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的思想和情感的回响,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体验和理解作品,优秀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在书中找到自己的人生智慧,从中汲取力量和勇气,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家的读后感20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家的读后感2000字篇1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读了四遍。第一次是在刚工作不久,老校长身边有一本简读本,一二百个页面。他推荐我阅读,我用一天时间把它读完了,情节比较简单,而且人名很长,很复杂,只记得一个大体的情节,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唐泰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情景,几天时间一直在脑海里沉浮,挥之不去。后来有幸搞到了一本无删节的长篇,读得也是云里雾里,后来又读了一遍,记得的还是一些情节片断。这次在网上阅读,终于将小说的人物及情节都搞清楚了。
法老号货船的代理船长爱德蒙·唐泰斯,被船上的会计员唐格拉斯和同样爱慕他女友梅色苔丝的弗尔南两人,狼狈为奸设计陷害。负责审理此案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发现此事与自己父亲有牵连,将唐泰斯关进孤岛上的死牢。
唐泰斯在牢里度过了14年暗无天日的岁月,一天,隔壁牢房的老神甫挖地道时计算错误,到了他牢中。老神甫教会唐泰斯各种知识,使唐泰斯明白自己的敌人。老神甫告诉他,某个叫基督山的荒岛上埋藏着无与伦比的财富。
老神甫病死后,唐泰斯为了达成他的遗愿,将他的尸体搬入自己牢里,自己躲进老神甫的裹尸袋,被狱卒当成尸体扔出了监狱。唐泰斯四处游荡,找到基督山,发现了宝藏,重回社会,先报恩,后复仇。
唐泰斯证实了唐格拉斯、弗尔南和维尔福陷害自己的事实,并得知未婚妻已经嫁给弗尔南,父亲则病饿而死,他开始做复仇的准备工作。8年后,唐泰斯已经变身为基督山伯爵,以大银行家的身份回到巴黎。这时,维尔福是巴黎法院检察官,唐格拉斯成了银行家,弗尔南成了莫瑟夫伯爵及议员。
基督山伯爵借助媒体的力量在报上披露了弗尔南19世纪20年代在希腊出卖和杀害了阿里总督的事实,引起质询。听证会上,基督山伯爵收养的阿里总督的女儿海蒂出席作证。弗尔南名声扫地,狼狈不堪,妻子认出了唐泰斯,与儿子一起离开了这个肮脏的家。失魂落魄、走投无路的弗尔南开枪自杀了。
基督山伯爵设计让唐格拉斯出售债券,损失惨重。走投无路的唐格拉尔窃取济贫机构的505万法郎逃往意大利,被基督山伯爵的强盗朋友抓住。基督山伯爵后来以真实身份出现在唐格拉斯面前,唐格拉斯饱受惊吓与折磨,吓得肝胆俱裂,须发皆白。
基督山伯爵现在全心对付维尔福,揭开旧事,让他受精神折磨。然后,基督山伯爵巧妙利用维尔福的后妻。借用她手,毒死了维尔福的一些家人,让维尔福与后妻相互残杀。维尔福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纠缠、被各色人等揭发。他知道自己落入复仇之神的手里,任人鱼肉。失败落魄的维尔福回到家中,发现妻子因为罪行败露服毒身亡,并且毒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处于巨大打击之下的维尔福又看到基督山伯爵出现,并且表明身份,他崩溃了。
基督山伯爵完成了一切复仇,并且帮助了想要帮助的人,他认为,上帝想要他所做的一切都已经完成了。最后,他带着收养的阿里总督的女儿海蒂远走天涯。
除了这些主要情节外,小说还有许多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弗尔南是政界人物,他与唐泰斯的恋人结为夫妻后,生育一子。唐格拉斯是个银行家,他与夫人貌合神离,利用夫人情人获得内部机密,从而从事金融投机,他们育有一女。另外,唐格拉斯的夫人与维尔福有染,生有一子,一出生,就被维尔福活埋,他们以为其人已不在人世。维尔福是检察官,法律的化生。他与前妻育有一女,与后妻育有一子,当后妻自杀时,将这无辜的孩子一起毒死。
唐格拉斯的女儿,先是与费尔南的儿子订婚,随着费尔南的事情败露,没有成功,后又同自己母亲与维尔福的私生子订婚,又没成功,最后与自己的钢琴老师远走他乡,追求艺术之路去了。维乐福和前妻的女儿,遭遇了继母的迫害,与自己的祖父相依为命,先是反对与费尔南儿子的朋友订婚,后与唐泰斯恩人的儿子情投意合,最后,在唐泰斯的撮合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唐泰斯的恋人离家后,与唯一的儿子相依为命,她拒绝了唐泰斯的感情,当儿子立志从军干一番事业时,她孤身一人,艰难度日。
小说的最后,唐泰斯恩报了,仇也报了,可无辜孩子的介入、初恋情人的拒绝,使他并没有产生快感,他只得和养女一起远走天涯。
