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是我们表达情感最直接的途径之一,一篇高质量的作文是可以让读者产生深刻的思想共鸣的,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我认识的人作文通用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认识的人作文篇1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曾经认为你只是一个叛徒,一个叛徒。然而,当我长大后又遇见你时,我发现我又认识了你——曹操。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大约八九岁的时候,我曾经认为你是他们所说的奸臣,一个汉奸,一个自私的汉奸,一个为了自己的野心而不顾别人的感受的汉奸。即使当你在郭奉孝的病床前哭的时候,我也曾经认为你哭不是因为你失去了你的天赋,而是因为你在别人面前假装。
然而,当我长大后,我又拿起《三国演义》,再次遇见你。直到那时我才知道你所做的并不像世界所说的那样虚伪,而是背负着世界的耻辱,一步一步地为国家的统一而奋斗。你一直珍惜天赋,渴望天赋。
在讨伐董卓的过程中,当你看到关羽用酒砍头华雄时,你认定关羽是个人才,想尽一切办法留住关羽。你派了马、金、银和盔甲来保护关羽。关羽离开的时候,你没有派任何军队去拦截和杀死他,只是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和夕阳心想: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得到这么好的人才?
郭奉孝死时,你在他病床前哭了又哭,希望他不会死,心里默默地想:你又失去了一个天赋。你对她的爱不再是君主和大臣之间的关系,而是多年的朋友,他们彼此认识,彼此了解。
新野与王波之战失利后,我得知诸葛亮连续两次大火烧退了他的军队。你没有生气,也没有立即派部队去把他的头取下来。相反,你只是笑着对天大声说,“很遗憾我不能得到这样的天赋。我真后悔当初没有邀请他出山。真遗憾!”之后,他笑着离开了。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恨你,恨你,但是当我长大了,我开始欣赏和尊敬你,我又认识了你——曹操和曹孟德。
我认识的人作文篇2
小时候,我曾一度认为你只是个奸臣,叛徒。可是,后来我长大了,再遇见你时,我发现我重新认识了你――曹操。
我小时候,大概八九岁时,我一度认为你就是他们所说的奸臣,叛徒,一个汉朝的奸臣,一个为了自己的宏图大志,却不顾他人感受的自私的叛徒,甚至连你在郭奉孝病榻前的哭我也一度认为你不是因丧失良才而痛哭,而是在他人面前的惺惺作态。
可是,当我长大后,重拾《三国演义》,重新和你相遇,我才知道,你所做的这一切,并不像天下人所说的虚伪,惺惺作态,而是背负着天下人的骂名,一步又一步的为了统一全国而奋斗,你也一直珍惜人才并渴望得到才人。
讨伐董卓时,你看到关羽温酒斩华雄,便断定关羽是一个人才,想方设法留住关羽,送马,送金,送银,送甲,只为留住关羽。当关羽走后,你也没派任何人马官兵堵截追杀,而只是望着他的远去的背影与夕阳想着:何时才能再得一个如此好的人才。
郭奉孝去世时,你在他的病榻前哭着,喊着,希望他不要死去,心中默默想着:自己又失去了一位人才,你对她的情,已不再是君与臣的关系,而是多年好友,已互相了解对方,知晓对方。
攻打新野、渤望失利后,得知是诸葛亮连续用两把大火,击退了自己的军队,你没有恼怒,你也没有立刻派出人马,取下他的首级,只是仰天大笑,大声对天说:“这样的人才,我得不到真是太可惜了,我真后悔当初我没有请他出山,好可惜啊!”复而大笑离去。
小时候我对你是厌恶,痛恨,可是长大后,我便开始欣赏你,尊敬你,我又重新认识了你――曹操曹孟德。
我认识的人作文篇3
想一矢中的,首先必须认清自我,一定要弄清以下三个问题。
你现在是干什么的?你将来要干什么?你过去是干什么的?
