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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心得体会7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困境中的明灯,能够帮助我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心得体会是一种对生活的思考和感悟,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牛虻心得体会7篇,感谢您的参阅。

牛虻心得体会7篇

牛虻心得体会篇1

首先需要再次提醒一下自己,这个“虻”字正确的读音是mēng,而不是mang,孩子纠正过一次,刚刚打字就又拼错了,牛虻meng,牛虻meng,切记、切记!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读后感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牛虻心得体会篇2

从旧书堆里搜索到《牛虻》。记得在初中时代似乎读过,读却是走马观花,今天再看到此书,耐心读读,很有教益。牛虻身上很多哲理在,最起码坚强地生活,幽默地生活是我所追求的。以下是有关牛虻的文字。保存至此。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牛虻》1897年在英国出版,在本国文学界一直默默无闻。但半个世纪后被译成中文时,深受中国广大青年的喜爱,先后发行一百多万册。造成这种比较文学中罕见的事例的原因之一,是当时中国青年所持的文学观念和思想倾向,他们乐于阅读革命志士传奇式的故事,学习并且仿效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六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着,大学生亚瑟•伯顿正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翻查一大叠讲道稿。院长蒙泰尼里神父关爱地注视着他。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伯顿家中,名义上他是伯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泰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泰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蒙泰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父。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琼玛本是不相信亚瑟出卖了革命党人的,但亚瑟却在出狱时精神崩溃般的说出了是自己出卖的。并且没有发现琼玛一直在自己的身边。琼玛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而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泰尼里神父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想过要自杀,但为了一个该死的教士不值。他一铁锤打碎了曾经心爱的耶稣蒙雕像,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他们都只是昨日曾崇拜的偶像,泥塑的雕像!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亚瑟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他受命于玛志尼党揭露教会的骗局。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指出,以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为首的自由派实际上乃是教廷的忠实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

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因曾经的旧伤发作,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泰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牛虻则动情地诉说了他的悲惨经历,企图打动蒙泰尼里—那个自己一直深爱的人。要他在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因心脏动脉瘤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自己解决掉了自己的枪决,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来飞去的牛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深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长篇小说《牛虻》的作者艾捷尔•伏尼契(1864-1960)是英国进步的资产阶级作家。出身在爱尔兰科克市。她早年丧父,从小就养成坚强的性格。1885年要柏林音乐学院学成归国后,她结识了一些流亡在伦敦的各国革命者,她的丈夫是一位波兰革命活动家。这些对她的思想和创作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牛虻心得体会篇3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比较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我。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感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感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感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感情。虽然,感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我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我与琼玛之间宝贵的感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感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感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

牛虻心得体会篇4

我更愿意说他首先是一个诗人,其次才是一个战士;或者说他首先具备了诗人的气质,其次才拥有了战士的风采。———从最初的亚瑟到后来的牛虻,至始至终,都没有改变。

用着那一身诗人的气质(当然,我们允许他是不自知的,因为这是一种天生的,自然而然的气质),所以他纯粹,勇敢,无所畏惧,热爱着向往着真正的自由和民主,并矢志为之———那个他心中最终的意大利,那个理想的王国———战斗,加入意大利青年党,将自己武装成共和国的战士。

作为主人公,他在全书中的出场分为 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小说第一部,从他作为一个稚气未脱的青年形象出场到最后离家偷渡出走戛然而止,向我们展示了他的青年时期;后一个阶段,占据了整个小说的最后两部,小说的作者完整而成功地忽略了他在离家出走到重新浮现在公众视野之下期间的生活历程(当然,这些历程都在后边作为他的回忆插叙一一呈现给读者了),当他重新出现的时候,时间已经无情地流淌过了十三个年头,或许已经有好多人不再能记得他,除了至亲至爱他的人时不时地隐痛于心。这个时候的他,当然已经完全有别于十三年前的那个青年,已是一个经风历浪之后成长成熟起来人了,冷峻,果敢,出色,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战士了!

