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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握住你的手作文篇1
我想拾一朵落花,思量盛唐的繁华;我想听一曲箜篌,感受晚唐的壮烈;我想紧握你的手,我的大唐传奇。
走在繁华的盛世唐朝,览一幅大好锦绣山河的图画。日出的金辉撒遍大唐的每一寸土地,给每一张橘红的瓦片都镀上碎碎的金粒,让每一块青砖都揭开了纱衣。齐整的大理石街道通向一幢幢鳞次栉比而又造型别致的小楼。通向花琅阁的桂花糕的袅袅清香,通向春泰院鸳鸯双炙的浓郁,通向茗茶坊的茶香四溢,通向米麦行的盈车嘉穗。且不说这一幢幢红瓦青砖的小楼,每院内的格局构造各有千秋,单单从外面见到的:雕着凤凰的红木窗棱,万绣坊缫制金丝银丝的窗纱,镂花的象牙门手挂在铜黄的大门上,四角翘起的飞檐下叮叮铛铛作响的银铃,便无一不向世人道尽了这盛唐的奢靡与浮华。当然,还有那些各具特色的小楼内,有的亭台楼阁、池馆水榭映在青翠松柏中,有的竹花坛盆景点缀嶙峋石山间。又各有各的意境了。
走在唐朝的街道,你会更深刻的感受到她的美丽与开放。许多身材丰腴白皙的女子,外置鹅黄品目氅,内衬橘红锦银裹胸衫,点着红火鲜艳的花钗,绘着翩若流云的斜红,款款在街上行走。几个胡人牵着矮马,披着兽皮的外裳向西市走去。赶马的车夫斜着身子坐在舆(车厢)前伸出的木板上,挂饰的八只銮铃清脆的响着,小贩的叫卖声,老爷们的马蹄鸣声交错混杂。一派祥和与开放。
走到晚唐的肃穆凋落,听一曲商女凄婉《玉树后庭花》。当我看到大唐百姓流离失所,看到金碧辉煌的.皇宫中仍旧歌舞升平,我便知道这颗璀璨的明珠终将陨落。像几粒星子坠入深海,如几滴清泉落入空谷。安禄山、史司明的铁蹄踏碎了精致的琉璃窗阁,节度使的权杖击落了皇帝的九旒帽帘。我看见浮萍一样的百姓游离失所,我看见不知从何传来又未将何去的一封封家书。我看见战争的烽火持续燃烧三月,我看见娇艳的花儿溢出苦涩的泪水,我看见多少楼台在愁雨中哭泣。但当我我看见多少将士在夜中望着家的方向却还是坚定地向前行走。我便知道,这就是大唐,她从未改变。
我想握着你的手,我的大唐传奇。
我想让历史永远握住你的手,我的大唐传奇。
我握住你的手作文篇2
小时候,家楼顶有个天台,那里很大,很安静,能够很清楚很清楚地看到唯美的落日,那种淡淡、美美的感觉一直留滞在心底。
晚饭后,我搬着一把小凳子,爸爸提着一把大椅子,一起走到天台,那里有风,微微地拂过发梢,贴过脸颊,我就坐在爸爸跟前,靠着他的大肚子,双手放在老爸的大手掌中,看着每一根小手指乖乖地躺在每一根大手指里,乐得“咯咯”笑。一直都记得那种温温的感觉,阳光快活地跳跃在我俩的手心间,让我放心地以为能够把所有的烦恼都放在那个大手掌时,日复一日地仰望湛蓝的天,纯白的云和温暖的余晖。
日子也悄悄地从手心的缝隙之间溜走了,我是一个16岁的女孩,穿着白衬衫,背着沉沉的书包往返于家和学校之间,再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看太阳下山时的安祥。只是偶尔会在晚饭后回教室的路上,直直地盯看天的那一边,一直到眼睛发酸,才如梦初醒般地继续走。当然,爸爸手心的温度也越来越模糊,只是会在冬天的时候听爸爸说,他的`手又长冻疮了,可他从来不让我看他的冻疮,只是急急地将手拿开,忙不迭地回答:过几天就好了,过几天就好了……
不知什么缘故,房间的玻璃破了,第二天,爸爸就去买了一块新玻璃,他万分小心地把碎玻璃一片一片地取出,然后将黏合剂一点一点地涂上窗架,我在旁边看着,看着那双大手细腻地把黏合剂涂到每个角落,忽然间一种刺眼的颜色射入瞳孔,在我还不知所措的时候,爸爸已经跑到厨房,直接把手放在水龙头下,哗哗的自来水瞬间变成了红色,原来,在窗架上还残留着一小块玻璃,那一小块玻璃就那么硬生生地在爸手上划开了一大道口子。我忙拿来创口贴,握住爸爸手的时候,心里忽然一颤,爸的手上有茧,再也不是从前那样的肉乎乎,上面似乎明显地刻着、“生活”两个字,我用最小心的动作包住伤口。抬头看老爸的时候,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痛苦的表情,他转身回到我的房间,扛起玻璃……
看着老爸的背影,我有种落泪的冲动,我知道,天下父亲总是沉默的,而他们的爱也那样沉默,可这些不善言辞的关爱就像夕阳一样,淡淡地,暖暖地包围在我们身边。爸爸,你知道吗?无论你的手变成什么样,当我把手放在你掌心中时,我觉得我就是天底下是幸福的孩子,因为我能感受到,无论发生什么,都有一双手在不遗余力地支持着我,给我传递着他的温暖,一份厚厚实实的爱!
