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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猎头签合同6篇

通过签署合同,劳动者可以享受到合理的工作休假和假期安排,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合作关系中的权力和义务,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和猎头签合同6篇,感谢您的参阅。

和猎头签合同6篇

和猎头签合同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进行高级人才猎聘服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招聘职位

甲方委托乙方招聘以下职位:

职位名称:(1)水处理工程师,万元人民币;职位名称:(2)总经理,预计年薪为:50万元人民币;此处可不填写,具体与侯选人面议,其它职位见附件。

二、搜寻服务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与所需搜寻职位有关的详细资料《职位说明书》给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1)工作环境,如公司背景、现状(规模、发展状况、目前和将来的投资等);

2)职务名称、职位职责,个人发展前景、直属上司情况及汇报路线;

3)所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英文程度、专业经验以及个人风格);

4)工作中所需要的独立性、工作氛围,流动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点等;

5)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工作时数、工作条件以及合同保险)。

2、乙方工作程序:

1)搜寻可能达到该标准的候选人,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筛选合适人选;

2)将候选人资料提交甲方参考,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对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

3)为双方安排面谈时间、地点。并参与其中一些条款的协商,协助聘用合同的最终签署;

4)为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未经乙方同意或参与,甲方不能单独约见候选人,否则乙方有权放弃已承诺的义务。面试由乙方安排见面。

5)协助甲方督促被录用候选人与原工作单位按正常的程序办好离职手续。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后的3-5小时内,应首先明确该候选人是否已经接触或其它第三方已经提供资料,否则视认为乙方推荐,三日内,做出是否需要复试的判断。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在复试后两周内做出是否录用的判断。否则视为甲方已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

三、收费标准和方式

1、收费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高级人才猎头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为该岗位候选人年薪的20%。

2、收费方式:

服务费分2次收取,各次收费为:

1)乙方所推荐的确认人才到位后一周内,甲方付猎头服务费的60%,满三个月后的第一周付清余款。

2)甲方对乙方所推荐的确认人才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并签订试用确认书,试用期内由于被推荐人原因离职或辞职者,或所推荐人选不称职的,乙方按合同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继续向甲方推荐,不再重复收取费用(若由于前后推荐的人员年薪有所差异而带来的费用差异,双方结算时多退少补)。但因甲方自身原因(内部组织结构调整等原因)被辞退,乙方不负相关责任。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向甲方汇报招聘进展情况。

2、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录用候选人。

3、甲方有权在乙方推荐候选人未正式到岗并且未满一周的情况下,随时终止合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有关付款的规定,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人才推荐服务费。

2、在候选人被甲方正式录用前,甲方保证为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保密,不将候选人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私自与被推荐人互相联系。甲方在事前没有以《任职通知书》知会乙方而私下录用乙方所提交过的`候选人,均当乙方成功推荐,并甲方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收费的标准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才推荐服务费。

4、在甲方未决定录取候选人之前,甲方如需对应聘者资料进行核查,必须书面向乙方提出核查申请,并载明核查内容和核查方式,在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核查。如甲方单方面对乙方推荐人才进行核查,由此所引起的、对推荐人的职业安全所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签订《任职通知书》后,需提供《任职通知书》复印件给乙方。任职通知书上需标明任职职位,任职日期和薪酬待遇。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有限度的向甲方了解不牵扯商业秘密的甲方企业之运营状况,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薪金福利、汇报关系等进行交流,以确保访寻的有效性。

2、乙方可通过公众渠道对甲方所委托的岗位进行信息发布,除非甲方书面要求乙方禁止。

3、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向甲方收取费用。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4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候选人材料,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为甲方寻访到合格的人才。若由于甲方单方面拖延而造成协议不能按期履行的,其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如实出具详细的候选人面试报告,不得对候选人的资料加以隐瞒。

3、服务保证期内,由于乙方所推荐候选人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能力不符而被甲方辞退,甲方应及时将《离职通知》送达乙方,《离职通知》中注明离职原因。乙方应在《离职通知》送达乙方后,继续为甲方另觅同等要求、同一职位的人选。因甲方原因(组织机构调整、薪酬不能兑现等)而导致候选人离职,则乙方免除此项责任,候选人离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因推荐候选人原因自动离职,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注明离职原因。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继续为甲方另觅同等要求、同一职位的人选。