小说之所以成为传统名著,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作者善于把波澜壮阔的社会变革放到一个小人物身上体现出来。看过一部《黑郁金香》的电影,它与这部小说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对我们来讲,不太适应的地方就是人物的名字太长,变化太多,不易记住。另外,某些对话太长,有话剧之嫌,也显得情节拖沓。
小说主人公因偶然得到了一个无穷的财宝而得以使他挥金如土地完成了自己的复仇大业,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财宝从何而来?小说中无数次地提到万能的上帝,然而这万能的上帝又在何方呢?放眼望去,腐败、卑鄙、丑恶、肮脏、不择手段、巧取豪夺无所不在,无所不至,上帝惩罚了吗?有人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自我安慰吧了。
相信上帝,因果有报应。善良的人们也只能这样了。
家的读后感2000字篇2
在路遥的笔下,在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敢于奋进,勇于进取的年轻人,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声音。书里是对于新农村的全景式的描写,突出了从以前的农业模式向新的经济形式的转变,是改革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涌现了孙少平,孙少安,金波,田润生,田晓霞等许许多多各具特点的青年人,他们是整个时代的代表,是整个时代的主人公。
?平凡的世界》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在《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是一个极富正义感的青年。在和包工头胡永州的斗争过程中,他表现的是一种正义,不畏邪恶的正义。他帮助了小翠,可是小翠已经堕落了,因为她的家里,也因为她的自身原因,她已经深陷而不能自拔。即使孙少平一次两次可以帮助他,可是如果一个人不能自救,那么别人给予他的再大帮助也是徒然。作者路遥对于小翠也许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任何人都要树立一个自尊自强的信念,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失掉人的最宝贵的品格。即使是出淤泥也要不染。心中一定要有一个声音,不断提醒自己,要自强,不要破罐破摔。
书中的孙少安也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从十三岁起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他又是一个有抱负的人,在改革了之后,他首先建了一个砖窑厂,用自己勤劳的双水打下了一片事业,他身上的许多优点和少平很相像。
通过他和田润叶之间的爱情,我们依然可以看出他没有跳出门当户对的封建老套套。可是我们不能怪少安,毕竟他只是想让润叶更加幸福,让她不为难,始终是为她着想的。至于润叶和李向前之间发生的种种,也是少安没有预先想到的,令人欣慰的是,虽然是向前失去了双腿,
但是他却收获了爱情,他和润叶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总之,少安是一个勤劳,敢于前进,勇于挑战的青年,和他弟少平一样都是好男儿。
孙少平和田晓霞的爱情堪称是一段美好并且经典的爱情,相信感动了阅读的每一个人。他们相互之间有太多的共同点,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充满了知识分子心心相吸的感觉。他们是思想领域的好伴侣,现实生活中也相互体贴。田晓霞欣赏孙少平的上进和好学,还有思想上的独具想法,不盲从,有自己的原则和信念,执着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而孙少平喜欢田晓霞的真,既是真实的真,也是真诚的真,在那个年代,一颗温暖的心温暖了另外的一颗心。
田晓霞对于少平的帮助很大,借给了少平很多的书,可以说,在思想的世界里,他们都是彼此的支柱。田晓霞从来没有嫌弃过少平的揽工汉身份,相反,她和少平的感情在一步步加深。后来到了煤矿,田晓霞去看望少平一段。将他们之间的爱情写得很细致。在麻雀山上,那个夕阳的傍晚,一切的记忆仿佛都在提醒读者,这是一段最美的回忆。后来田晓霞因公殉职,少平陷入了人生的最低谷。这段感情的结局是所有人不愿看到的,那就让我们将它深深的留在心底吧。每个人都想找到自己的田晓霞,只是在很多时候,我们都擦身而过,把握现在,珍惜现在。
孙少平是一个责任心很重的青年。他对惠英和明明是一种责任,所以后来他回到了煤矿。至于金秀对于他的爱情,他心里清楚,这只是一种由类似兄妹感情过渡来的爱情,所以他选择拒绝。我觉得这是少平的原则,也是他的责任,他不会去接受这一段感情,正如他不会忘记田晓霞一样,这都是一种责任,做人的责任。
