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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鸟》读后感7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感受到文学作品中的人生哲理和智慧,这对我们的成长非常有帮助,写读后感可以是一次启发,它让我们更加积极地面对生活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会述职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梁实秋《鸟》读后感7篇,供大家参考。

梁实秋《鸟》读后感7篇

梁实秋《鸟》读后感篇1

导语:文学题材上来说,表面上梁实秋主张题材无限制论。他说:“文学的国土是最广泛的,在根本和在理论上没有国界,更没有阶级的限制。”题材是不应该加以限制了,但如何处理题材,却并不是任意的,而应该是有选择的,用梁实秋的话来说,就是“批评家并不限制作品的题材,他要追问的是作家的态度和作品的质地。”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经过精心整理的梁实秋代表作散文,欢迎广大读者阅读和参考。

一、梁实秋代表作散文

烧饼油条是我们中国人标准早餐之一,在北方不分省分、不分阶级、不分老少,大概都欢喜食用。我生长在北平,小时候的早餐几乎永远是一套烧饼油条——不,叫油炸鬼,不叫油条。有人说,油炸鬼是油炸桧之讹,大家痛恨秦桧,所以名之为油炸桧以泄愤,这种说法恐怕是源自南方,因为北方读音鬼与桧不同,为什么叫油鬼,没人知道。在比较富裕的大家庭里,只有作父亲的才有资格偶然以馄饨、鸡丝面或羊肉馅包子作早点,只有作祖父母的才有资格常以燕窝汤、莲子羹或哈什玛之类作早点,像我们这些“民族幼苗”,便只有烧饼油条来果腹了。说来奇怪,我对于烧饼油条从无反感,天天吃也不厌,我清早起来,就有一大簸箩烧饼油鬼在桌上等着我。

现在台湾的烧饼油条,我以前在北平还没见过。我所知道的烧饼,有螺蛳转儿、芝麻酱烧饼、马蹄儿、驴蹄儿几种,油鬼有麻花儿、甜油鬼、炸饼儿几种。螺蛳转儿夹麻花儿是一绝,扳开螺蛳转儿,夹进麻花儿,用手一按,咔吱一声麻花儿碎了,这一声响就很有意思,如今我再也听不到这个声音。有一天和齐如山先生谈起,他也很感慨,他嫌此地油条不够脆,有一次他请炸油条的人给他特别炸焦,“我加倍给你钱”,那个炸油条的人好像是前一夜没睡好觉(事实上凡是炸油条、烙烧饼的人都是睡眠不足),一翻白眼说:“你有钱?我不伺候!”回锅油条、老油条也不是味道,焦硬有余,酥脆不足。至于烧饼,螺蛳转儿好像久已不见了,因为专门制售螺蛳转儿的粥铺早已绝迹了。所谓粥铺,是专卖甜浆粥的一种小店,甜浆粥是一种稀稀的粗粮米汤,其味特殊。北平城里的人不知道喝豆浆,常是一碗甜浆粥一套螺蛳转儿,但是这也得到粥铺去趁热享用才好吃。我到十四岁以后才喝到豆浆,我相信我父母一辈子也没有喝过豆浆。我们家里吃烧饼油条,嘴干了就喝大壶的茶,难得有一次喝到甜浆粥。后来我到了上海,才看到细细长长的那种烧饼,以及菱形的烧饼,而且油条长长的也不适于夹在烧饼里。

火腿、鸡蛋、牛油面包作为标准的早点,当然也很好,但我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才接受了这种异俗。我心里怀念的仍是烧饼油条。和我有同嗜的人相当不少。海外羁旅,对于家乡土物率多念念不忘。有一位华裔美籍的学人,每次到台湾来都要带一、二百副烧饼油条回到美国去,存在冰橱里,逐日检取一副放在烤箱或电锅里一烤,便觉得美不可言。谁不知道烧饼油条只是脂肪、淀粉,从营养学来看,不构成一份平衡的食品。但是多年习惯,对此不能忘情。在纽约曾有人招待我到一家中国餐馆进早点,座无虚席,都是烧饼油条客,那油条一根根的都很结棍,韧性很强。但是大家觉得这是家乡味,聊胜于无。做油条的师傅,说不定曾经付过二两黄金才学到如此这般的手艺,又有一位返国观光的游子,住在台北一家观光旅馆里,晨起第一桩事就是外出寻找烧饼油条,遍寻无着,返回旅舍问服务小姐,服务小姐登时蛾眉一耸说:“这是观光区域,怎会有这种东西,你要向偏僻街道、小巷去找。”闹烘了一阵,兴趣已无,乖乖的到附设餐厅里去吃火腿、鸡蛋、面包了事。

有人看我天天吃烧饼油条,就问我:“你不嫌脏?”我没想到这个问题。据这位关心的人说,要注意烧饼里有没有老鼠屎,第二天我打开烧饼先检查,哇,一颗不大不小像一颗万应锭似的黑黑的东西赫然在焉。用手一捻,碎了。若是不当心,入口一咬,必定牙碜,也许不当心会咽了下去。想起来好怕,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粥,这话不假,从此我存了戒心。看看那个豆浆店,小小一间门面,案板油锅都放在行人道上,满地是油渍污泥,一袋袋的面粉堆在一旁像沙包一样,阴沟里老鼠横行。再看看那打烧饼、炸油条的人,头发蓬松,上身只有灰白背心,脚上一双拖鞋,说不定嘴里还叼着一根纸烟。在这种情况之下,要使老鼠屎不混进烧饼里去,着实很难。好在不是一个烧饼里必定轮配到一橛老鼠屎,难得遇见一回,所以戒心维持了一阵也就解严了。