4、乙方应遵循职业道德,不得在为甲方访寻的同时,从甲方员工中为其它公司访寻,不得接受甲方员工的求职申请。在乙方推荐的人选被甲方正式录用后且在正常聘用的两年内,乙方承诺不再猎取该人员给其它客户。

5、如果在寻访期内,甲方未能对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给出明确答复,乙方有权终止合作。

6、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视为乙方已完成猎头服务的全部工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猎头服务费;如逾期支付,乙方将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1)甲方将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转荐给其他雇主,并且候选人被其他雇主聘用的;

(2)甲方面试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后表示拒绝聘用,却在面试后一年内聘用乙方曾推荐人选

(3)甲方面试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后因某种原因不能聘用该候选人,而聘用该候选人做兼职或其他短期服务;

(4)甲方面试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后因某种原因不提供所聘用岗位,但录取该候选人为其他岗位职员;

(5)甲方面试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后并没有聘用,而采用咨询、承包等方式与候选人保持合作关系。

五、面试,上岗与保证期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须为甲方寻找到符合甲方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2、合同期内如乙方推荐的人选不符合甲方要求未被录用,甲方未提出终止寻访的,乙方就继续推荐,直至甲方满意为止;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终止寻访。

3、乙方推荐人选到甲方上岗的日期:系指该人选已至甲方报到,或已办理入职手续,或已开始接受甲方之培训,或已开始为甲方工作之日,只需满足前述情形之任一条即视为上岗。

4、若乙方推荐人选在本合约规定的试用保证期内离职,乙方须在接甲方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再向甲方继续推荐候选人。

5、甲方一经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应向乙方提供甲方与候选人双方签署的录用确认文件副本如:上岗单等,并协助乙方完成入职确认函。录用确认文件副本及入职确认函须在候选人上班后三天内提交乙方;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提供或延期提供录用确认文件副本及入职确认函给乙方,则乙方无须履行保证期的约定。

6、由乙方推荐到甲方上岗之人选的试用期,自该人选上岗之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如甲方内部另行规定有更长或更短的试用期,均与本合约无关。

7、乙方应对推荐的人选的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以及因本合同履行所获得的任何结论都是在保密的情况下提供的,均为机密信息。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任何信息、资料,仅限于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使用。未经合同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著作、会议、教学、媒体、论文等任何公开场合部分或全部引用、发表因本合同履行所获得有关甲方的任何案例、资料、以及所取得的任何结论。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的求职意向、简历信息及联系方式,不得将乙方候选人在面试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用于任何与该候选人评估无关的其他用途。

七、互谅条款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候选人自提供之日起一年内都将视为甲方的候选人。在此期间内(不受合同到期影响),如果甲方雇用乙方的候选人,以上收费条款同样适用。

2、甲方保证招聘过程中,非经乙方同意,不直接同乙方所提供的候选人接触。甲方在12个月内由候选人处得到的相关该职位的任何人选信息,均视为乙方所提供。

3、录用乙方所荐候选人后,如因甲方企业内部重组、裁员或职位、录用条件产生变化等因素造成候选人的其它变动,乙方享有免责权利。

八、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和解释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法院裁决。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相关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甲方又有用人需求,需另行续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和猎头签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1、公司指定

根据本合同协议和条款,乙方委托并指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咨询服务。

2、双方关系

甲方和乙方均为独立法人。本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资或业务伙伴关系。甲方绝非乙方的法律代表,无论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方式,以乙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3、服务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职位要求向乙方推荐合适的人选。具体职位描述、要求及人数由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应确保每一个推荐给乙方的候选人首先经过甲方的面试筛选。若乙方要求,甲方应对候选人简历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选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准确和真实性及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

凡经甲方推荐的人才,从推荐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乙方未通过甲方暗地或通过第三方录用该人才,无论长期或短期,均视为甲方推荐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条例支付咨询费用。 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荐的人才中转推荐给第三方, 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关条例向乙方要求支付咨询费用;