我们生存的现实年代,每一时刻都在告别贫困的困扰,可生存环境的改变,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面对不段涌现的新课题,在普通人的视线里,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平坦得一马平川。面对新的困难,一样会有新的无奈;面对新的理想,一定会新的彷徨;面对新的世界,也一样会有新的自卑心理在作怪,人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世界的旅途中,只有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积极的去面对,才会有发展,才会有未来。困境里的自卑,无奈中的反抗,积极中的进取都是社会文明进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激励因素。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就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那么人性里的自卑并不可怕,为理想而拼搏的路上,有这样的自卑陪伴,我们并不会失落,只要正确的面对它,转为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中的所得都是胜利和拥有的感觉,自卑里的坚强都是催人奋进的凯歌,战胜自我,自卑也坚强!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在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家的读后感2000字篇3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读后感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家的读后感2000字篇4
记得写读后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在学校时总是很排斥老师布置的各种读后感,自认为既然已经看完,那么看完就好了,何必再去纠结总要去思考点什么,而现在看来这样一个重新梳理的过程是弥足珍贵的,再美的事物,不用心的去看,去感觉,去思索,也总归少了其背后隐藏得更深的意义,失之交臂,甚为可惜。
?摆渡人》是近几年唯一一本让我一气呵成看完的小说,情节谈不上多么的跌宕起伏,但书中15岁女主角迪伦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神经,而当我真的把它看完之时,我又开始茫茫然,这难道仅仅是一本单纯的爱情故事么?
15岁的迪伦,情窦未开,她平凡,甚至是不起眼的,唯一的特别也许就在她的父母离异,与母亲生活,自五岁后便没有了对父亲的记忆,母亲挑剔,敏感,迪伦的朋友也更是少得可怜,她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
生命的转折点,发生在她奔赴父亲所在之地的列车发生了事故,当然那时的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直到遇到他的摆渡人崔斯坦,她才确认了这个事实,迪伦知道这一真相的反应让崔斯坦非常诧异,这个15岁的女孩竟然是异常平静的。
崔斯坦带着迪伦穿过荒原,沿路遇到了强大的形色各异的魔鬼,试图将迪伦卷走,拉她下水,何况崔斯坦说越是纯净的灵魂便越是让魔鬼们垂涎三尺。这些魔鬼是否也象征我们内在的心魔呢?在通往彼岸的路上,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考验与障碍,引诱着你,稍有动摇,你便会迷失方向,甚至如在荒原行走的众多存在,永远的遗失了自己的灵魂。
这时候就也更突显了摆渡人的重要性,引领你,帮助你,崔斯坦一路护佑着迪伦,在困难艰险中,彼此相依,两个人也渐渐的产生了情愫,在崔斯坦无尽的生命里,他孤独了太久,而迪伦的纯净无瑕,单纯勇敢,那份全然的信任,甚至想要去保护他等等,都让崔斯坦有了一份人性的感觉,这也让他受到了魔鬼的伤害,有想要保护的人之时,便也有了弱点,可当这爱足够的强大,无论遭遇什么,都知道,对方在等着自己,这样的信念,支撑着他们不断地穿越。
当他们终于抵达彼端的大门处,崔斯坦却不能一同前往,因为崔斯坦的命运,他的使命便是永远在荒原上接引一个个灵魂,保护他们前往彼端,这是崔斯坦的命运,这是无法改变的,但迪伦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分离,崔斯坦为了不让迪伦再受到伤害便骗了迪伦,让迪伦先跨过大门,然而自那一刻,崔斯坦便不见了。
迪伦为了能够与崔斯坦在一起,决定返回荒原,这是一场大冒险,没有摆渡人的保护,她很有可能在荒原里被魔鬼带走,然而此刻,她义无反顾,如果在这安逸的彼端,没有了自己挚爱的崔斯坦,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此刻的迪伦,迎来了她真正的成熟,她不再是那个畏畏缩缩的小女孩,她成为了愿意为爱冲破所有障碍,勇于承担,勇于面对,即使没有任何的保护,都坚信她可以的勇敢的人,为爱,义无反顾!若我们对待爱亦能如此,不是只有在热恋之时,当幻觉消散,当你触碰到真实,凡俗的生活,枯燥的年日,对方大大小小的缺点,你无法忍受的嗜好,甚至是你无法宽恕的错误等等,在这些时分,你还能像当初一样,为爱,义无反顾么? 爱,不是要试试看,爱,是百分百的承诺,百分半的信任,百分百的义无反顾。若你始终在一段段关系中被伤害,那么也问问自己,我真的对爱百分百了么?还是,我还沉迷于情爱的游戏,享受在自己导演的一幕幕撕心裂肺的剧集里?