老爸,我想握住你的手,不管是十年还是二十年,在我需要的时候,能感受到您的守护,而在您需要的时候,我会传递上我的所有,让您成为最幸福的父亲……
我握住你的手作文篇3
你掌心的温度给我向上的力量,我好想握住你的手,点燃那最后的希望,创造那梦寐以求的辉煌。
——题记
肆虐的北风挡不住你我坚定的步伐,松柏那青翠欲滴的枝叶挡不住你我如火的激情。苍茫天地间,一声“加油”划破冬的寂静,显示出你我青春的朝气。在冷风刺骨寒的日子里,你我用汗水换来了向往已久的拔河比赛第一名。
学校要举行拔河比赛,这可是展示自己实力的好机会,而且还加班及量化分,真是百利而无一害,我又何乐而不为。报上名之后,我凭借着自己体型的优势,意料之中的被选上了。在抑制住自己内心的狂喜后,我便和其他选上的同学进入认真的练习中,力争夺魁。
时间匆匆,弹指一挥间便到了比赛那一天。随着一声哨响,比赛正式拉开帷幕,我们遇到的第一个对手便是同一层楼上的一班。虽说是兄弟班级,应该互帮互助,但比赛时可不能故意“放水”,必须全力以赴。早自习时,我们和一班比试了一下,结果轻松获胜。如今再遇一班,胜负自见分晓。首战告捷,我们顿时信心大增。此后,我们便过五关,斩六将,轻轻松松进入前三甲。虽然我们能赢主要是靠参赛者,但比赛时我耳边一直响着一个声音,那就是“加油!”。我相信,我们能赢与这此起彼伏的加油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它包含着同学对我们的信任和鼓励,给我们以信心、力量。
疲惫缠绕着我们,手上的痛侵蚀着我们,但仍难掩我们眉宇间那份激动与兴奋。俗话说乐极生悲,此时用在我们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我们输了,输的是那样的彻底,连一点反击的余地都没有。失败的阴影笼罩着整个班级,每个人的脸都阴沉着,好像要下雨是的。本以为冠军唾手可得,可现在……我心中不免有些失落。也许因为我们不一般,是二班的缘故吧,幸运之神眷顾了我们这个不一般的班级,犹如黎明的曙光,给我们带来希望。只为夺冠,我们拼尽全力,出乎意料的赢了冠军。再也掩饰不了内心的激动与兴奋,我们欢呼雀跃。仿佛世界因我们而骄傲,北风也在为我们鼓掌。
我好想握住时间之手,让它永远定格在那一刻,那个地方,因为那时我们是开心的。但我更想握住同学之手,也是团结友谊之手,在欢声笑语中,在互帮互助中走向新的胜利,创造新的辉煌。
我握住你的手作文篇4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这三个阶段,从稚童到少年再到青年,小时候总要抓住爸爸妈妈的手,这样才不会害怕,心中有所。渐渐地,我们长大了,自认为不再需要他们的庇护,可以独挡风雨,于是甩开了父母的手,迫不及待地想要展翅高飞,想要摆脱他们的束缚,逐渐变得任性,叛逆。而如今的我,迫切地想要抓住父母的手,因为我在走过了花季后终于明白了我所放开的正是我这一生最宝贵的,我知道了,那双手代表着什么……
也许是由于"同性相斥"缘故,我从小便对存在着些许恐惧,认为父亲是威严的象征,对他的教导存在着抵触心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心理被放大了,一次次的言语不合,在我与父亲间逐渐形成了深深的.隔阂与距离,长大了的自以为的独当一面让我对父亲的劝导更加不耐烦,更是不可能事事询问他,仿佛父亲在我的里不过也是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直到……