当他还是亚瑟的时候,由于年轻和年轻人所特有的一腔沸腾血气,他是不知畏惧勇于为理想而斗争的,但也无法摆脱困惑,抗争,迷惘,也犯下错误。

当他被捕之后,他是坚定和坚强的,是不知道投降和示弱的,心里回想的也只有斗争,斗争,再斗争。在惩戒室暗无天日的受难中,他始终没有屈服,虽然那里肮脏,阴潮,甚至不能不让他怒火中烧,但他无疑是不败的;然而,也由于年轻,少不更事,终于在无意之中被人利用,泄露了组织的秘密,出卖了同志,虽然他在浑浑不知所以的情况下获得了释放,但愤怒的女友琼玛却不再原谅他;更在无意中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一向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的伟岸形象一下子粉碎,种.种遭际也让他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一切的一切都似乎在一步一步,一丝一点地逼迫着他,使他最终心灰意冷,终于离家出走。

他离家出走前最后的举止在我看来颇具意味:狂笑之后,他举起锤子,以近乎疯狂却极显理智地将耶稣的圣像捣为粉碎,请看“他扔下锤子。‘轻而易举!’说罢转过身去,‘我简直是一个白痴。’”从一个虔诚的每个礼拜都要去向神父忏悔的到一个亲手砸碎耶稣圣像而成为无神论者的转变,是作者的一次批判,也是亚瑟的一次成长(就事论事,我本身却是一个有神论者)!之后,他将要完全地依靠自己的力量去生活和战斗,而不是寄希望于一尊虚无的圣神。

经过了十三年的南美流亡生涯———可以说是出生入死,九死一生的生涯了,再次回到意大利,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挺身而战的真真正正的战士,也意味着他的余生注定再无安宁。

当然,再次回来,他已是牛虻,而非亚瑟,十三年的漂泊生长,从外形上已无人能够确切地认出他,甚至他亲爱的琼玛和他曾敬重的原神父现在的主教蒙泰尼里,他也没有打算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以牛虻作为战士而战斗着。

我也愿意把现在的他———都是牛虻———看做是一个疯子,而且是十足的真正的疯子,因为不如此,不能呈现他诗人的特质(请原谅我对他一再使用诗人的称呼,就算是我对诗人称谓的偏好吧),以及作为一个战士的纯粹!

此时的他,如前所述,是冷峻,果敢,出色的,对于自己的使命,他总是不负众望,巧妙又成功地完成;当然,另外,不可否认,他又是深刻的。

牛虻也有深深的痛苦,这些痛苦,来自于他对琼玛的爱和对蒙泰尼里的爱和恨的交织,也自于流浪生涯中所遭遇的种.种身心的折磨而留下的难以磨灭的阴影。虽然在平日,这一切都深深地隐藏在了他的嬉笑嗔骂之中,但是有意无意地,那些痛苦总是能被悄悄打开。

看到琼玛时的那片欲诉还休的矛盾情感,内疚?也许是无助;站在蒙泰尼里面前的那种自相冲突的情怀,是恨着更是爱着;看到杂耍班子,听到那些嘈杂刺耳的声音时,勾起的对曾经受过的种.种折磨,都仍在炼狱着这个人,我们勇敢无畏的战士———疯子诗人牛虻。

这一切都是煎熬,时时煎熬着一个饱经风霜却也是血肉的心灵。但是,他又是清醒的,理智的,甚至只有了理想,只有了所负的使命,也注定他要将自己的一切,包括爱情,亲情甚至是生命,交托给理想和使命,含笑走向刑场。

因而结局是易知的,也是预料中理所当然的悲剧式的,英雄在完成他的使命的过程中不幸而被捕,在受尽了种.种非人的折磨酷刑的痛苦之后,终于走完了自己的人生历程,用本应喂向敌人的子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始终不愿否认,那是他最大的胜利和荣光。

也不要看作是一种结束罢,因为牛虻的生命,虽然结束了,但他们(我想,牛虻所代表的已经不是他的个体的存在,而是一个群体)的理想却传承了下来,并且后来者也将在他们的胜利和荣光下不断前行。

看完这本书,我总觉得它不仅仅是对战士的祭奠,也可以看成是一声呐喊,是一种批判。

牛虻以自己生命的消亡所做的大音希声的呐喊,那将是真正的振聋发聩式的呐喊(必须的!),也必将有更多人的良知被唤醒,并肩加入到牛虻们的战斗中来;另外说到批判,我觉得作者从主教蒙泰尼里的话语做了最大的批判。或者说蒙泰尼里在小说的最后确乎是疯了,以至恢复了诗人的本性,才会说出让那些所谓对圣子圣父的血的救赎而感恩戴德的人们惊恐万状的话,虽然这些话还一时只能让他们恐慌,却还难以真正地震醒一些麻木的心灵。但这也就足够了!虽然他们暂时还不明白牛虻的血是因为谁而流的,但某一日,他们就会明白,和我一样愿意说:那才是真正地救赎!