也曾经有过观光级的豆浆店出现,在那里有峨高冠的厨师,有穿制服的侍者,有装潢,有灯饰,筷子有纸包着,豆浆碗下有盘托着,餐巾用过就换,而不是一块毛巾大家用,像邮局浆糊旁边附设的小块毛巾那样的又脏又粘。如果你带外宾进去吃早点,可以不至于脸红。但是偶尔观光一次是可以的,谁也不能天天去观光,谁也不能常跑远路去图一饱。于是这打肿脸充胖子的局面维持不下去了,烧饼油条依然是在行人道边乌烟瘴气的环境里苟延残喘。而且我感觉到吃烧饼油条的同志也越来越少了。

二、梁实秋代表作散文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的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界人以交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於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的说“祝兹酒”(停止这样的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於徵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螫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於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园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练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於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都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惟酒无量,以不及於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於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帐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育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夙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阴私也当众抖露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獸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豁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

三、梁实秋代表作散文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天堂我尚未去过。《启示录》所描写的“从天上上帝那里降下来的圣城耶路撒冷,那城充满着上帝的荣光,闪烁像碧玉宝石,光洁像水晶”。城墙是碧玉造的,城门是珍珠造的,街道是纯金的。珠光宝气,未能免俗。真不想去。新的耶路撒冷是这样的,天堂本身如何,可想而知。至于苏杭,余生也晚,没赶上当年的旖旎风光。我知道苏州有一个顽石点头的地方,有亭台楼阁之胜,纲师渔隐,拙政灌园,均足令人向往。可是想到一条河里同时有人淘米洗锅刷马桶,不禁胆寒。杭州是白傅留诗苏公判牍的地方,荷花十里,桂子三秋,曾经一度被人当做汴州。如今只见红男绿女游人如织,谁有心情看浓汝淡抹的山色空蒙。所以苏杭对我也没有多少号召力。

我曾梦想,如果有朝一日,可以安然退休,总要找一个比较舒适安逸的地点去居住。我不是不知道随遇而安的道理。

树下一卷诗,一壶酒,一条面包——

荒漠中还有你在我身边歌唱——

啊,荒漠也就是天堂!

这只是说说罢了。荒漠不可能长久的变成天堂。我不存幻想,只想寻找一个比较能长久的居之安的所在。我是北平人,从不以北平为理想的地方。北平从繁华而破落,从高雅而庸俗、而恶劣,几经沧桑,早已无复旧观。我虽然足迹不广,但北自辽东,南至百粤,也走过了十几省,窃以为真正令人流连不忍去的地方应推青岛。

青岛位于东海之滨,在胶州湾之入口处,背山面海,形势天成。光绪二十三年(一**七)德国强租胶州湾,辟青岛为市场,大事建设。直到如今,青岛的外貌仍有德国人的痕迹。例如房屋建筑,屋顶一律使用红瓦片,山坡起伏绿树葱茏之间,红绿掩映,饶有情趣。民国三年青岛又被日本夺占,民国十一年才得收回。迩后虽然被几个军阀盘据,表面上没有遭到什么破坏。当初建设的根柢牢固,就是要糟蹋一时也糟蹋不了。青岛的整齐清洁的市容一直维持了下来。我想在全国各都市里,青岛是最干净的一个。“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的北平不能比。

青岛的天气属于大陆气候,但是有海湾的潮流调剂,四季的变化相当温和。称得上是“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的好地方。冬天也有过雪,但是很少见,屋里面无需升火不会结冰。夏天的凉风习习,秋季的天高气爽,都是令人喜的,而春季的百花齐放,更是美不胜收。樱花我并不喜欢,虽然第一公园里整条街的两边都是樱花树,繁花如簇,一片花海,游人摩肩接踵,蜜蜂嗡嗡之声震耳,可是花没有香气,没有姿态。樱花是日本的国花,日本和我们有血海深仇,花树无辜,但是我不能不连带着对它有几分憎恶!我喜欢的是公园里培养的那一大片娇艳欲滴的西府海棠。杜甫诗里没有提起过它,历代诗人词人歌咏赞叹它的不在少数。上清宫的牡丹高与檐齐,别处没有见过,山野有此丽质,没有人嫌它有富贵气。

