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自己的学习方法和技巧,心得体会是对周围环境的敏感观察,对人际关系的深刻认识,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生产月2024心得体会推荐7篇,感谢您的参阅。
安全生产月2024心得体会篇1
又是一年春草绿,神州处处映春晖;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阶段;变的是我们的周遭环境,不变的是安全在我心中!
安全对我们来说,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小的方面来看,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生命,从大的方面来看,安全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形象、效益和生存发展。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频繁的安全事故能使任何一家企业走向衰败与死亡。每天,我们都能以各种媒体报道,甚至于自己的身边看到各种安全事故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损失与痛苦。但从事故分析结果上看,我们却又总能见到这样的事实:那伤人性命,吞噬财产的熊熊烈火可能就是那个忘记掐灭的烟头;而那从高空坠落的作业人员往往是因为安全带疏忽;安全与危险只是一瞬间,安全来不得半点麻痹和放松。所有的危险隐患时刻都在我们周围,我们只有真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时刻做到“安全在我心中”,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真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就不会再有回来的时候。家人盼望的是平平安安的团聚。我们不能让父母双亲斑白的双鬓再添一缕愁绪,更不能使孩子稚嫩的生命受到风雨的侵袭。我们承担着父母的盼望和孩子的依赖。生活不能让我们出一丝一毫的差错,我们所负的责任在肩,这是我们所不能推卸的,所以在我们工作的环境中要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很安全”的安全氛围。这是为我们自身生命着想,更是企业生存的需求。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当中,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将安全把握在自己手上,进入现场按规定着装,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按章作业,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隐患……等等,就可能保证自身的安全。同事们,让我们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安全月活动为契机,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吧!
安全牢记心中,是我们自我保护的宗旨;安全牢记心中,是抵御事故隐患的防火墙;安全是每一名滇金人应当牢固树立的意识;安全就是我们的身影,与我们形影不离;安全是我们的战友,与我们一路同行;安全是我们的保护神,保障着我们的幸福生活。
任何违章都是可以预防的、任何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杜绝隐患、安全生产,是你、是我,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将安全政策声明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让追悔不再!
让亲人的眼泪不再!
愿阳光映射到每一个人的笑脸!
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每一位职工的心灵!
愿隐患不再、愿事故不再!永远!永远……
安全生产月2024心得体会篇2
人是万物之灵,是社会发展之本,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生产,安全是生产的基石,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人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是具体工作的执行者,社会上各样的工作都必须围绕人来开展,离开人什么事情都将无所事事。当今社会提出了许多发展的新理念,要构筑和谐的社会,和谐企业,以指挥部20xx年9月15日召开的《安全专题》会为指导思想,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落实”的方针为安全口号,近期展开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及培训。从这些培训及教育中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要对别人负责。我们不管从学习、生活、工作中都要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防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的难点在我们自己,所以安全意识要从头开始,从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开始,增强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要做到“严、实、细、快”。作为职工的我们,在工作中应树立起“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安全、人人安全”的工作理念。在以后的工作中杜绝安全情况发生,切实要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此,我认为做好安全生产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以安全规章制度为铺路石。首先要做到三点。
一、我们要认真学习国家、集团公司及公司的各项法规、规定、制度,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做到安全生产无漏洞,监督到位,措施到位,各种监护到位,对于运行中设备我们要谨慎后行,应做到心思缜密,不要盲目的以己之力独自完成。
二、加深学习深度,加大管理打击违章现象的力度,使每个人感到生命可贵的意识,从而杜绝此类的现象发生。