4、机密

甲方承诺:

(1)对获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守秘密;

(2)对获知的乙方或分支机构的雇员或候选人相关信息保守秘密。

(3)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乙方接受本合同后,也将承诺所有由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诺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双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一年内保密责任依然有效。

5、乙方内部员工的不猎取原则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甲方不得猎取乙方员工到其它公司任职。

6、咨询费用

若推荐的高级管理人才(部门经理、部门高级经理、总监、总经理)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20%)作为咨询费用。若推荐的中层级别(普通职员、部门主管级别)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的作为其一个月的收入作为咨询费用。年薪或月薪的总额以实际录用后面谈中为准。

7、款项支付规定

咨询费用(根据第6条)在候选人试用上班七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80%,余下20%咨询费用在候选人试用期合格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服务性行业统一商业发票后七天内付款。

8、保证

如果由甲方推荐并被乙方雇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被开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将继续推荐替代人选而不额外收费。甲方若不能在30天内找到乙方满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推荐或者改用其它职位代替,否则甲方将所收取服务费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证实施条件:本合同全部款项已支付。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付费的话, 甲方将向乙方每天追收总额1%滞纳金。

本协议在乙方委托推荐的人数超过一人时, 对每个人才的服务分别有效, 彼此无法律上连带责任。

9、时间安排

甲方将根据合同职位规定进行人员筛选活动,并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周以内提供一份合适人选名单。

10、合同条款期限

合同的条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该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11、合同终止

以下条件出现时,合同将终止:

(1)甲方和乙方协商签定书面终止协议;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和猎头签合同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人才服务部(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搜索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第一条主旨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乙方代表甲方搜索候选人时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搜索服务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与所需搜索职位有关的详细资料给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工作环境,如公司背景、现状(规模、发展状况、目前和将来的投资等);

--职务名称、职位职责,个人发展前景、直属上司情况及汇报路线;

--所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英文程度、专业经验以及个人品性);

--工作中所需要的独立性、工作氛围,流动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点等;

--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工作时数、生活条件以及合同保险)。

2、乙方工作程序:

--搜索可能达到该标准的候选人,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筛选并确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将候选人资料提交甲方参考,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对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

--为双方安排面谈时间、地点,并参与其中一些条款的协商,协助聘用合同的最终签署;

--协助甲方督促被录用候选人与原工作单位按正常的程序办好离职手续。

3、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天内完成对甲方所需人才的寻访、测评及背景调查,将完整、真实的候选人资料提交甲方,并安排候选人面试。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后两日内,做出是否与己有人才资料重复的判断,否则视为乙方推荐;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才资料后一周内,做出是否需要复试的判断,甲方应在候选取人面试后两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在复试后四周内做出是否录用的判断。

第三条保证期

1、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并最终到甲方工作,视为猎头服务成功。

2、雇员在保证期(三个月)内无论因任何原因离职,甲方应五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报告,乙方将免费为甲方推荐另一合适候选人到职;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报告后二个月内没有推荐合格人选到职,乙方应退还该项服务费的_______%。

3、甲方一经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应向乙方提供录用确认书复印件;录用确认书应包括候选人的录用工资、上班报到日期、工作职责等;否则,乙方将不能履行保证期的约定。

第四条收费标准

1、合同签订后,甲方须支付定金,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该笔定金可抵入服务费;如因甲方原因而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定金不予退还。

2、甲方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后,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招聘服务费用。

3、服务费应在人才试用五个工作日内全数付清,如延期付款,则每天按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4、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被甲方录用的候选人,在此后一年内录用的,甲方应于录用前一周内告知乙方,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原则上以银行汇款为主,现金付款时须到乙方公司财务部办理。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密

1、双方必须对所签订合同严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而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文件或信息泄露出去,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2、保密期限不限于委托期,一般应在寻访活动中止后的一年内。但对于乙方成功推荐的候选人信息,保密期将延长到此候选人在甲方的所有工作期间。

