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心得体会我们领悟生命的真谛,为自己赋予更为深刻的内涵,当我们对一件事情有了感悟后,可以及时写好心得体会,会述职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去法院旁听心得体会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去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1
二零xx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们建筑工程系091611班和同系的091613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邱老师陪同下一起来到了法院准备旁听一起抢劫案,这是我第一次来到法庭!第一次亲身感受法庭的神圣威严,法律的严肃不可侵犯!!!
来到法院,我们在稍整队伍后有序的进入了法院不入法庭。并且大家在进入法庭前都一直把手机关机了,这是法庭的纪律,也表示对法庭的尊重!
进入法庭后,我发现除了我们两个班的同学外还有其他人也来旁听,他们穿着朴素神情忧虑,我猜想他们大概都是被告的亲属吧!
待到时钟走至9点整,一切就绪案件审理开始了。
我大概注意了一下法庭审理的程序,这次的.审理也是按照庭审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宣判等程序来展开的。
此次案件中被告共有7人,都是些年轻人。他们有着几乎类似的背景,家境清贫、受教育程度低甚至有的没受过教育。为了摆脱潦倒的生活,他们不是奋发图强努力工作而是选择生活在社会的灰色地带,有抢劫、有故意伤害、有盗窃,犯案累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等待他们的是禁锢人生自由的铁窗生涯。面对即将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们无不痛心疾首,悔恨万千,感觉愧对父母和子女,而一切悔之已晚。从天堂到地狱,人生与事业瞬间陡然转向这无疑是一场悲剧。
经过这一番精神与情感的体验,我明白了这个警钟告诉我们大家,不要因为某个一念之差,就断送了一生的美好幸福生活,与似锦的前程,要弥补这个错误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人们还是必须懂得用理智来调节自我,尤其要压抑和克制自己潜意识中的冲动。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因此我们从小就要有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守法,向美好的生活迈进!
去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2
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xx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二是容易引发上访。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三是案件执行难。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去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3
过学院领导、老师的努力,我们有幸于上周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__故意伤害案.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__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王__左侧眼骨骨折,轻伤.然后由被害人宣读起诉书.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定书(经鉴定为伤残10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论.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过瘾.不过仔细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如果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公诉控告方过度依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也会大增,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与罪刑法定元转背道而驰.福祸相倚,对于此类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愿我是杞人忧天了吧.
在经过了几轮的民事部分辩论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审判长与审判员遂决定庭下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翌日,我又旁听了关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两件酒后驾驶的案件集中审理,使用简化程序,从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感受到国家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在加大,鉴于社会公众利益,应对酒驾“零容忍”.
通过本次法庭旁听,我更加熟悉了庭审程序,同时也对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专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我们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后也大多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甚至会成为立法、执法的领军人物,要扛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任.因此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老师们为了这次旁听付出了极大精力和心血,在这里我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去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4