如《摆渡人》的封面置顶的一句话“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也正如崔斯坦所说,我所有的样貌都是按照你想要我是的样子存在,甚至是那难以穿越的荒原,所有的设计,气候也都取决于你的状态。
当我们真的接受了我们的摆渡人不管是谁,其实都是我们心境的投射,都是因为我们的需要而存在,你还会不停的去抱怨对方不够好,不够爱你,不够懂你么?既然他就是自己,那么那个所谓的灵魂伴侣,真的就那么难以寻找,难以相处么?你需要的只是一份承诺,一份对爱百分百的承诺,你灵魂的摆渡人,一直在等着你的出现,唯有当幻觉死去,当那份你认为对方是对方,你是你,这份分离的幻觉死去,你便会遇到你的摆渡人。
最终,崔斯坦和迪伦穿越了荒原,回到了迪伦死前的世界,这对崔斯坦来说是一种奇迹,在漫长无尽的时日里,他以为他永远只能活在这命定的角色里,然而迪伦带领他,打破了囚禁,改写了命运,也在这一刻,迪伦成为了崔斯坦的摆渡人!
他们终于可以相守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永不分离。
此端或彼端之间的荒原,其实是一份促使迪伦与崔斯坦共同觉醒的旅程,这份看似的死去,又是一种重生,当迪伦再次醒来,她的身边有了崔斯坦,她灵魂的摆渡人,这也是一段赢回自己的旅程,不管改写自己命运的路途中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容易被魔鬼带走,她和崔斯坦都胜利了,这看起来很难,做起来更难,但其实又是那么的容易。
秘诀就是:“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那么究竟谁是你的摆渡人?与其还在选择的荒原里徘徊,不如先给出百分百的承诺吧!
书的最后,迪伦对崔斯坦说:“原来你在这里。”崔斯坦回应道:“我在这里。”
家的读后感2000字篇5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段对鲍小姐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貨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家的读后感2000字篇6
我这个人不太“喜欢”读书,总感觉同样是心灵的交织和精神的解放,我宁可去球场打上几个小时的球,也很难踏踏实实坐在一处安静地读一本好书。在读书方面我可能比起大家要欠缺的很多,但是慢慢地我的想法也发生了改变。记得刚上研一的时候,张老师向我们推荐蒋勋细说红楼梦,张老师说自己一直在听,感觉蒋勋说的红楼梦给他的感受颇多,后来去二七厂实验有时搭乘张老师的车,张老师都会悠悠的放上那么一小段。
说到这,似乎耳边又飘来那悠扬的二胡声。既然读书不行,听书兴许会成为另一扇通往智慧之源的窗户,经过一个多学期断断续续的听讲,任务式的听完了前四十回,现在回想起来,除了蒋勋老师讲的几个有趣片段,引人发笑的事情,其他也记不得什么了。所以,这一次我结合着蒋勋老师写的《蒋勋说红楼梦》,一边看着一边听着,感受红楼梦带给我的经典。
在开始之前,我读了蒋勋老师的自述,我发现我从来没有以这种想法去看待事物,但细细品味的确是这样的道理。他说人生看起来简单,却很难说“喜欢”或“不喜欢”,在不同的年龄读,都会有不同的领悟。
?红楼梦》是一部长篇小说,但是,《红楼梦》的每一章、每一回都可以单独当成一个短篇小说来看待。接下来我与大家分享一下《蒋勋说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小说里第一个出场的人的名字叫做“甄士隐”。《红楼梦》里面人物的名字常有谐音,甄士隐,就是将“真事隐”藏了。对于作者来说,回看自己家族的历程,他既要透露,又要隐藏,在隐藏里包含着对活过的人的爱恨,他已经超然了,他要留给活着的人一点点可以活下去的安慰或者鼓励,有一种厚道在其中。
第一回借着甄士隐这个角色连接一个神话故事,甄士隐在做梦,“梦至一处,不知是何地。忽见那厢来了一僧一道”,一僧一道似乎永远是性灵里的一些提醒。人做梦是因为在现实里逃避掉真实之后,会面对性灵里的真实。一僧一道是要了结一段“风流公案”。和尚笑着说:“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边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这里面神瑛侍者指的就是贾宝玉,绛珠草就是林黛玉的指代。
接下来林黛玉说了一段非常动人的话:“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的过他了。”这种非常现代的小说写法,写到人世间的深情,非常动人。读到这里我也明白了林黛玉为什么总是无缘无故为贾宝玉落泪,宝玉爱她她哭,宝玉对别人好一点她哭,宝玉被妈妈赞美她也哭,她一生的眼泪,就是要还给这个人。在别人看来,这简直是疯了,但是宝玉觉得他懂。有神话里的前世深情,才有以后这人世间的“痴”。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是甄士隐在梦中牌坊上看到的对联。这个人叫甄士隐,他是真的,但后来出场的所有人物都是假的,贾政、贾宝玉、贾琏,在真与假两个字上做文章,真事隐去了,而“贾雨”是假语的谐音,“村言”就是街谈巷议小说的意思,贾雨村受甄士隐帮助,来家中做客窗外识得娇杏,两人眼神交流示好。后来贾雨村努力当上了林黛玉的家教,认识了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和贾政。最后在甄士隐的资助下进京赶考,一句“真是闲处光阴易过”带过了贾雨村的离开,甄士隐应验了一僧一道的话,女儿走失,家里失火,最后只能到乡下栖身。一天偶遇一跛足道人,口中念着这一回最重要的《好了歌》,甄士隐开始领悟,随之解注《好了歌》,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儿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袍长。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这里我反复听了蒋勋老师的解释,很精彩,其中暗示小说中不同角色的下场。《红楼梦》的第一回,不管是神话故事,还是现实故事,最后都终结在“好了”这件事情上。神话本身是要历劫情缘,现实当中也让你看到一切的东西就是过眼云烟。甄士隐梦一醒,看到的就是现实世界。接下来,他又看到跛足道人,又进入神话世界。整部小说中,梦的世界、现实的世界一直在交错。“了”是结束,“好”才有意义。