3、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招聘人才而窃取人才知识及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核实,甲方应无条件给予乙方和人才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签订合同之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附岗位需求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和猎头签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才猎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甲方确认本方有完全的从事本协议所述服务的资格;乙方确认本方是依法成立的组织,符合法律规定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各项条件和手续,并且向甲方提交的各种书面文件及陈述都是真实有效的。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确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每成功提供一人,收取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本方的服务佣金。佣金分两次支付,双方签定协议之日,甲方支付________元/人为预付佣金;推荐人选上岗三个月或转正后一个星期内付清余款。

三、甲方收到乙方预付的预付服务佣金后,应按照本协议附件1的要求为乙方提供人才,并保证所提供人才情况的真实性,同时协助乙方安排有关面试考核的事宜。面试考核应本着方便应聘者及乙方的原则进行。

四、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1规定的条件考核验收甲方提供的人才。并应于考核之日起________ 天内将是否聘用(含试用,下同)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同意聘用。

五、甲方应于收到预付服务佣金之日起两个星期至一个月内完成委托事项,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期限可以改变,但应另以书面文件规定之。

六、乙方同意聘用(接纳为乙方正式员工)甲方提供的人才,甲方服务即告完成。乙方若于聘用后三个月内辞退甲方提供的人才,应于辞退之前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服务,甲方应免费为乙方再推荐人选,并得到乙方聘用为止。

七、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认可的其他正当理由,甲方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向乙方提供候选人才的,应全额返还乙方预付佣金;虽提供候选人才而乙方最终未能聘用的,预付佣金应退还甲方。

八、乙方以超出本协议附件1以外的条件拒绝甲方提供的人才,或在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自行招聘协议附件1规定的人才,从而无需甲方的服务,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全部预付佣金,折抵甲方服务收入。

九、乙方拒绝甲方提供的人才,从而导致甲方服务失败,但在甲方服务终止后的十二个月内聘用曾被乙方拒绝的人才,应于聘用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全额服务佣金。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支付________至________倍的服务佣金作为违约金。

十、本协议在乙方委托寻猎的人数超过一人时,对每一个人才的服务分别有效,彼此无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

十一、本协议的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文本为中文。

协议及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____________人才服务中心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略)

和猎头签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一、服务内容:

甲方所需人才的推荐、寻访。

二、服务收费标准:

乙方按所推荐人才税前年薪总额的____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税前年薪”是指甲方与乙方推荐之候选人,针对甲方相应职位与甲方正式达成的,第一年的税前年薪数,此数值应包括:第一年固定税前月薪的总和加第一年绩效奖金与各种补助津贴和福利分红总和。

三、服务费用的支付:

1、乙方收款时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付款以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

2、服务费分两次支付(到岗一位支付一位的费用):

第一次支付: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的____ 。

第二次支付: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并通过试用期考核转正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的____ 。

四、甲乙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人才需求后20个工作日内即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候选人面试。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六、甲方通知

1、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试用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推荐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该人员的职位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服务保证

1、如果在乙方推荐的过程中甲方另行找到该职位人选,则乙方应按甲方需求推荐另一职位人选。

2、若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试用期内自行离职或试用不合格,甲方在候选人离开十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将免费按甲方要求重新推荐。直至举荐成功并通过试用,甲方再将第二次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八、保密原则

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甲方应对乙方推荐的人员资料保密,并严格控制内部人员的知情范围,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用于任何非内部聘用员工的目的,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但甲方所属的集团公司及关联公司除外。

九、与推荐人员的联络

除非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均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

十、服务限制

1、对于推荐给甲方的员工,在所推荐员工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甲方的员工(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3、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因任何一种原因未成功入职,甲方在壹年内不得再与该人才有聘用关系或其他合作形式(如:作兼职、顾问、合作伙伴、短期服务等其他服务),否则视为推荐成功,在确定聘用关系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应足额的代理服务费用。

4、乙方若出现本条1-2项之行为,应当将所收服务费全额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职位说明书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