三、工作前应深入了解危险点分析,避免人身安全受到危险点的伤害。做任何工作一定要做到“自家事”的精神,不要有任何马虎之心,对工作认真负责,才能做到对生命负责。“爱企业、爱工作、爱生活”是我们每一个职工的心声!企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每位职工的奉献和努力。“保证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是为了我们的明天更美好!让我们都行动起来,为了“平安”这个共同的目标,将安全工作时时抓、事事抓、长期抓,永不放松!时刻铭记安全在我心中,安全在你心中,安全在我们大家心中。
安全生产月2024心得体会篇3
自20xx年12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新安法的学习热潮。近日,通过新安法的学习和解读,我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新安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这两个特点的出发点在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法,以安全为一切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并以此为目标,预防为主,包括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治理,通过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它具体体现在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等,都得到落实。
谨守安全,首要的是在意识理念上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切实的消除只说不做、弄虚作假、安全资金不落实、安全职责不落实的弊端;其次,严格控制安全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得失职、懈怠,否则就可能踩到安全红线。此外,"安全生产九禁令"的颁布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坚决取缔无证上岗,无培训上岗,使得安全生产红线格外鲜明。
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人,企业的发展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企业的发展当以人为本,人是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上至管理决策层,下到具体实施的工人,都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在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只有发乎于心,付诸于行,才能切实的践行新安法,保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和不断创新,提出更优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更合理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过程更安全更有序;基层工人,站在生产第一线,当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安全,在行动上时刻坚守安全,把安全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养成安全工作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诠释安全的重大意义,为企业带来福音。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是一句空话。新安法要求"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需要我们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从业人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电力行业基层工作者,上至主任、值长,下到巡检员,将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到实处最为重要,安全永远高于一切。
学法、知法,更在于执法、守法。把新安法落实到生产工作中,把安全的理念和行为习惯渗透、贯穿到生产工作中,实实在在的用它来守护我们的安全,这才是新安法最大的意义。
安全生产月2024心得体会篇4
安全是什么?安全是涉及生命最直观的词语。安全无时不在我们身边,但千万不要轻视安全,安全是我们企业的生命命脉,安全更是我们人生生命的代言。安全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更不是悬于醒目处的标语,安全是企业实实在在的效益,与个人生活、工作的每个细节紧密联系。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一个人都想笑语长在,每一个家庭都愿幸福美满,每一个企业都愿兴旺发达,然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安全,安全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我们路桥企业的天字号大事。
责任重于山,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是在于责任意识的淡薄,在于管理安全工作的'不到位,将责任落实到工作,可谓是切中要害。多数施工工人对没有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及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不以为然;不少民工在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下进行高空作业;还有一些人们无视工地外围的警示牌,径直走进施工区….这一幕幕令人心惊肉跳的场面,他们自己却早已习以为常。他们也许觉得戴安全帽、系安全带这类小事没有必要,殊不知正因为这些细节上的省事,最终让他们悔憾终生。