推开北窗,有一层层的青山在望。不远的一个小丘有一座楼阁矗立,像堡垒似的,有俯瞰全市傲视群山之势,人称总督府,是从前德国总督的官邸,平民是不敢近的,青岛收回之后作为冠盖往来的饮宴之地,平民还是不能进去的(听说后来有时候也偶尔开放)。里面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还有人说里面闹鬼。反正这座建筑物,尽管相当雄伟,不给人以愉快的印象,因为它带给我们耻辱的回忆。其实青岛本身没有高山峻岭,邻近的劳山,亦作崂山,又称牢山,却是峻峥巉险,为海滨一大名胜。读《聊斋志异》劳山道士,早已心向往之,以为至少那是一些奇人异士栖息之所。由青岛驱车至九水,就是山麓,清流汩汩,到此尘虑全消。舍车扶策步行上山,仰视峰嶝,但见参嵯翳日,大块的青石陡峭如削,绝似山水画中之大斧劈的皴法,而且牛山濯濯,没有什么迎客松五老松之类的点缀,所以显得十分荒野。有人说这样的名山而没有古迹岂不可惜,我说请看随便哪一块巍巍的巨岩不是大自然千百万年锤炼而成,怎能说没有古迹?几小时的登陟,到了黑龙潭观瀑亭,已经疲不能兴。其他胜境如清风岭碧落岩,则只好留俟异日。游山逛水,非徒乘兴,也须有济胜之具才成。

青岛之美不在山而在水。汇泉的海滩宽广而水浅,坡度缓,作为浴场据说是东亚第一。每当夏季,游客蜂涌而至,一个个一双双的玉体横陈,在阳光下干晒,晒得两面焦,扑通一声下水,冲凉了再晒。其中有佳丽,也有老丑。玩得最尽兴的莫过于夫妻俩携带着小儿女阖第光临。小孩子携带着小铲子小耙子小水桶,在沙滩上玩沙土,好像没个够。在这万头攒动的沙滩上玩腻了,缓步踱到水族馆,水族固有可观,更妙的是下面岩石缝里有潮水冲积的小水坑,其中小动物很多。如寄生蟹,英文叫hermitcrab,顶着螺蛳壳乱跑,煞是好玩。又如小型水母,像一把伞似的一张一阖,全身透明。孩子们利用他们的小工具可以罗掘一小桶,带回家去倒在玻璃缸里玩,比大人玩热带鱼还兴致高。如果还有馀勇可买,不妨到栈桥上走一遭。桥尽头处有一个八角亭,额曰回澜阁。在那里观壮阔之波澜,当大王之雄风,也是一大快事。

汇泉在冬天是被遗弃的,却也别有风致。在一个隆冬里,我有一回偕友在汇泉闲步,在沙滩上走着走着累了,便倒在沙上晒太阳,和风吹着我们的脸。整个沙滩属于我们,没有旁人,最后来了一个老人向我们兜售他举着的冰糖葫芦。我们在近处一家餐厅用膳,还喝了两杯古拉索(柑香酒)。尽一日欢,永不能忘。

汇泉冬夜涨潮时,潮水冲上沙滩又急遽的消退,轰隆呜咽,往复不已。我有一个朋友赁居汇泉尽头,出户不数步就是沙滩,夜闻涛声不能入眠,匆匆移去。我想他也许没有想到,那就是观音说教的海潮音,乃觌面失之。

说来惭愧,“饮食之人”无论到了什么地方总是不能忘情口腹之欲。青岛好吃的东西很多。牛肉最好,销行国内外。德国人佛劳塞尔在中山路开一餐馆,所制牛排我认为是国内第一。厚厚大大的一块牛排,煎得外焦里嫩,切开之后里面微有血丝。牛排上面覆以一枚嫩嫩的荷包蛋,外加几根炸番薯。这样的一分牛排,要两元钱,佐以生啤酒一大杯,依稀可以领略樊哙饮酒切肉之豪兴。内行人说,食牛肉要在星期三四,因为周末屠宰,牛肉筋脉尚生硬,冷藏数日则软硬恰到好处。佛劳塞尔店主善饮,我在一餐之间看他在酒桶之前走来走去,每经酒桶即取饮一杯,不下七八杯之数,无怪他大腹便便,如酒桶然。这是五十年前旧话,如今这个餐馆原址闻已变成邮局,佛劳塞尔如果尚在人间当在百龄以上。

青岛的海鲜也很齐备。像蚶、蛤、牡蛎、虾、蟹以及各种鱼类应有尽有。西施舌不但味鲜,名字也起得妙,不过一定要不惜工本,除去不大雅观的部分,专取其洁白细嫩的一块小肉,加以烹制,才无负于其美名,否则就近于唐突西施了。以清汤氽煮为上,不宜油煎爆炒。顺兴楼最善烹制此味,远在闽浙一带的餐馆以上。我曾在大雅沟菜市场以六元市得鲥鱼一尾,长二尺半有奇,小口细鳞,似才出水不久,归而斩成几段,阖家饱食数餐,其味之腴美,从未曾有。菜蔬方面隽品亦多。蒲菜是自古以来的美味,诗经所说“其蔌维何,维笋及蒲”,蒲的嫩芽极细致清脆。青岛的蒲菜好像特别粗壮,以做羹汤最为爽口。再就是附近潍县的大葱,粗壮如甘蔗,细嫩多汁。一日,有客从远道来,止于寒舍,惟索烙饼大葱,他非所欲。乃如命以大葱进,切成段段,如甘蔗状,堆满大大一盘。客食之尽,谓乃平生未有之满足。青岛一带的白菜远销上海,短粗肥壮而质地细嫩。一般人称之为山东白菜。古人所称道的“春韭秋菘”,菘就是这大白菜。白菜各地皆有,种类不一,以山东白菜为最佳。