家的读后感2000字篇7
对于蒋廷黻这个名字,我是非常陌生的。直到拿到他所写的这本近代史,看到有关于他的介绍,我才知道在中国历史上也有过这样一位人物。他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政界,他都是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他所写的这本书是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前夕,近百年的史事在他的笔下娓娓道来,通俗易懂。
这本仅有五万余字的小册子,并不是像一般史书那样单纯地按照时间为顺序去叙述,而是在历史变迁内在联系上先后承继、转合变幻。他是在以史为鉴、以史经世的思想支配下,全书四章分别为外患、内忧、自强运动、瓜分和民族复兴。
外患主要是简述清政府遭到西方列强的侵略,惨败后签订不平等的条约,并没有进行彻底的维新改革。朝中官员分为剿夷和抚夷,主剿者自大狂傲,主抚者一昧妥协。两者都没能正确认识中国当时的情形,从而进行积极的改革,统治者更是毫无远见,使中国更加落后于西方国家。
内忧是指清政府遭到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的冲击。洪秀全领导的运动,那是不可能复兴民族,兴旺国家的。他只对宗教革命及种族革命十分积极,而对于社会革命是消极的,他的真实心志不在建设新国家或新社会,而在建设新朝代。曾国藩带领湘军最终战胜洪秀全。
自强运动也就是洋务运动。恭亲王及文祥从英法联军的经验中吸取教训,决定师夷长技以制夷。在京外的曾国藩、左宗棠和李鸿章等人也开始学习西方的机械。然而,甲午中日战争宣告了这次运动的失败。原因何在?这些人虽然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改革,但是这远远不够的。近代化的国防不但需要近代、教育、经济,而且必须要近代化的政治和国民。政治制度不进行彻底的改革,那就没法真正走向近代化,没法救国救民族。
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列强纷纷瓜分中国。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大大地刺激国人,康有为提倡进行变法运动。然而新政却又失败了,西太后及顽固派又一次破坏了改革政治制度的机会。民间的义和团以扶清灭洋为口号,却后来还是给袁世凯当做乱民,派兵围剿。义和团的后果是《辛丑条约》。作者认为只有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能救国救民,是民族唯一的复兴的路径。
这本书是作者在国家、民族处于抗日战争危急关头所写,整理了近百年的史事,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天,我们通过这本书可以了解到这一段历史,了解当时的社会现状,了解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经过了不知道多少人的努力才换来的。历史用鲜血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的,今天我们理应奋发图强,复兴民族。正确对待历史,以史为鉴,有助于我们自强自立。
对于蒋廷黻这个名字,我是非常陌生的。直到拿到他所写的这本近代史,看到有关于他的介绍,我才知道在中国历史上也有过这样一位人物。他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政界,他都是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他所写的这本书是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前夕,近百年的史事在他的笔下娓娓道来,通俗易懂。
这本仅有五万余字的小册子,并不是像一般史书那样单纯地按照时间为顺序去叙述,而是在历史变迁内在联系上先后承继、转合变幻。他是在以史为鉴、以史经世的思想支配下,全书四章分别为外患、内忧、自强运动、瓜分和民族复兴。
外患主要是简述清政府遭到西方列强的侵略,惨败后签订不平等的条约,并没有进行彻底的维新改革。朝中官员分为剿夷和抚夷,主剿者自大狂傲,主抚者一昧妥协。两者都没能正确认识中国当时的情形,从而进行积极的改革,统治者更是毫无远见,使中国更加落后于西方国家。
内忧是指清政府遭到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的冲击。洪秀全领导的运动,那是不可能复兴民族,兴旺国家的。他只对宗教革命及种族革命十分积极,而对于社会革命是消极的,他的真实心志不在建设新国家或新社会,而在建设新朝代。曾国藩带领湘军最终战胜洪秀全。
自强运动也就是洋务运动。恭亲王及文祥从英法联军的经验中吸取教训,决定师夷长技以制夷。在京外的曾国藩、左宗棠和李鸿章等人也开始学习西方的机械。然而,甲午中日战争宣告了这次运动的失败。原因何在?这些人虽然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改革,但是这远远不够的。近代化的国防不但需要近代、教育、经济,而且必须要近代化的政治和国民。政治制度不进行彻底的改革,那就没法真正走向近代化,没法救国救民族。