这三个问题不是按时间顺序从过去到现在再到将来,而是从现在到将来再到过去。其奥妙在于:如果你被雇用,雇主选中的是现在的你,他希望利用的是将来的你,而这将来又基于你的历史和现状。
所以,第一个问题,你是干什么的?现在是干什么的?回答这个问题,要点是:你是你自己,不是别的什么人。除非你把自己与别人区别开来,在共同点的基础上更强调不同点,否则你绝无可能在众多的`应征 求职 者中夺魁。
对于这第一个问题,自我反省越深, 自我鉴定 就越成功。
随后,着手回答第二个问题:你将来要干什么?如果你申请的是一份举足轻重的工作,雇主肯定很关注你对未来的自我设计。你的回答要具体,合理,并符合你现在的身份,要有一个更别致的风格。
然后,再着手回答最后一个问题:你过去是干什么的?你的过去当然都在履历上已有反映。你在 面试 中再度回答这个问题时,不可忽略之处是:不要抖落一个与你的将来毫不相干的过去。如果你中途彻底改行,更要在描述你的执着、职业目标的一贯性上下些功夫。要做到这一点,又要忠实于事实和本人,最简单的方法是:找到过去与将来的联系点,收集过去的资料,再按目标主次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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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样的方法,以现在为出发点,以将来为目标,以过去为证实,最重要的是加深了你的自我分析和理解。其实,在 面试 的时候不一定有机会或者有必要照搬你的大作,但这三个问题的内在联系点一定会体现在自我表述的整体感觉中,使你的形象栩栩如生。
我认识的人作文篇4
韩老师,认识你真好!你是一位既幽默又风趣、善解人意但又不失严格与严肃的人。你有一点微胖但很“帅气”、可爱却也有老师自带的气势。
你的幽默风趣在于每次下午上课时讲着讲着突然就变成了一个大哈欠,常惹得同学们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每次我们夸你帅时你总会做出“广大标准帅姿势”——将手把前面的头发撩起来。记得军训时有一次你说非常帅的教官和更帅的韩老师,引得同学们把肚子都要笑破了。
认识你真好!
你很有趣:因为你有“一点”胖,所以还被取了个外号叫“韩墙”,本来你以为是“强壮”的强,但当我们说是“墙面”的墙时,你感到大跌眼镜;还有次,因为你逼我们的学长们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结果被学长们喊做“韩斯特洛夫斯基”,但我们相信你一定觉得这是值得的,因为学生们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认识你真好!
我觉得你很可爱,记得当我在微信群里看到你的第一眼时,就被你那张脸萌翻了,再到学校一看,发现你尽然脖子后面带了三个“游泳圈”样的肉肉,你胖胖的脸加上脖子上的三重游泳圈岂不像一个宝宝自带了三个“游泳圈”?当然你的肥肚肚也不是一般的可爱,每天走路时就像抱着一个大西瓜或大南瓜,如果再加上鼻子、眼睛、嘴巴,岂不美哉?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你带着那么大的“西瓜”走路累不累啊?
认识你真好!
你的严格主要表现在对作业的要求上,记得一次全班因为没有将用来抄写的纸张折成四块,你毫不留情地将作业全撕了,要求重做,但我们知道你这是为我们好。还有一次,因为我的字没写好,你要求重写,我认认真真花了整整二十分钟时间又写了一遍总算过关了,通过这件事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认识你真好!
你有老师的气势,最典型的表现在于当我们在教室里吵吵闹闹时你只要在那儿一站,教室里刹那间就会安安静静!
认识你真好!
你的严肃在于课堂上,如果有人扰乱纪律,你就会严肃地批评、指正。还有在公共场合,你要求我们不准喊别人外号,要尊重别人。
认识你真好!
你的善解人意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军训期间你总会让教官带我们到阴凉地训练,而且每次训练完竟然还有水果吃!广大果然不仅人“广大”,你那善解人意的心更“广大”!
认识你真好,韩老师!
我认识的人作文篇5
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面哈哈镜,加上周围环境的渲染下,眼中的自己便会表现出各种夸张、不实的动作。人容易迷失于其中,对其迷恋或厌恶,但又必须走出来。直面最真实的人生,并创造精彩。
能善于认识自己,要有无畏和追求真实的勇气。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有勇气正视现实,是清醒认识自我的第一步。鲁迅先生在他国学习医学时,勇于面对人生,看清了中国的现实,也发现了自己心之所往,毅然决然地踏上了文学之路,誓从精神上救治他人。有的人沉迷于想象中完美的自己,便恣意妄为,丝毫不听从他人建议;有的人自卑于那个毫无是处的自己,从此一蹶不振。他们都缺乏勇气,缺少直面人生、正视自己的魄力。人无完人,美玉仍有瑕,但能够清醒认识自己,分明优劣势,便弥足珍贵了。
以目标为峰,不懈攀登,让你不断刷新自己的认知。