青岛不产水果,但是山东半岛许多名产以青岛为集散地。例如莱阳梨。此梨产在莱阳的五龙河畔,因沙地肥沃,故品质特佳。外表不好看。皮又粗糙,但其细嫩酥脆甜而多浆,绝无渣滓,美得令人难以相信。大的每个重十台两以上。再如肥城桃,皮破则汁流,真正是所谓水蜜桃,海内无其匹,吃一个抵得半饱。今之人多喜怀乡,动辄曰吾乡之梨如何,吾乡之桃如何,其夸张心理可以理解。但如食之以莱阳梨、肥城桃,两相比较,恐将哑然失笑。他如烟台之香蕉苹果玫瑰葡萄,也是青岛市面上常见的上品。

一般山东人的特性是外表倔强豪迈,内心敦厚温和。宦场中人,大部分肉食者鄙,各地皆然,固无足论。观风问俗,宜对庶民着眼。青岛民风淳厚,每于细民中见之。我初到青岛,看到人力车夫从不计较车资,乘客下车一律付与一角,路程远则付二角,无争论者。这是全国所没有的现象。有人说这是德国人留下的无形的制度,无论如何这种作风能维持很久便是难能可贵。青岛市面上绝少讨价还价的恶习。虽然小事一端,代表意义很大。无怪乎有人感叹,齐鲁本是圣人之邦,青岛焉能不绍其馀绪?

我家里请了一位厨司老张,他是一位异人。他的手艺不错,蒸馒头,烧牛尾,都很擅长。每晚膳事完毕,沐浴更衣外出,夜深始返。我看他面色苍白削瘦,疑其吸毒涉赌。我每日给他菜钱二元,有时候他只飨我以白菜豆腐之类,勉强可以果腹而已。我问他何以至此,他惨笑不答。过几天忽然大鱼大肉罗列满桌,俨若筵席,我又问其所以,他仍微笑不语。我懂了,一定是昨晚赌场大赢。几番钉问之后,他最后进出这样的一句“这就是一点良心!”

我赁屋于鱼山路七号,房主王君乃铁路局职员,以其薄薪多年积蓄成此小筑。我于租满前三个月退租离去,仍依约付足全年租赁,王君坚不肯收,争执不已,声达户外。有人叹曰:“此君子国也。”

我在青岛居住四年,往事如烟。如今隔了半个世纪,人事全非,山川有异。悬想可以久居之地,乃成为缥缈之乡!噫!

四、梁实秋代表作散文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这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噹噹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诫,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象咖喱鸡饭一类粘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尘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象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利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楯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頍。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夹、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象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夹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检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象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经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的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框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膈。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酦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象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饿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

五、梁实秋代表作散文

是爱迪生吧?他一手持蛋,一手持表,准备把蛋下锅煮五分钟,但是他心里想的是一桩发明,竟把表投在锅里,两眼钉着那个蛋。

是牛顿吧?专心做一项实验,忘了吃摆在桌上的一餐饭。有人故意戏弄他,把那一盘菜肴换为一盘吃剩的骨头。他饿极了,走过去吃,看到盘里的骨头叹口气说:“我真胡涂,我已经吃过了。”

这两件事其实都不能算是健忘,都是因为心有所旁鹜,心不在焉而已。废寝忘餐的事例,古今中外尽多的是。真正患健忘症的,多半是上了年纪的人。小小的脑壳,里面能装进多少东西?从五、六岁记事的时候起,脑子里就开始储藏这花花世界的种种印象,牙牙学语之后,不久又“念、背、打”,打进去无数的诗云、子曰,说不定还要硬塞进去一套abcd,脑海已经填得差不多,大量的什么三角儿、理化、中外史地之类又猛灌而入,一直到了成年,脑子还是不得轻闲,做事上班、养家糊口,无穷无尽的茸闒事由需要记挂,脑子里挤得密不通风,天长日久,老态荐臻,脑子里怎能不生锈发霉而记忆开始模糊?

人老了,常易忘记人的姓名。大概谁都有过这样的经验:蓦的途遇半生不熟的一个人,握手言欢老半天,就是想不起他的姓名,也不好意思问他尊姓大名,这情形好尴尬,也许事后于无意中他的姓名猛然间涌现出来,若不及时记载下来,恐怕随后又忘到九霄云外。人在尚未饮忘川之水的时候,脑子里就已开始了清仓的活动。范成大诗:“僚旧姓名多健忘,家人长短总佯聋。”僚旧那么多,有几个能令人长相忆?即使记得他的相貌特徵,他的姓名也早已模糊了,倒是他的绰号有时可能还记得。

不过也有些事是终身难忘的,白居易所谓“老来多健忘,惟不忘相思。”当然相思的对象可能因人而异。大概初恋的滋味是永远难忘的,两团爱凑在一起,迸然爆出了火花,那一段惊心动魄的感受,任何人都会珍藏在他和她的记忆里,忘不了,忘不了。“春风得意马蹄急”的得意事,不容易忘怀,而且惟恐大家不知道。沮丧、窝囊、羞耻、失败的不如意事也不容易忘,只是捂捂盖盖的不愿意一再的抖露出来。