步入高中的我开始学着自己打理内务,在了解公交的行驶路线后,强烈要求父母不用放假时接我回家,一方面不愿意父母劳累,又一方面是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觉得自己不用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已经有足够的能力能够独立回家了。在我的强硬态度下,父母答应了我的要求。可人算不如天算,在放学的那一天竟然下起了雨,偏偏公交车也和我作对,迟迟未曾出现,看着周围的同学一个个的被家长们接走,心里莫名有些晦涩。
天空还在不耐其烦的继续下着雨,风席卷着雨滴冲刷着路旁两列挺立的杨树,也成对的打着卷席卷到我的脸上,冰凉的雨丝钻进脖子里,我不经瑟缩了一下,突然想有个人陪我立于这风雨中,不至于这么孤独。
惆怅的抬头望着雨朦朦的天空,想着要是跑着回去也还是可以接受的,总不能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一遇到点小事就一味地依赖父母吧。突然,身上一暖,一件熟悉的雨衣搭在的我的肩头,我抬头,引入眼帘的是父亲那满是沧桑的脸和一双睿智的眼,父亲就像一座大山站在我的身后,挡住了所有风霜,为我开辟着一方温暖的天地,心头涌起的暖流包裹着我。是啊,父亲永远是我可以依靠的肩膀,即便我长大了,即便我走得多远,父亲永远都是我一生的财富。突然,想要握握父亲的手,那双满是薄茧的手便是我这一生的宝物。
父亲啊,让我握握你的手,儿子想携着你和享受生活的每一寸美好。
我握住你的手作文篇5
春去秋来,花开花谢,带不走我对你的思念,喃喃自语道:“你在天国还好吗?”自打你误食毒药,离我而去,便在我心中播下荆棘的种子。每当望着天空中的白云,我总会想起你,心总会被这荆棘所刺痛,我是那么真切地希望我的莉莉你还活着,还能作揖,还能与我握手,还能……想到这,不觉间泪流满面。
窗外,雷声震耳,雨点溅进窗里。雨点模糊了桌面,却使我对你的记忆越来越清晰。
莉莉,我想握住你的手!
在我13岁那年,莉莉你已寄养在姑姑家了许久日子,于是我只能碰到长假时才能见到你两三次。可是有一天,却突然听到你死亡的噩耗,就像天空中突然炸响了一声闷雷,我愣在那儿一言不发。不知不觉得来到了阳台,抬起头,望着天空中的云朵,找寻着你的化身:有人说,人死了会变成天上的.云,我相信你也一样。可是云舒云卷,我始终没有找到属于你的云朵,你是在生我的气,不理我了吗?
莉莉,我想握住你的手!
你虽是我家的一条宠物狗,可自我有记忆起,你就在我家定居了。你有一身洁白且似绸般柔顺的毛发,有两颗水晶般的眸子,有着根根鲜明的胡子。你同我们一家人处得都很好,有事没事,总喜欢用你那湿润的小鼻子蹭得大家爱你不得了。平时,你总是静静地躺在家门口,咧着嘴笑,见到陌生人,便要乱吠一阵,可是只要我们一声轻唤,你就跑开了。每当吃饭或看到我吃糖时,你便会立起身,作几个揖,然后要与我握手,讨些骨头、糖果吃。弄得我每一次都因为你的缘故而要多吃带骨的肉,或干脆与你平分我的牛皮糖。亲爱的,现在我这儿有好多你喜欢的肉与牛皮糖,你还想吃吗?
莉莉,你就是这样一只美丽又讨人欢心的小狗!虽然我现在还在专门挑骨多肉少的排骨吃,虽然我现在还特意把糖果分成两半,虽然我现在总在把饼干分成两半……但是莉莉你已不再向我作揖了……我悔恨,悔恨没能见到你最后一面,悔恨一年只有抚摸你“区区”几次,悔恨一年中亲自喂你最爱的糖果也只能“区区”几次,仅有是“区区”几次!
其实宠物与家人一样,相处久了,自然便产生了感情,只要你付出了爱,付出了信任,总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今夜里,我只希望能在梦中再握握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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