5月13日,我们参加了原xx县水利局副局长xx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最终是为了他自己。从潘的受贿时间看,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潘在受贿过程中,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想了很多办法。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古人曰:“欲不可纵,志不可满,欲多则心散,心散则志衰,志衰则不达”。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做制度执行的模范,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在阳光下运作。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伸手必被捉”。只有自己端正认识,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自我防线,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人民养育之人。
去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5
那个激动与惶惑交织的春夏
吴超越 第二批法律实习生
2017年2月14日,这一年的情人节尤为特殊。因为法律实习生制度,我有幸和最高人民法院邂逅了。
走进东交民巷27号的那一刻,一种激动与惶惑交织的复杂心情油然而生。激动于来到了最高审判机关学习锻炼,这是无数法科生的梦想;惶惑在学与用的快速转变,对法律实习生提出了全新的挑战。
刚到最高人民法院实习时,正好赶上执行局《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付梓前夕,我与另一名实习生共同参与校审书稿,也因此全面系统地学习了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为后来协助法官承办执行案件打下了良好基础。转眼间,当年相聚于皂角树下的55名实习生都已踏上各自的工作岗位。而我也因为在那个夏天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业追求和人生理想,毅然选择成为了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助理。
回首那个难忘的春夏,法律实习生制度为我们架起了一座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交互的桥梁。也是从那时起,追逐法治梦想在我的内心深深扎根。我想,经过司法实践的淬炼洗礼后,我们终有一日能成长为体味群众冷暖、畅叙百姓家常的好法官。
永恒的实习印记
徐芬芬 第三批法律实习生
在结束最高人民法院的实习5年以后,接到了机关团委的电话回访,转眼已到十一期。感谢最高人民法院还记得我们每一位曾经短暂进行过6个月学习的学生。
我一直觉得,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过的每一位法科生,身上都会始终带有这个“学校”留给我们的永恒印记。这指的并非是来源于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光环,而是经过6个月深入的学习和实践,每一位由此“毕业”的学子,在潜移默化过程中,在深刻的法律实践中,形成的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收获的严谨、认真、负责的品质。
我当初在审监庭实习。得益于法律实习生制度的充分落实,我能够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全面参与案件审理的辅助工作。在辅助资深法官办案的过程中,我细致地体会到法官的办案思路与方法,从实践层面上真正理解了司法裁判是如何在多元的案件事实和繁杂的法律规定之中寻找更优解。
我相信从最高人民法院“毕业”的我们,无论最后走向了哪里,从事的何种工作,每一位学习法律、信仰法律的我们,最终都会以自己的力量,去促进法律共同体的建设。
聚是一团火 散是满天星
胡亮 第五批法律实习生
2018年,我有幸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法律实习生,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同事的关心关照和实习小伙伴们的互勉互助下,度过了迄今最难得、最难舍、最难忘的6个月实习时光。
回想起那段经历,我们用生动实践诠释了“聚是一团火”的青年担当。来自五湖四海的我们相聚在东交民巷27号,共同秉持法治信念书写人生新篇章。我们在旁听庭审、列席会议时感受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神圣庄严,在撰写报告、走访调研间体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担当。在这里,我们不仅研习了法律,还收获了友谊。“皂角树—法律实习生之家”微信交流群仍时常碰撞着法律思辨的火花,同批实习的小伙伴都已成为定期碰面畅聊的朋友。共同回味实习生活的酸甜苦辣,是我们聚会永远的“主菜”。
现如今,我已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产庭工作满3年。正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获得的宝贵经历,让我更加坚定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力法治中国建设的理想信念,促使我积极投身于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法律实习生也将在法治进程中彰显作为、奉献青春,以实际行动朝着“散是满天星”的理想目标不竭奋进。
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底线
刘沛林 第六批法律实习生
2018年8月,我有幸作为第六批法律实习生的一员加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启了为期6个月的实习生活。通过本次实习,我在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法律人的职业素养与道德等方面都有了更真切的体会和更深刻的认识。本次实习是我学习生涯中一次难得的实践体验,也是对我今后职业发展极具指导意义的宝贵经历。
一是丰富了法律工作体验。最高人民法院为实习生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丰富的资源。我们可以全流程参与案件办理,借阅图书馆纸质及电子书籍丰富知识内涵,参加法律数据库检索培训会提升工作效率,便捷高效和全方位体验法院工作的状态。
