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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户申请书模板范文推荐6篇

那到底怎么样才能写出格式规范的申请书呢,根据生活的变迁,职场人使用到申请书的场景越来越多了,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并户申请书模板范文推荐6篇,感谢您的参阅。

并户申请书模板范文推荐6篇

并户申请书模板范文篇1

敬爱的党组织:

自小以来,一系列光辉的名字,如刘胡兰、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等,给了我很大的启示。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他们其实有一个同样的名字,那就是共产党员。在最关键的时刻,总有那么一句话响起,那就是共产党员跟着我走,这些都是促使我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因素,如果能够入党,我会为党组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为人民群众尽一份力,把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参加这样一个伟大的党是我最大的骄傲和荣幸。

在党组织的关心和自身的学习下,我对中国共产党有了深刻的了解。党是由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她代表着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群众利益。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重要责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均体现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工作作风和方法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基本工作路线;在党员的行动中,党员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处,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

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事实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人民被奴役的命运,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彻底摆脱,成为国家的主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成功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成功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社会主义制度被建立,大力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虽然道路坎坷无比,但党用自己的力量把错误改正,成功地让中国进入了一个更伟大的时期,并且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从此,中国生产力发展迅猛,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

我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接受党的考验。我郑重向党申请: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章,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忠于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决不反党。

我十分明白,按照党的要求,我自己的能力并没有足够优秀,还有很多的不足,比如处理问题方法不够成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我希望党能对我更加的严格,给我更高的要求,促使我快速进步。我将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和监督,改正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尽力在思想上和组织上尽快入党。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21年__月__日

并户申请书模板范文篇2

申请人:,男,19_年10月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现住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

被申请人: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_,职务:省长,住所地_,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行政诉讼案由:不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再审请求:

一、撤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__)鄂行终286号;

二、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__)鄂01行初字第105号;

三、裁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__)鄂01行初字第105号,于20__年8月22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人于20__年5月11日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邮政快递形式送达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__)鄂行终286号》。申请人对该行政裁定不服,现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予依法受理与审查。

申请人认为,根据本案证据与事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本案原审法庭调查证据与事实,原审人民法院将申请人起诉原审被告“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具体行政行为错误认定为起诉“征收土地决定”具体行政行为,并由此导致适用法律错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所作行政裁定书中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与适用法律错误均予以明确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撤销或变更原审人民法院的错误行政裁定。然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维持原审人民法院的错误行政裁定。显而易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一)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没有依法开庭审理案件。

原审人民法院以申请人的行政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即原审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未作实体审查。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所作的行政裁定书中却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进行了实体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八十六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本案。然而,申请人从递交上诉状至收到二审行政裁定书,从始至终未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任何法律文书(包括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或询问传票)。显而易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未经法庭调查与证据质证的证据或事实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行政裁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二)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严重超期结案。

申请人于20__年8月22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上诉状,而申请人至20__年5月11日才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邮寄形式送达的行政裁定书。二审期间长达八个月十五天,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严重超期结案,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鉴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三)、(四)、(五)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__]8号)第六十八条规定,申请人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本案并依法撤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__)鄂行终286号;依法撤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__)鄂01行初字第105号;依法裁定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以上再审申请与诉求请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与审查并予支持为盼!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魏崇敏

20__年8月7日

并户申请书模板范文篇3

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xx,女,汉族,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xx,身份证号:xxxx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什么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什么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并户申请书模板范文篇4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__年级__班的学生,__户口,家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奶奶和我。我家境贫困,家庭经济收入全靠父母的辛苦工作,妈妈是打零工的,爸爸虽然有工作,但工资并不是很高,一个月家庭总收入才3000元不到!我们全家人一直都很节省,可仅靠这点微薄的收入,维持全家人的生活还是有些困难。最近,妈妈在工作中,手受了伤,所以家里的经济条件更困难了。我很想为家里承担一些负担,所以为了让爸妈少操心,我一直都很努力地学习,可我现在始终是一名初中生,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我想申请国家贫困生助学金!希望能给予我一定的帮助。

此致

我中学就读于贵州省石阡县民族中学,石阡县是一个贫穷的偏远小县城,没有大型的工厂和公司,就连小型的企业都寥寥无几,再加上农民的文化程度不够更不用说自行办厂创业了。这么多的人何来的岗位就业呢?大多数都是农民,受当地自然条件的限制几乎无法种植经济作物,每家的土地只够种植一家人的口粮,县里的经济有不发达,交通很不方便,做什么事情对于我们当地人来说都显得太难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__年__月__日

并户申请书模板范文篇5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___,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_,男。

申请再审的事由:

申请再审人不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年12月21日作出的(20__)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以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应当再审”的事由,提出如下再审申请:

1、请求撤销平原市中级人民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书;

2、改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再审人欠款25555元;

3、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再审的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20__)北民初字第4466号判决书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

申请再审人,在20_年至20__年期间,根据被申请人的要求,为被申请人承包施工的洪广镇政府办公楼工地、西夏区、光华活性炭厂等工地提供砖、石料,并按照被申请人的要求雇人对上述施工的地面进行平地、垫土方等劳务工作。20__年9月18日,被申请人对申请再审人提供的上述货物,劳务工作进行了结算,根据申请再审人实际提供的货物清单、支出的劳务工作量进行结算,得出结论:申请再审人为被申请人提供货物、支出劳务工资合计为25555元。结算后被申请人出具结算单一张,确认申请再审人为其提供货物、支出劳务工资,共计154322元。