忘不一定是坏事。能主动的彻底的忘,需要上乘的功夫才办得到。孔子家语:“哀公问于孔子曰:‘寡人闻忘之甚者,徙而忘其妻,有诸?’孔子曰:‘此犹未甚者也,甚者乃忘其身’。”徙而忘其妻,不足为训,但是忘其身则颇有道行。人之大患在于有身,能忘其身即是到了忘我的境界。常听人说,忘恩负义乃是最令人难堪的事之一。莎士比亚有这样的插曲——

吹,吹,冬天的风,你不似人间的忘恩负义

那样的伤天害理;

你的牙不是那样的尖,因为你本是没有形迹,虽然你的呼吸甚厉。……

冻,冻,严酷的天,你不似人间的负义忘恩

那般的深刻伤人;

虽然你能改变水性,你的尖刺却不够凶,像那不念旧交的人。……

其实施恩示义的一方,若是根本忘怀其事,不在心里留下任何痕迹,则对方根本也就像是无恩可忘无义可负了。所以崔瑷座右铭有“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之语。玛克斯·奥瑞利阿斯说:“我们遇到忘恩负义的人不要惊讶,因为这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一种人”。这种见怪不怪的说法,虽然洒脱,仍嫌执着,不是最上乘义。《列子·周穆王篇》有一段较为透彻的见解:

宋阳里华子,中年病忘。朝取而夕忘,夕与而朝亡;

在途则忘行,在室则忘坐;今不识先,后不识今。阖家苦之。巫医皆束手无策。鲁有儒生自媒能治之。华子之妻以所蓄资财之半求其治疗之方。儒生曰:“此非祈祷药石所能治。吾试化导其心情,改变其思虑,或可愈乎?”于是试露之,而求衣;饥之,而求食;幽之,而求明。儒儒生欣然告其子曰:“疾可除也,然吾之之方秘密传授,不以告人。试屏左右,我一人与病者同室为之施术七日。”

从之。不知其所用何术,而多年之疾一旦尽除。华子既悟,乃大怒,处罚妻子,操戈逐儒生。宋人止之,问其故。华子曰:“曩吾忘也,荡荡然不觉天地之有无。今顿识既往,数十年来存亡得失、哀乐好恶,扰扰万绪起矣。

吾恐将来之存亡得失、哀乐好恶之乱吾心如此也。须臾之忘,可复得乎?”子贡闻而怪之。孔子曰:“此非汝所及也。”

人而健忘,自有诸多不便处。有人曾打电话给朋友,询问自己家里的电话号码。也有人外出餐叙,餐毕回家而忘了自家的住址,在街头徘徊四顾,幸而遇到仁人君子送他回去。更严重的是有人忘记自己是谁,自己的姓名,住址一概不知,真所谓物我两忘,结果只好被人送进警局招领。像华子所向往的那种“荡荡然不觉天地之有无”的境界,我们若能偶然体验一下,未尝不可,若是长久的那样精进而不退转,则与植物无大差异,给人带来的烦扰未免太大了。

六、梁实秋代表作散文

金圣叹作“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不过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因为观点不同时势有异。就观察所及,试编列若干则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际,人牵犬,(或犬牵人)徐步红砖道上,呼吸新鲜空气,纵犬奔驰,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栽树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红砖上排出一滩狗屎以为点缀。庄子曰:道在屎溺。大道无所不在,不简秽贱,当然人犬亦应无所差别。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门以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彳亍道上,口燥舌干,忽见路边有卖甘蔗者,急忙买得两根,一手挥舞,一手持就口边,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随走随嚼,旁若无人,蔗渣随嚼随吐。人生贵适意,兼可为“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着有条纹的睡衣裤,趿着凉鞋,抱红泥小火炉置街门外,手持破蒲扇,对着火炉徐徐扇之,俄而浓烟上腾,火星四射,直到天地絪缊,一片模糊。烟火中人,谁能不事炊爨?这是表示国泰民安,有米下锅,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鸣鸣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呀然而开,然后又訇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的执行了鸡司晨的职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纽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颈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兴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作官的人迂腐若是,岂不可嗤!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任人领用,便中抓起一叠塞入公事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发请柬、寄谢帖之用,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肆,看书展,琳琅满目,真是到了嫏嬛福地。趁人潮拥挤看守者穷于肆应之际,纳书入怀,携归细赏,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电话铃响,错误常居什之二三,且常于高枕而眠之时发生,而其人声势汹汹,了无歉意,可恼可恼。在临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喑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其

一、生儿育女,成凤成龙,由大学卒业,而漂洋过海,而学业有成,而落户定居,而缔结良缘。从此螽斯衍庆,大事已毕,允宜在报端大刊广告,红色套印,敬告诸亲友,兼令天下人闻知,光耀门楣,不亦快哉!

