚定的大兵,勇往直前。

我爱大自然的湖水,水面上,浮萍静静地躺在那儿,享受着阳光的沐浴,而小鱼、小虾们却躲在这些浮萍底下避暑哪,过了一会,它们忍不住寂寞,开始玩起了捉迷藏。阳光照射在上面上波光粼粼,给人以特殊的美感。

大自然真美呀!

我热爱作文篇7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白居易叙述唐玄奘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中的一句话,而比翼鸟呢,则是神话传说中的鸟,据说此鸟仅一目一翼,雌雄须并翼飞行,故常比喻恩爱夫妻,亦比喻情深谊厚、形影不离的朋友。

而我最喜欢的,亦是一种鸟,但不同的是它活在我们的生活中而非传说中。

此鸟的名字叫做犀鸟,或许这个名字对于大多的人来讲十分的陌生,但是对于它的另一个名字,我想很多的朋友一定听说过,那就是多情鸟。

据说之所以有这个名字,是源于一个古老的传说。

很久之前有一位叫岩哥的猎人,由于太爱自己的妻子,外出时总对妻子念念不忘,生怕妻子遇到伤害,于每次出猎时都把木梯拆掉,大门钉死。有一次外出狩猎时,他的妻子玉罕已身怀有孕。岩哥为保妻子的安全,给她准备了几天的食品后,便又钉死大门,拆掉楼梯。

可是这次出猎,岩哥射中了一只满身金光闪耀的金鹿,那金鹿带箭奔进密林。金鹿经过之处,金光闪闪简直无法辩认东西南北。岩哥追着金鹿冲进密林,也不知走了多久,到了何方。后来,金鹿倏然消失,展现在岩哥面前的是一条陌生的山沟,使他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归途。他在林子里转子二十多天以后,才沿着一条小路走出了老林。岩哥归来,搭上木梯,砍开大门,只见火塘的火熄了,水用干子,肉吃尽,美丽的妻子也饿死渴死在楼上。岩哥悲痛不已,用织物把自己和妻子捆在一起,放火点燃了竹楼

岩哥和玉罕死合,变成了一对诺戈(犀鸟),比翼双飞,形影不离。但岩哥变成的雄犀鸟仍然不改旧习,当雌犀鸟孕育儿女之时,它仍然要把她关在室内封死大门(树洞),以免爱妻受到意外伤害。

这边是爱情鸟的来源。而我所敬佩的不仅是故事,而是生活中的它们。

犀鸟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对爱情非常的忠贞,如果它的妻子意外身亡,那么雄性的犀鸟便会不吃不喝的守候在妻子的身旁,发出哀嚎,直到饿死,也不愿继续苟活更不愿再找情侣。也正因为这样,它们被许多人赞颂。

和鸳鸯不同,或许很多人认为鸳鸯是美好爱情的象征,但实际上鸳鸯是不会专情的,相反的是一种一天便会换一个情侣的多情鸟。

正因如此,我对于犀鸟有着不一般的敬佩和喜爱,虽然这鸟儿没有华丽的外边,但是有着一颗懂得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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