因被申请人未支付上述款项,申请再审人为此起诉至海人民法院法院(以下简称平原区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20__)北民初字第35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应付申请再审人欠款为136624。5元。被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原中院)。平原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作出了(20__)南民终字第2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平原区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__年3月11日再次开庭审理时,被申请人并未出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20__)北民初字第4466号判决书。但该判决书中法院审理查明的内容,引用的是(20__)北民初字第3513号民事判决书中审理查明的内容,作出的上述判决也是依据该内容作出的。申请再审人认为,平原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该案,依法向被申请人通知了开庭审理的时间,被申请人故意缺席不出庭参加诉讼,其行为是恶意的。而平原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该案,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法院无法对认定本案事实的主要证据进行质证,但却引用了未生效且又发回重申的判决书中的内容作出了(20__)北民初字第4466号民事判决书是错误的,是违反法定程序的。面对上述错误判决,申请再审人上诉至平原中院,而平原中院也未查明案件事实,在该错误判决的基础上又作出的(20__)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平原区法院(20__)北民初字第4466号民事判决。

申请再审人认为,二审法院作出的维持(20__)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是非常荒唐的。本案是因被申请人的上诉程序而被二审法院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而发回重审的。平原区法院的(20__)北民初字第3513号民事判决书是未生效的判决,重审后该判决书的内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二审法院是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而发回重审的。重新审理,意味着要对重新审理案件的所有事实、证据进行重新审理、查明、核实。要对重审案件的所有证据在法庭上经过当事人质证,认证程序重新加以确认,而不能直接采用原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而平原区法院在重新审理该案时,却在被申请人未出庭参加诉讼、认定案件的主要证据未经过法庭质证程序情况下,直接采纳(20__)北民初字第3513号民事判决书查明的内容作出的判决,是违反法定程序的。而二审法院面对这个荒唐的判决视而不见,居然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这岂不是与平原中院(20__)南民终字第281号民事裁定书“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而发回重审的裁定相互矛盾吗。退一步讲,如果法院认为可以直接采纳原审判决内容的话,也应当采纳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关于被申请人承认欠款的录音光盘的内容,因为该录音中的内容被申请人是没有异议的,该证据是具备证据的真实性、关链性、合法性的。既然一、二审法院采纳原审中被申请人的质证意见,那么也应该采纳该录音证据,这样才能体现公正。但一、二审法院未采纳该关键证据,从而导致本案被申请人欠款的事实真相无法查清,并且该录音证据在一、二审重新审理中也未进行质证。原审法院事实上剥夺了申请再审人的诉讼权利。故申请再审人请求上级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依法纠正,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二、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作出的判决是错误的

原判决对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实物出库凭证》、《送料单》、《收条》的单据金额23298元进行确认,但对申请再审人主张的其余欠款不支持的判决理由缺乏证据证明。因一、二审法院不支持申请再审人的诉讼请求是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做出的,法院未查明本案的事实情况,且判决内容引用的是未生效的原审判决内容,该案审理程序违法,做出的判决错误。理由如下:

1、为证明申请再审人为被申请人承包的工地送料、购买建材、提供劳务的事实,申请再审人向法院提交了由被申请人工地人员,以及应被申请人要求供料的人员的书面证据:《实物出库凭证》8张、《送料单》3张、《收条》1张、空心砖款收条1张、砖款收条1张、空心砖发砖发票6张、水泥款收条1张、垫土方证明1份、被申请人签字《领(收)料单》4张、欠条1张、由被申请人收料员张建军出具的收取沙石、混合料、片石、土方等收据261张、录音光盘1份、结算单1份。以上单据、录音、结算单符合证据三性,相互之间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同时有被申请人陈述在案的记录为凭,充分的证明了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再审人清偿欠款。

2、在一、二审法院审理当中,被申请人均未出庭参加诉讼,也未向法庭提交任何书面证据来否认申请再审人的主张,但原审法院代替被申请人否认相应证据,例如:一审判决第4页第16行出现“因结算单系复印件,且结算单相关票据中没有被告的签名,而被告也不认可,故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以支持。被告在本案重审时未进行答辩,也未到庭应诉,视为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既然认定是被申请人放弃了权利,就不能相互矛盾的认定被申请人的质证意见。原审法院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判决明显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申请再审人认为,既然是重审案件,就应当全面审查本案的基本事实,对本案的证据重新进行质证、认证,客观、公正的查明本案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再审人特向贵院提请再审,请求依法查明事实,撤销(20__)南民终字第563号民事判决书,改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再审人欠款25555元。

此致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_

20__年4月20日

并户申请书模板范文篇6

因本人生病的公公常年卧床不能自理原因,我现在请求辞去在安吉县人寿保险支公司梅良区部组经理的职位。公司的企业文化感化了我,我对公司是深有感情的。

本人来到国寿公司五年整,正是在这里我开始步入了这个大家庭,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朗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乐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

我要感谢公司五年来对我的培养,公司给予了我成长的机会和学习发展的平台,各级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指导、关心和帮助,将使我受益终身。在工作中我不断得到了邹经理、周经理以及各级部门经理的教导与点拨、指点与帮助;团队合作中得到同事的帮助与协同;在保险以及保险亲密友好的关系,则使我终身难忘。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公司美好的发展前景及良好的合作氛围让我在即将离去之际仍感不舍,但今因个人原因,我已决定离开公司,希望我的离去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不便;对公司各位领导、经理的赏识与信任,我将终抱感激之情。

今后,无论我将怎么样生活,我都会永远感激国寿公司对我的培养,在我困难的时候,工作中不成熟的时候给我的帮助和宽容。

请接受我的辞职请求。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安吉县支公司梅良区部组经理易永芳

20xx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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