梁实秋《鸟》读后感篇2

前几日,从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借得好书一本《梁实秋散文集》。读后,真有"绕梁之音,三日不绝"之感。他的古文底子深厚,博览群书,常从古文中引经论据如信手拈来,读罢却是通俗易懂,如同三五知己灯下谈话,看似稀疏平常,去蕴涵着人生的哲学,余味无穷,在不知不觉中得到美的享受,梁先生不愧为散文大家。

他的散文是以幽默风趣见长的"闲适小品"闻名于世,我尤其爱看他的"随想篇"中的文章,题目很简练,通常都是两个字,例如"雅舌"、"女人"、"男人"、"衣裳"、"饮酒"等等,包罗万象,说的都是些身边的人或事,可以透过文章看到三、四十年代的生活气息。今天看来,依然觉得趣味横生。从中还了解很多名词其实都由来以久了,例如"代沟",梁先生就写的非常详细,博古论今。代沟虽是翻译过来的新名词,但是我们古而有之了,《尚书·远逸》中就记载了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再例如"女人",他刻画的简直就是入木三分了,例如女人爱说谎,"若是能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的小小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分。"很多人都陪女人买过衣服,她口中念念有词,或是式样不好,或是衣料太差,批评的一文不值,究其原因,无非是价格太贵了而已,所以女人善于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常归于不喜欢。哈哈,真可谓精辟。还如他描写的女人的嘴,说"女孩子从小就口齿伶俐…等到长大以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他还归纳了两种类型,"长舌"型和"喷壶嘴"型,他在文章中虽都是论些小事,但却把一些陋习批评的体无完肤,看后甚感快意。

他在"作文的三个阶段"中也写道,"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所以文章过长过的短,不以字数计,应以起内容之需要为准。…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使我顿时矛塞顿开,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仿佛都找到了答案。我之叙述惟恐不尽,使看者不解,现在看来,可能废话也有不少。

我素有摘抄的习惯,常把一些觉得甚好的描写、叙述记于抄本中,可读梁先生的散文,觉得字字如珠玑,无一处经不起推敲,让我无从下手。他的散文通篇看似随意而为,与小处却见大家风范,他的描写惟妙惟肖,他的叙述平淡、朴实,正如同他所说的"绚烂之极归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也不是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他如是说,也如是这样做的。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位良师,受益终生。

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了梁实秋,当时接触的是他的小语箴言。遗憾的是没有看过他的文集。

嗨,大嘴,你有多大啊,上世纪八十年代就上小学了,不过那时我都上中专了。

巧是不巧?寻思着"书非借不能读也。"突发奇想,想从此后沉下心来慢慢地读些向往已久的大家之书,好好膜拜膜拜呢。昨天始借得一本书,也是散文,丰子恺的,计划囫囵吞枣一天一篇,简单作些笔记,摘抄摘抄,最好再有大家伙儿跟跟帖,一起谈论谈论读后的感受,级别呢,就和我这零起点的差不离儿。

建议想法很好。一个残疾人能够跨世纪,需要历经多少坎坷多少辛酸啊,往事不堪回首,都坚强的活过来了!

读梁实秋先生的散文,我丝毫读不出那与鲁迅先生论战的犀利来。在散文里先生是性情中人,是一个有痴、有愤、有忆有乐的亲和老者。在这里,他可以忘记年龄似孩童般嬉笑怒骂,也可以似孩童般天真可爱。可字里行间,我又分分明明地知道,他是一个老者,一个睿智的老者。

梁实秋先生的作品,各有不同却各有着重。原本不是很清楚的东西,刹那间变得通透且铭记于心。

比如《清秋琐记》。大大小小二十七篇小短文,记录了先生在不同时刻与不同书籍相遇后的反思。足见,先生是一个乐得反省的人。现在的社会太热了,从冬天到夏天,从白天到夜晚。太热了,热得人们停不下脚步去总结、去反思不是。于是,“热”就让人们越来越迷茫,迷茫得看不清、摸不到实实在在的心,最后丢了自己,甚至抛弃生命。

所以,反思是重要的,而先生的反思让我“冷”了不少,让我可以停下步子,去找点什么。

文中有一则是讲勤奋的,我记忆较深。先生讲述了明朝的一个儒士曹瑞。“笃志性理,躬行实践,据说其坐下著足处而转为穿,卒时州人罢巷市哭。”曾白榜一联“勤,勤,勤,不勤难为人上人;苦,苦,苦,不苦如何通今古?”横额曰:“勤苦斋”。自小老师便讲着勤奋的的重要,老师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那时确是比较勤奋的,每个小孩为了老师的几句夸奖,几朵小红花就会高兴地蹦蹦跳跳。后来,初中了,老师没有小红花了,只剩下夸奖,倒也算是勤奋,每天按时上下课,交作业,只是偶尔偷个懒,打个小炒,倒也算是勤,起码“奋”是丢了,“勤”还在。过了四年高中了,老师不仅没有小红花,连夸奖也是少的可怜。这下好,就像大家常说的“勤奋”的小人,最终被身体里的那个“懒惰”小人打败了,再也看不见他了。后来,我才发现,不是“勤奋”小人死了,而是麻木了,每天呆呆地做题、做题、做题再后来,大学了,发现不仅没有小红花,夸奖,就连老师也没了! 后来我才明白,一直以来起主导作用的并非是勤奋本身而是外来的刺激,连激励自己都是时断时续,更不用说像曹瑞那样努力奋进。勤为人上人,苦中通古今了。 关于爱情还是先生的《槐园梦忆》。先生关于爱情在《清秋琐记》里记录了《咆哮山庄》里的一段话“在一个饿人面前,放下孤单的一盘食物,他会集中全部食欲,绝不辜负这一盘食物;而另一种情况则是给他一整桌法国厨师为他安排的筵席,他也许能从整桌筵席得到一样多的享乐,但是每一项食物,在他的关切与记忆中,仅仅是极微小的一部分。”先生说:“独爱一菜远胜于大吃筵席。不是饥不择食而是情有独钟。”

正如有人所说,一生爱一人并不是丢脸的事情。丢脸的是,你自认为爱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是你真正爱的。遇到对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容易,能一辈子对那个爱的人不离不弃,彼此相守相依,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一个人不能没有亲情、友情,同堂也不能没有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人生一世,若得一知己,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便是再大的困难也可迎刃而解。“好的爱情,是透过爱让你更爱这个世界;而不好的爱情,是透过爱你与这个世界对立”,这人的一番话让人彻醒。三千弱水中的一瓢,已让我明白天下何川的好,我又何不慷慨地让每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明白,“除却巫山不是云”是因为巫山之云已让天下人知晓这漫天白云的曼妙?