2、甲方不得提供虚假用人信息和虚假承诺,所提要求及待遇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乙方应保证其推荐给甲方的人员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该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已经届满;保证其推荐给甲方的人员背景调查的`真实性。否则,视为未推荐成功。乙方应将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全额退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赔偿给其他用人单位的费用。

4、乙方有权考察甲方实际的经营状况,如发现与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5、乙方搜寻筛选人才,选拔最适合甲方用人标准者推荐给甲方进行面试。

6、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将各期服务费用按时支付给乙方。

十二、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终止

合同双方均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但如果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则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协议规定的费用。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书面往来,按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按此地址邮寄后,邮递机构投递到该地址被人签收、因无人或拒绝签收被退还、或地址不详而无法妥投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对方,邮递机构的邮递凭证可作为送达依据。

十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和猎头签合同篇6

招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乙方全称:

银行帐号:

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甲方因企业发展需要,招聘企业人才,委托乙方提供相关人才信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语具有下面含义: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包括本协议主文、附件及各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的其它相关文件,以及各方对其进行的有效变更。

候选人:是指乙方按照本协议中《职位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搜索寻访,推荐给甲方的拟录用人选。

受聘人员:经甲方面试认可,并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上岗的候选人。

保证期:为中低端人选(经理级别以及经理级别以下)提供4个月保证期,从受聘人员到甲方单位报到之日起4个月(含节、假日);为高端人选(总监级别以及总监级别以上,包括总经理,集团总裁、副总裁,并且职位税前年薪50w以上职位)提供6个月保证期,从受聘人选到甲方报到之日起6个月(含节、假日)。

第一年支付给受聘人员税前薪酬总额:是指甲方与受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应支付给受聘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甲方为受聘人员代付的离职违约金、风险补偿金、安家费或其他名义支付给受聘人员的报酬和费用的总和。

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并将对本协议一方或各方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件和情况。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意外事故。

第二条 甲方招聘岗位及委托期限

1、甲方招聘职位人才一人,参考年薪税前 ,该职位的要求与薪资福利等见附件《职位说明书》。

2、本合约经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后方可生效,合约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双方如均有意愿可续签。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实提供真实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单位有关情况和招聘职位的相关详细信息,填写《企业概况》,指定一名甲方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宜。

2、填写《职位说明书》,向乙方详细说明所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任职资格、岗位权限、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承诺该岗位候选人的劳动报酬范围、福利待遇、支付方式与时间以及社会保险。确定未将任何人选排除在搜索范围之外,如对候选人搜寻范围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职位说明书》中予以明确。《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服务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岗位人才信息。如甲方同时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本岗位人才信息服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4、认真审核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在收到候选人信息之日起的七日内确定是否进行面试,并通知乙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与候选人接触或对候选人展开调查。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5、与乙方确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面试、考核、沟通,若甲方还需要乙方跨省份前往陪同面试,甲方需承担乙方一人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乙方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面试结束后,对有意向的候选人,经乙方同意,可以单独与之保持联系与沟通,并在事后及时向乙方通报沟通情况。

7、甲方应在面试后七日内确定是否录用候选人,并将面试意见和面试结果告知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延长决定时间的,应事先通知乙方。但甲方最迟应在面试后的十五日内做出相关决定。

8、确定聘用人选后,按国家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存乙方一份用于备案。甲方不得与候选人私下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9、甲方不得利用候选人获取候选人原工作单位的保密信息或让候选人违反其与原工作

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上规定的保密义务;因甲方利用候选人获取原单位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

10、在服务期内,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推荐候选人;或者乙方向甲方推荐三位候选人均不符合《职位说明书》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应以书面方式送达给乙方。

11、保证期内,及时与乙方沟通受聘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考察甲方实际的经营状况,如发现与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付款项不予退还。

2、自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乙方展开搜寻工作,对候选人进行甄选,对候选人进行家庭与社会背景调查,教育及工作经历调查,技能素质调查。并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拟举荐的候选人的评估报告(每一岗位的候选人评估报告最多不超过三份)。根据甲方反馈意见,乙方负责安排候选人与甲方面谈具体事宜,同时全程提供协助及引导性服务。