不去做,不去攀登,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强,你永远不知道极限在哪。乔布斯当年从大学辍学,在一间车库里便开始了技术研发,没有人曾预想到有今天,但他也曾遇到失败,别人的不信任。一步一步走来,是他不停奋斗的足迹,用近乎极致对于完美的严苛铸就了苹果的奇迹和一个时代的巅峰。他也不断重新认知自己,不断寻求创新和改变,这是他的品质,也是苹果的品质,更是留给时代的记忆。
认识自己,最透彻的是探寻并遵从心灵抉择。
他是菊之隐者,淡泊处世,不为五斗米折腰。他写下《归去来兮辞》,不屑名利,赢得千古美名。他是陶渊明,他明白对于官场的厌恶,向往着闲适自然的田园生活,遵从了心灵的选择。他对于自己的认知是透彻的,是深入骨髓的,是直至灵魂的。不在意外界的评价、纷扰,只遵从内心。这是无比的纯粹、直白,却也鲜有人做到。人在世上,怕的是心早已随波逐流,迷失在碌碌无为的生活中,心上只有一层阴翳。正确认知自我,遵从心灵选择。
真实看待自己,勇于直面人生,不断奋斗,不偏离心之轨道。以最真实的态度勇敢生活,获得成功,驶向梦的彼岸。
我认识的人作文篇6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世间万物,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完美无缺是不存在的。不管是人、物都有属于自己的闪光点。
小时候,老家的屋外有一棵梅树,每个冬天,就会开出碎碎的红梅花。在冬天,那棵老梅树偶尔还会结几个梅子。我就会拿一根木杆,打几个下来。每当我笑嘻嘻的一口咬下去时,总会大失所望:梅子那酸溜溜的汁水顺着食道流入胃中,我酸得闭上眼,裂开大嘴,哇哇的叫唤。于是,我恨梅树,更恨梅子。
上了小学后,学了一篇课文《梅》,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梅花,是花中四君子之一,她不骄傲,而是顶着风雪在寒冬中绽放光彩。那一刻,我重新认识了你梅花。
小学六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那是一个寒冷的大雪天。因早上和妈妈赌气,所以早饭没吃就来到学校。凛冽的寒风吹着我的脸颊,被冻得通红的双手连一支笔都无法握住。于是,那几天过后,整个人都颓废了。回想着试卷上那歪斜的笔迹和连八十都没上的成绩,心仿佛被针扎了一样生疼。在寒假,我回了老家,那红梅绽放的那么艳丽,那么耀眼。她不怕风吹雨打,她不怕孤独,她熬了整个四季就是为了在绽放的那一霎那开出最美丽的花朵。看看红梅,再看看自己,成绩的阴云渐渐散去,又恢复了以往的开朗。于是,我重新认识了你――梅花。
上了中学,课程多了,时间紧了,回老家的次数也少了。有一次有时间回了老家,那棵梅树却不见了,只留下了几个梅子。我捡起了地上的梅子,瞬间就明白了:梅子之所以酸,是因为她熬了整个四季,受了很多苦所结出的果子。从那一刻起,我不再喜欢玫瑰、百合了,而是选择了梅花。
梅花,她不像桃花那样艳丽,也不像柳絮那样漂泊不定。她有目标,她的目标就是:在最冷的冬天开出最美的花朵。
我认识的人作文篇7
爱迪生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题记
我以为我就是个天才。因为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无论大小考试,我都是班里的第一名。于是小学时,我便在那所小小的偏远的学校里,出尽了风头!我以为所面对的整个世界就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接着,我便开始放纵自己,即使我本该考满分时,也会如此说:“只有神才会科科满分。”后来,我仍居第一。但,我与第二间的差距越来越小!直到有一天我的心开始无比的痛。那是一次升级考试。我们小学的考场,在隔壁的初中学校里,我跟随着老师排在队列的前方,背着书包,一副从容的样子走进考场。这是我的一贯作风!一场英语考试开始了......我只大略看了一下听力,便赶紧写笔试部分。当我把一道道选择题做完时,我扭头看见一个老师拿着录音机就要进来,便赶紧翻到听力部分。这时,我左边的那个同学,我认得她,班里的小淑女,不爱说话,却每次都能在成绩上进步。整天扎个小辫子,实在是相貌平平!可我平时并不看得起她,尤其现在,一道题没做才把听力看完!我趁她不注意,扔去一个白眼,心里还洋洋得意:“真是笨蛋,我笔试第一大题都写完了,你竟然一个字没动,这样是比不过我的!”怀着骄傲、自信的心,我把眉毛扬到了天上。开始听录音!可......完蛋了!我还来不及细细筛选选项,已经念过一遍;我还来不及仔细听清那个单词,两遍已过!迷迷糊糊、晕头晕脑地听完了听力,二十个空,所填答案稀稀疏疏。但我仍以为就算这样,第一也非我莫属!后来,发卷子啦!我以为听力那么难,没几个人能做全对。但......
全班几乎有一半的人,在老师问谁听力全对时都举起了手!刹那间,我呆坐在座位上,右手抠着凳子上烂掉的木头,心里一团麻,说不出一句话!我重新认识了自我——我并不是天才,我只是普通人,和普通人一样要去奋斗和磨砺。我明白了,不经历破茧之痛,哪能化蝶翩翩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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