比如先生与妻子的伉俪情深让人感动,让我忽然觉得,成功有时真的不是一个人的寂寞,而是两个人的执着。

于爱、于名、于利、于情,先生是真洒脱。真实的人都是血肉之躯,正如真实的先生也会嬉骂如孩童。尤其是先生讲的那一段关于骂人的技巧真让我觉得先生是那么可爱。他是一个智者却又像一个孩子,一个可爱、可敬的老人。 书与知识能让一个人成长,即使如此,能遇到一个像先生这样可爱又可敬的智者也是少有的事。男的先生的文章让人看得酣畅淋漓,不矫情做作,先生真是值得敬佩的人。

梁实秋《鸟》读后感篇3

梁实秋是我国的散文学家,其中《男人》就是他所创作的一篇散文,以下就是小编分享梁实秋《男人》散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粘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使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门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的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子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的向人奴颜婢膝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的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他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里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借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社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阴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梁实秋《鸟》读后感篇4

梁实秋真能侃,再小的芝麻粒的事儿,经他的笔一转一化,汨汨淌出一大洼水,一波三折,有滋有味。梁先生淡雅从容,典型一绅士,持杖岸立,口衔烟斗,含笑窥乐。

梁的散文:琐碎。没有故事情节,全凭见识,将古今中外、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拼凑成文,像碎花裙上的碎花点,杂而不乱,抖开斑斓。他下笔,东一鳞西一爪,若云里神龙,飘忽不定,反而没有编故事的斧痕匠气,触类旁通,信手捻来,随心所欲,东西八千里,上下五千年,逞才仗气,一泻千里地侃下去,毫不搭界的几件琐事,很巧妙地触电,通了!任何琐碎小事,一落梁氏笔下,便衍化成滋润丰沛的长文。因为杂,读者永远新鲜不厌倦,恨不能一气读完。梁的行文看似轻松洒脱,没有梁的学贯中西的渊博学识,这一手是学不到家的,这是一绝。也有人效颦,结果堕入罗嗦,世俗。

至少在我看来,散文到了梁实秋手里,又耸起一座里程碑。仿佛没有不可入文的事,不信,翻开梁的四集《雅舍小品》,就像个杂货铺,乱七八糟的货都齐了。怒、脏、鼾、胖、并洗澡、理发,都是生活琐事,也是他佳作的题目。凡是他耳闻目睹的都揽入笔底,正合老上海的一谚语:捡入篮里都是菜,这是高厨的本事。经他妙笔点睛,化龙飞舞,这不能不归功於他的渊博与机敏。梁讲究生活的趣味,他总能从最平凡的生活小事发现它亮晶晶的趣味,然后笔锋一转,洋洋洒洒,谈笑风生,不时闪烁出机智,忍俊不禁开涮几句玩笑,令人捧腹厥倒。他好幽默但不庸俗滑稽,这是他的文章特色。

他文章取材很世俗,人人都有此经历,一经点出其中的闪光点,自然引起普遍共鸣。行文幽默、情趣高雅、文字简洁、文采斐然、文笔活泼,深得读者珍玩。琐事入笔,典雅出锋,这是梁文的成功之处。

梁实秋又是大学者,莎士比亚全集汉译本第一人,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词典》更是华人学者研读西方文化的必备参考词典。但他写作从不掉书袋,没有头巾气的酸。他常常信手捻来中外大典的引文,置於一堆俗事中,还原出引文原有的世俗朴素,充实文章的知识含量,是调味品,不是醋,更有可读性。时下一些写手,才看了几篇引文,甚至见了广告上几句古代诗文,便迫不及待收入“拙著”,企图点缀出文章的源远流长,一副普人郝隆袒腹晒书的穷酸相。一坛回味尚可的米酒晒成醋了,原有的酒味也洒了。

梁实秋《鸟》读后感篇5

啾啾鸟鸣,潺潺流水,亭亭荷花。构成了大自然美妙的一切,也奏响了生命的乐章,地球因生命的存在而精彩。

梁实秋的《鸟》让我不禁感叹,人类残害的何只是鸟,更是整个自然。《鸟》主要记叙了作者看到笼中的鸟并不快乐,整日无精打采,。但这并不是最糟的,冬日的雪景中,又有鸟禁不住寒风冻死。看到这,作者不忍再看,我也不忍再看。鸟儿之所以喜爱飞翔,是因为它拥有自由,然而人类禁锢了它们,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动物对人仍保有忌惮吧。