最后,让我向牛虻,这位诗人,疯子,战士,英雄致敬,因为他书写的那一首令人沸腾的巨诗!

牛虻心得体会篇5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的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的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的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断,也是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断。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面对任何一个亲人和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 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为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像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的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著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被淘汰的规律。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锤把自己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一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回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画和细致的描写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少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的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变现的。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与信任的神甫。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做了错误的理解,人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与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代表遭到逮捕。直到他儿女群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的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的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从此以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或娇小的手脚看,身体的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的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市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象,都随着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昂扬,在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刺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心肺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了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了我应该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她巨大影响的人就是他的忏悔的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的东西,我只需要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很大部分的责任。

要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当“牛虻”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看到的是一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革命者的形象。牛虻对革命的无限忠诚激起我对他的崇敬之感。而作品结尾对牛虻慷慨就义的描写,则是特别精彩的一笔。

牛虻心得体会篇6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可是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应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坚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当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当从文章主旨入手研究。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先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心得体会篇7

这学期刘教师在上课时向我们推荐了《牛虻》这本书。还说李校长对这本书也是爱不释手。放学后我就去书店买下了这本书,之后在一次擂台赛中,我听见了一个同学拉票时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也是因为《牛虻》这本书深受启发。所以鼓动了我看这本书的欲望,于是仅用了八天时间便读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做的英勇斗争。牛虻钢铁般的意志,视死如归的精神,嫉恶如仇的品格,激励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轻人。

?牛虻》这本书主要讲了亚瑟小时候的生活过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给他带来欢乐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马的琼玛。之后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当正主教,走之前他十分担心亚瑟,因为在神学院里散步时,神父蒙太尼里以往问过亚瑟想要干什么,亚瑟当时也吐出了自我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尔迪神父随即上任,在一次忏悔中,亚瑟不细心说出了自我的党名称,新任神父随即告密。亚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狱后,琼玛以为是亚瑟告的密,打了一个耳光后走了。亚瑟回到家里。一向厌恶他的并想把他赶出家门的大嫂告诉了亚瑟,蒙太尼里是他的亲生父亲。悲痛欲绝的亚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杀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练成了坚强,冷酷的牛虻,当他再次重回故乡。他以辛辣的语言和尖刻的文章,讽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运军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现,牛虻被抓了。最终牛虻在狱中写了一封信给琼玛,蒙太尼里在死刑判决书签了字。在刑场上,牛虻亲字指挥刽子手处决他。

当读到最终处决牛虻时,我不禁流了许多泪,到最终牛虻还是一个胜利者,他为了国家独立而献出了生命。想到那里时,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班的小组,有的人给自我小组扣了分一点儿也不悲痛,反倒还高兴,没有团体荣誉感。我真期望他们能够好好看一下《牛虻》这本书。

?牛虻》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就是牛虻对琼玛始终不渝的爱。琼玛的一记耳光,虽然是使亚瑟十分悲痛,但它对琼玛的爱却从来没有变过。

在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时,我十分不认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当时的心境十分悲痛,虽然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应当的,可是作为父亲选择儿子更是天经地义的。我十分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个跟自我没有任何关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对你没有任何帮忙,又不能当饭吃。在亲生骨肉和一个跟自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人做选择时,竟选择了跟自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人。最终还亲手处决了自我的亲生骨肉。我真期望这个结局能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亲情。

我觉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爱的人打了一记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卖,被亲生父亲处决,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发生在一个对世界还认为很完美的亚瑟身上,真是太残忍了。

看完《牛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珍惜自我此刻所拥有的,我深感自我很幸福,有负职责的教师,知心的朋友,舒适的环境,爱自我的爸妈,这一切和牛虻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别。我还常常因为一件小事而闹脾气,真是太不懂事了,所以我决定改掉这些毛病,珍惜所拥有的《牛虻》这本书给我的启示,真是太大了,我期望你也能够看一看这本书,对你来说绝对是有益无害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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