针对存在责任真空的问题,我们要做到安全生产,落实为主。要将责任落实全方位融入安全生产在中,以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以安全生产落实、风险控制到位体现责任制的落实,通过责任落实保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的局面。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应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传递到岗、落实到每一个人,同时,努力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深化安全生产思想保障工作。
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必须要有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落实在于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天”字号工程,更要我们工作中细致入微。要居安思“微”,在细微之处,在每一个细小的环节,多想多查,看还有没有“漏洞”、还有没有不到位的地方,哪怕是员工的一个意念。绝不能大而化之、粗枝大叶。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到生产中每一个细小的环节,抓到员工头脑中。
在各个建筑单位单位随处可见“安全生产大于天”的标语口号,由此可见安全发展对于一个项目的重要性,然而在生产中仍有许多都是人为的责任事故,究其原因是由于麻痹大意思想的泛滥,不把细小环节当回事。一个小小违规操作行为表面上看微不足道,但实际上却蕴藏着巨大的危机。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点疏忽,一点大意往往是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黑龙江哈五公路扩建工程“八死两伤”事故还在人们的议论中,京沪高铁坠落“三死一伤”事故还在刺激着人们的神经……这每一启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个预警和提醒。
生命只有一次,不能自欺欺人的在铺满火药的鲜花草坪上过那侥幸的生活。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来扼杀百分之一的大意,千分之一的侥幸,万分之一的偶然。
安全生产月2024心得体会篇5
一、化工生产的特点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特点。因而较其他工业部门有更大的危险性。
1、化工生产使用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种类繁多,绝大部分是易燃、易爆、有毒害、有腐蚀的化学危险品。生产过程对这些原材料、燃料、间产品和成品的储存和运输都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2、化工生产要求的工艺条件苛刻。有的化学反应需要高温、高压,有的要求低温、高真空度。如由轻柴油裂解制乙烯、进而生产聚乙烯的生产过程,轻柴油在裂解炉的死角温度为800℃;死角气要在深冷(96℃)条件下进行分离纯度为99.99%的乙烯气体在294kpa(3000㎏cm2)压力下聚合,制取聚乙烯树脂。
3、生产规模大型化。近年来,化工生产采用大型生产装置是一个明显的趋势。
4、生产方式逐渐变为高度自动化,连续化生产;生产设备由(版权归好范文网:)敞开式变为密闭式;控制方式由分散控制变为集控制;生产操作由人工手动操作变为仪表自动操作。
同时,在染料、医药、表面活性剂、涂料、香料等精细化工生产间歇操作还很多,由于工人接触过于靠近、岗位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发生事故很难躲避。
二、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征
1、发生火灾、爆炸、毒事故机率大且后果严重
统计资料证明,化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工亡总人数的13.8%,居第一位;毒窒息事故死亡人数占工亡总数的12%,居第二位;高空坠落和触电,分别占第三和第四位。化工生产使用的反应器、压力容器的爆炸,以及燃烧传播速度超过音速的爆轰,都会造成破坏力极强的冲击波,冲击波超压达0.2atm时会使砖木结构建筑物部分倒塌、墙壁崩裂。如果爆炸发生在室内,压力一般会增加7倍,任何坚固的建筑物都承受不了这样大的压力。化工管道破裂或设备损坏,很多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便会迅速蒸发构成蒸气云团,并且与空气混合到达爆炸下限,随风漂移。据估算,50吨易燃气体泄漏会造成直径700米的云团,在其覆盖下的人,将会被爆炸火球或扩散的火焰灼伤,其辐射强度将到达14w㎝2(人能承受的安全辐射强度仅为0.5w㎝2),同时人还会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据统计,因一氧化碳、硫化氢、氮气、氮氧化物、氨、苯、二氧化碳、光气、氯化钡、气氛、甲烷、氯乙烯、磷、苯酚、砷化物等16种物质造成毒、窒息的死亡人数占毒死亡总人数的87.9%。
一些比空气重的液化气体如氨、氯等,在设备或管道破口处以15°30°呈锥形扩散,在扩散宽度100m左右时,人还容易察觉并迅速逃离,但当毒气影响宽度到达1㎞或更多时,在距离较远而毒气浓度尚未稀释到安全值时,人很难逃离,会导致大范围人群毒。
2、触发事故的因素多
(1)化工生产有许多副反应生成,有些机理尚不完全清楚,有些则是在危险临界点(如爆炸极限)附近进行生产,工艺条件稍一波动就会发生严重事故。
(2)化工生产工艺影响各种参数的干扰因素多,设定的工艺参数很容易发生偏移。在自动控制过程也会产生失调或失控现象,人工调节更易发生事故。
(3)由于人的素质或人机工程设计欠隹,往往会造成误操作。
3、设备材质和加工缺陷以及腐蚀等原因触发事故。
化工工艺设备一般都是在严酷的生产条件下运行,腐蚀介质的作用,振动、压力波动、造成的疲劳,高低温对材质性质的影响;
设备材质受到制造时的残余应力和运转时拉伸应力的作用,在腐蚀的环境就会产生裂纹并发展长大。在特定条件下,如压力波动、严寒天气就会引起脆性破裂,造成巨大的灾难性事故。
设备制造时除了选择正确的材料外,还要求正确的加工方法。如焊缝不良或未经过适当的热处理会使焊区附近材料性能劣化,易产生裂纹使设备破损。
4、事故的集与多发
化工装置的许多关键设备,异常是高负荷的塔槽、压力容器、反应釜、经常开闭的阀门等,运转到必须时间后,常会出现多发故障或集发生故障的情景,这是因为设备进入到寿命周期的故障频发阶段。对待事故多发频发期,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加强设备检测和监护措施,及时更换到期设备。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成也安全,败也安全。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是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可是安全应当则么搞,用什么方式让大家来重视,一向是让我们思索的问题,这次参观学习为我们带来了许多收获。