二是提高了法律应用能力。通过参与办理实习工作中接触的真实案件,提高了我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文件和案例的积极性,进一步培养了我应用法律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案件中疑难问题的能力,为今后的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提升了法律职业修养。在处理来信来访的相关工作中,我真切地体会到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恳切期盼,再次坚定了我作为法律人的职业信仰,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底线,强化理论素养、增强实践能力,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微薄力量。
百年皂角树 奋进新时代
邹仪威 第七批法律实习生
3年前,我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批法律实习生,初遇院内那棵高大正直,象征守正涤浊的百年皂角树,敬畏之心油然而生。
种下法治梦想的火种
宋尚聪 第七批法律实习生
从初春到盛夏,从小花园里玉兰花开到石榴压弯枝头,回想起在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实习的半年时光,我的感受可以用感恩与收获两个词来概括。
首先是感恩。感谢法律实习生制度,感谢院领导和辛勤付出的指导老师们,让幸运的我走进了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体验最高、最好的实践平台、最资深的实务导师和最丰富的司法资源。这段实习经历,值得我永远骄傲和自豪。
其次是收获。在半年里我收获颇丰,并将终身受益。通过实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整理卷宗、记录评议、制作文书等过程中,我体会到司法的严谨、公正与温度。
从书斋向实践的转变
张兆函 第八批法律实习生
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法律实习生的经历一直是我成长的道标。它不仅标志着我走进四级法院的小目标的完成,更使我有幸参与到重大司法意见的起草发布、重大案件的审理审判活动中,加深了我对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认知,帮助我在心态上完成了从书斋向实践的转变。
第八批法律实习生分阶段的培养模式使我既能在综合部门从事司法调研和司法行政相关工作,又能在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我犹记得司改办规划处夜里10点以后还亮着的点点明灯,调研处为司法改革事业认真尽责地调研活动,协调处“内勤无小事”的殷切教诲;犹记得民二庭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大攻坚战等平时只能在新闻上见到的宏大叙事,全面贯彻到案件审理和司法调研等各项工作中的优良作风。这段经历使我进一步坚定投身人民司法事业的决心。
初心如磐 再扬风帆
李志超 第十批法律实习生
一桩桩疑难复杂案件在这里尘埃落定,一条条司法解释在这里脱胎定型,一场场司法变革在这里波澜初兴……何其有幸,能零距离感受法官如何用鞭辟入里的阐述完成一次次释法说理。见证法官们用往来奔忙的调研,夜以继日的思辨,以凌厉之笔锋,载万钧之伟力,书写真知灼见,纾解急难愁盼。何其有幸,能在民一庭优秀前辈的指导下参与疑难案件审理,参与人民法庭大调研、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心中热切的理想就这样化为具象,让我向往将自己燃作萤火,照亮所有向着公平正义的期盼与冀望。
曾有幸在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上作为实习生代表发言,会上周强院长的殷切期望言犹在耳。我也如愿从“优秀法律实习生”成为一名政法干警,入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凭海临风驶向理想彼岸。我将勇挑时代重担、主动担当作为,把青春和热爱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孟祥宇 李高凯
去法院旁听心得体会篇6
8月4日上午,我们到区法院大法庭旁听了“xxx被控犯贪污罪”一案。
案情回放:周利平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减少应发人员经费、虚增本人或同事等的应发经费,或直接将部分应发人员名单替换为其本人或同事等方式,制作虚假经费发放明细表,并用上述虚假明细表替换掉领导审批后的真实经费发放明细表,然后向财务人员报账。待经费发放后,又向其同事等人谎称系财务人员错发经费,要求同事将多收部分通过微信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予自己。通过这些手段,先后17次骗取公款共计153.865.9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捌佰陆拾伍元玖角整),并将赃款用于日常消费。
通过旁听审判,我们深深地感受到肩上的责任重大,对会计核算的严格要求永远在路上。
一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所有的原始单据需经两人以上签字后方可报送领导处。填表人只能承担表格填制工作,填制好的表格应交由其他人审核,然后直接报送领导处签字,并交财务科发放,表格不得再交回填表人手中;对于所有津补贴的发放,务必要将银行的代发清单与留底的发放表进行一一核对,保证津补贴发放的准确性。
二是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制度约束人,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能、职责,制定一整套规范的'费用报销流程,确保原始单据的传递永不走“回头路”。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签字报销手续,从源头上、从细节上最大限度地防止差错的发生。
三是提升相关人员个人素养。经常性的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各类法规法纪以及省、市、区下发的有关文件,学懂弄通做实各种会计核算要求,以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工作,有效杜绝不合理、不合法、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现象发生,当好领导的助手。
这是又一次警钟长鸣。我们倡议全区财务工作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上狠下功夫,抓早、抓小、抓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守各项制度,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常思虑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把工作做优、做精、做实,时刻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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