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列强纷纷瓜分中国。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大大地刺激国人,康有为提倡进行变法运动。然而新政却又失败了,西太后及顽固派又一次破坏了改革政治制度的机会。民间的义和团以扶清灭洋为口号,却后来还是给袁世凯当做乱民,派兵围剿。义和团的后果是《辛丑条约》。作者认为只有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能救国救民,是民族唯一的复兴的路径。
这本书是作者在国家、民族处于抗日战争危急关头所写,整理了近百年的史事,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天,我们通过这本书可以了解到这一段历史,了解当时的社会现状,了解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经过了不知道多少人的努力才换来的。历史用鲜血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的,今天我们理应奋发图强,复兴民族。正确对待历史,以史为鉴,有助于我们自强自立。
家的读后感2000字篇8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于1845年春在布鲁塞尔写成的批判费尔巴哈的11条提纲,马克思生前未曾发表,原题为《关于费尔巴哈》,论述的中心是实践问题,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概述了自己的新的世界观。最早发表于1888年,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序言中称这个文件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并作为该书的附录首次发表。它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一起被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史观创立的基本标志。
精疲力竭地读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却无奈地发现没有任何的思路,大概这是第一次读到如此抽象、生涩和难解的文章吧。或许是有些不服气,当我鼓足勇气读过第二遍的时候,却发现和初读这篇文章的感觉略有不同,好像有那么一点似懂非懂的感觉萦绕在心间。欣喜若狂的我而后又重复阅读了几遍,再加上老师的解读和引导,终于,我对《关于费尔巴哈提纲》有了深一层的理解。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简明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经验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论述的中心是实践问题,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概述了自己的新的世界观。
首先,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即“从前的一切的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的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马克思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他指出要正确理解实践的意义,从而正确的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马克思反复强调指出实践是“人的感性活动”,是能动性与受动性,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即我们并不能单单从唯心主义来理解人的单纯能动性,也不能单单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人的单纯受动性,而是要结合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人既受自然性的支配,同时又能以自己的能动性来改变自然,从而实现人与环境的辩证统一。
其次,马克思在“提纲”中还提到这样几个观点: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看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然后,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宗教观,指出了他的抽象人性论以及由此导致的抽象的宗教观。在肯定了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同时,批判了其只能把人类理解成一种内在的,无声的,将人从肉体和精神的状态中主观剥离,批判其否定了人可以改变世界的可能。
最后,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於改变世界。”实践是革命的,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而人类的不断进步,恰恰反应了这样一个观点。
总之,实践观点构成了《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中心线索和核心思想。通过学习《提纲》使我认识到将唯心主义观点和唯物主义观点相结合起来分析问题的必要性以及实践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全面分析问题,做到一分为二;并且要注重实践,牢记实践出真理,实践出真知,只有实践才知对错,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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