安全工作想搞好,不只是你花大力气安全培训,不只是你制定更多更全更严的安全制度,不只是你重金健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更重要的反而是人,员工有没有用心的学习安全培训,员工有没有严格遵守执行安全制度,员工有没有按要求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加大惩罚力度,将安全生产情景纳入月度工作考核去,使员工获得足够的重视,提高员工安全执行力,使公司所有的安全努力能够在第一现场能够合理发挥,进而更好的做好安全工作。xx和xx在这方面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现场的参观也能看出嘉隆对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和异常也做出了重组的重视和准备,大到造气系统的dcs系统,小到每处法兰的防喷溅不锈钢护罩,都足以看出日常安全工作的用心程度。“小病不医,终成大患”,对现场的管理再仔细也不为过。xx现场管理仍然能使我们获得许多启发,值得借鉴。
xx的几件安全事故的介绍,更是让我明白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的重大,更应当迅速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以后的工作当根据岗位生产特点,从点滴作起,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月2024心得体会篇6
安全法律规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安全培训,亲自组织安全检查,亲自主持召开安全会议,亲自落实安全投入等等。可现实是大多主要负责人每天忙于舟车开会,商讨经营发展大事,总是感觉自己非常忙,没有时间做这些安全“小事”。要么叫安全总监亲自代替,要么干脆不问不管,长此以往,习惯性违法成为常态。有时安全管理人员将工作做了,请领导们在上面签字确认下自己“亲自”干过的工作时,要么不问不看大笔一挥,要么嘴巴嘟哝:“是什么资料,如此小事,还来找我签字……”!
安全生产管理本来是企业管理工作中核心内容,本应占用领导们一定的精力和时间来处理日常事务,可现实是集中研究,专题讨论的次数寥寥无几。长期积累小病变大 疾,小事酿大题,“运气不好”时不得不停下生产,不计成本,静坐下来亲自解决棘手的问题。此时,有人认为“运气差了点”,可仔细想想,不是运气差了点,而是思路就根本违规,决策本来违法,没有投入怎能赢得回报!
新的安全生产法已经施行,企业违法将会失去市场竞争力,严重者成为黑名单上的醒目者;个人违法将会被停职撤职,严重者终生禁用,法律追责。如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不再是宣传口号,而是强烈的要求我们用实际行动亲身履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不再是国家层面的要求,而是强制要求我们再忙也应将安全管理工作烙在心中、放在桌前,千万不要叫习惯性违法成为常态!
安全生产月2024心得体会篇7
谨遵新法 确保平安——学习新修改《安全生产法》有感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议案。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进行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对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以下几点对笔者启迪深刻。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把原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修改为“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修改后的表述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这一问题。新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学、更加人性。总之,这部法律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使其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的根本。
二、确立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了乡镇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例:一些违法的企业总是躲在小街小巷里,只靠安监部门很难发现,而乡、村和居委会能搞得清楚哪个地方有违法企业。只有强化乡、村一级的责任,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及时消除隐患。为此,新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明确了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六、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创新工作,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八、大幅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违法成本低被认为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这样规定充分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这些修改突破了现行法律的很多处罚规定。
笔者认为,法律的强制性在于其严厉性。新法的出台,有力地解决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本该严厉的法律责任不严厉的问题,它的贯彻执行一定能大幅度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有效缓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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