3、乙方在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其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甲方提供候选人的详尽资料,以备甲方参考。乙方保证候选人评估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无误。

4、若乙方举荐的候选人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甲方不同意对乙方举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的,在服务期内乙方继续举荐新的候选人给甲方。

5、若乙方举荐的受聘人员在甲方保证期内自行离职,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后备人选。

6、参与甲方对候选人组织的面试活动。在甲方和候选人之间就薪资福利等问题进行斡旋,配合甲方与候选人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内容。

7、乙方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不向除候选人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甲方信息。

8、应甲方要求,需要乙方陪同候选人到甲方考察或陪同甲方赴异地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乙方应予以安排。

9、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条件若与《职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资格有差异,但甲方同意面试并予以录用,视为双方对《职位说明书》的修改。

第五条 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1、甲方按照第一年支付给受聘人员税前薪酬总额的25% 的标准支付服务费给乙方。

2、服务费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三日内,甲方为合作的第一个职位根据参考年薪支付 总服务费的20%为预付款,预付款额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预付款在第一个职位人选上岗时可冲抵服务费,第一个职位成功合作后,其他职位将不再收取预付款;

(2)对于第一次合作职位人选成功上岗,服务费分为三次支付,包括签订合同时候支付的大约总服务费20%的预付款,正式聘用候选人到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服务费(指根据候选人实际年薪×25%×70%-预付款),其余30%在保证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期根据职位情况不同而定,如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已收的20%预付款以及上岗后收取的50%服务费,总计70%的服务费款项将不予退款,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会为已经离职的职位向甲方继续推荐人选,待新上岗的人选通过保证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务费,如甲方在人选保证期内离职后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进行该职位的寻访,已收的70%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对于第一次成功合作后,服务费分为二次支付,正式聘用人选到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70%服务费,其余30%在保证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期根据职位情况不同而定,如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人选上岗后所支付的70%的服务费不予退款,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会为已经离职的职位向甲方继续推荐人选,待新上岗的人选通过保证期,再收取余下30%的服务费,如甲方在人选保证期内离职后因为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不再进行该职位的寻访,已收的70%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预付款和服务费须汇入乙方帐号:22020122000008866,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月湖支行

?因预付款和服务费未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视为甲方未按时付款,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预付款退款条件及服务保障:

(1)如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推荐候选人,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寻访,乙方将在接到甲方的《终止委托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100%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该职位预付款。如乙方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若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人选,由于各方面之原因,均未到甲方上岗的,乙方应继续推荐;如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回该职位已收预付款的50%。如乙方逾期还款,则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约签订后,如果因为甲方自身公司架构调整、业务变化等任何原因而导致原委托职位的撤消,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则预付款不退。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已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工作,甲方应当付清全部服务费:

(1)对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甲方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若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转介给其它第三方并由其它第三方聘用的,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2)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4款规定之情况,甲方应于聘用前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在聘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逾期按违约处理。如甲方拒绝提供或隐瞒支付给该候选人第一年税前薪酬总额,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人民币二十万元作为服务费和违约损失。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面试后因某种原因不能长期或专职聘用该候选人,而委托该候选人担任兼职或其它短期服务,同样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4)服务期内,甲方又委托本协议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成功招聘本协议约定的职位的,视为乙方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工作。

(5)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鼓动、引诱、劝说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绕开乙方私下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薪酬标准的,视为乙方已完成服务工作。

6、应甲方邀请,候选人到甲方考察,或乙方陪同甲方赴异地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候选人往返交通、餐饮、食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考察和面试时直接予以支付。

第六条 保证期

1、对于甲方聘用的人选,乙方提供有条件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如发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推荐第二位候选人,保证期重新计算。此项服务的提供,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甲方已根据本协议条款付清70%服务费;

(2)聘用的终止非因甲方未遵守与受聘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条件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受聘人员辞职的;

(3)甲方在受聘人员解除、终止聘用起三日内已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提供协议规定之服务。

2、保证期内,乙方责任如下:

(1)甲方认为该受聘人员的工作无法适应《职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要求,解除或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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