但人类罪有应得,人类肆意捕杀生物,造成物种濒临灭绝,甚至有些物种已经消失,像渡渡鸟,北极的企鹅,但人类并没有吸取教训,日本还在捕杀濒临灭绝的鲸,还有些渔民因为渔获不够,而去捕杀人见人爱的海豚,这些人是多么残忍,但还有更残忍的,一些富商吃惯了大鱼大肉,竟想去吃野生动物,于是便花大价钱购买,于是有些人为了金钱去捕杀野生动物,这些人大多家里贫困,虽然当地政府对他们有补贴,但这些钱与野生动物的收购价比,根本微不足道,所以他们才会铤而走险触犯法律。所以这些富商比偷猎者还可恶。

此外,人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使动物无法生存,人类也意识到了,开始注重环境保护,但总有些不自觉的人不遵守规定,乱排放污水,环境还在遭受着威胁,但我希望全人类都能自觉地保护环境,这样世界会更美好。

但人类也应注意保护自然的方式,把动物关在笼里看上去它们很安全,但它们失去了自由,它们为人类賺钱,自己得到的只是这样的待遇,比他好一点的是马戏团里的动物,它们可以走出笼来走动,但仍要听人指挥,这样也等于没有自由,得到的只是几餐温饱而已。这不是它们生存的地方,适合他们生存的是大自然,这一点人类也明白,但大自然已经被破坏,很少有地方适合它们生存,这一点,人类对动物应该是充满歉意的,但迟早有一天人类会将动物们放回大自然。

人类与动物该和谐相处,毕竟地球并不只属于人类,它属于大家,每一种生物都有权利在地球上生存,地球也因生命的存在而精彩,这就是我由《鸟》想到的。

梁实秋《鸟》读后感篇6

先生关于爱情在《清秋琐记》里记录了《咆哮山庄》里的一段话“在一个饿人面前,放下孤单的一盘食物,他会集中全部食欲,绝不辜负这一盘食物;而另一种情况则是给他一整桌法国厨师为他安排的筵席,他也许能从整桌筵席得到一样多的享乐,但是每一项食物,在他的关切与记忆中,仅仅是极微小的一部分。”先生说:“独爱一菜远胜于大吃筵席。不是饥不择食而是情有独钟。”正如有人所说,一生爱一人并不是丢脸的事情。丢脸的是,你自认为爱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是你真正爱的。遇到对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容易,能一辈子对那个爱的人不离不弃,彼此相守相依,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一个人不能没有亲情、友情,同堂也不能没有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人生一世,若得一知己,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便是再大的困难也可迎刃而解。“好的爱情,是透过爱让你更爱这个世界;而不好的爱情,是透过爱你与这个世界对立”,这人的一番话让人彻醒。三千弱水中的一瓢,已让我明白天下何川的好,我又何不慷慨地让每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明白,“除却巫山不是云”是因为巫山之云已让天下人知晓这漫天白云的曼妙?先生与妻子的伉俪情深让人感动,让我忽然觉得,成功有时真的不是一个人的寂寞,而是两个人的执着。于爱、于名、于利、于情,先生是真洒脱。真实的人都是血肉之躯,正如真实的先生也会嬉骂如孩童。尤其是先生讲的那一段关于骂人的技巧真让我觉得先生是那么可爱。他是一个智者却又像一个孩子,一个可爱、可敬的老人。

书与知识能让一个人成长,即使如此,能遇到一个像先生这样可爱又可敬的智者也是少有的事。难得先生的文章让人看得酣畅淋漓,不矫情做作,先生真是值得敬佩的人。

梁实秋《鸟》读后感篇7

持续了一早上的大雨终于停歇了,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雨雾迟却迟没有散开,而是带着湿气,沁着丝丝的凉意舒爽着雨后的小城,憋闷在家中透过窗子一直在望雨的我突然产生了出去走走的想法,带上一把雨伞跟妈妈打了下招呼,出了门,向着旷野中走去。

我的家住在小城的东头,走稍许,附近就有一处空旷处,尽管许多地方都已经纳入了开发规划,却由于尚未正式的开发,所以也就残存下了这一块仅有的绿地,农田,乡间小道在这里依然可见,有这样一处安静的散步所在,这对于一向喜欢在大自然中追寻感觉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幸事。

夏末秋初,农田里的玉米已经有一人多高了,再有个把月大概也就要进入了收割期了,经过雨水冲刷的玉米叶子一个个蔫着,原本挺直的秸秆也顺着风势偏倒着,无精打采的弯折着。其实也不仅仅是这玉米,就连着泥泞小道上偶然出现的一株株大树,也难以幸免,在这样的一场大风雨之后,霜打了茄子般萎靡着。

梁实秋的散文中言道,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种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初读时并无多大的认同感,甚至不懂得什么是这种?分段苦?,而现在独处在这相似的情境中,心中却有些明了,方才发现,这不就是?天覆地载,孑然一身?的写照吗?随心所欲,顺其自然,虽说是种安慰,却与无畏处透着淡定无为的心境。

已走到了路得尽头,那雨雾也渐渐的开始散去,头顶那大片的乌云也已飘散开来,天要放晴了。

也就是在刹那间,一处光亮透过了层层的迷雾射到了地上,泛着夺目的黄色光芒,大地通亮了许多,太阳出来了,地上的影子被拉的好长,我被转了身趁着暑气还未升腾起来开始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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