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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读后感7篇

读后感是我对书籍中人物命运的深刻感悟,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内容的感悟和思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道理和精髓,下面是会述职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好书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好书读后感7篇

好书读后感篇1

张爱玲曾经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地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也许只有曹雪芹才能写出这千古绝唱吧,可惜了没能让众人看到真正的结局。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不禁感叹世事无常和人生无奈。这本书以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为背景,揭露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同时也表达了作者曹雪芹的愤怒与不满。

这本书处处充满着悲剧。我们看到了大观园从原来的繁荣胜景变成了凄凉的景象,也看到了发生在这一封建家族的悲剧,探春远嫁他方,元妃病逝宫中……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成了一场场悲剧。

其中最让人伤感的要数宝黛之恋了吧。他们一个是被看成“花花公子”的宝玉,一个是寄人篱下,体弱多病的黛玉。在那个以考取功名的时代,宝玉的思想被大家当成不学无术,连他的宝姐姐也劝他考取功名。而他却说“林妹妹是从来不会说这些话的”,没错,或许只有黛玉能够懂他,她从来不会劝宝玉考取功名,也不会责备宝玉不思上进。而面对叛逆,以及对世俗不屑一顾的黛玉,也只有宝玉能够懂她。只有宝玉能够看出黛玉的与众不同,能够读懂她的诗词歌赋。两个就这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她们互为知己,慢慢生出情意。可是她们之间的'爱情是不被认可的,最后黛玉含恨离世。

?红楼梦》作为四大名著这一,其中的深意肯定不仅仅在于对爱情的表达,这本书中的学问,远非读个一两遍就能理解的。这是一本常读常新的书一本读过就会上瘾的书。

好书读后感篇2

今天早上,我看完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

?爸妈太过分》作者是英国的彼特·约翰森,彼特·约翰森是一名儿童作家,在他写过的书里,他最喜欢的是《幽灵狗》和《爸妈太过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获得了20xx年北爱尔兰最佳年度小说。出版社是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爸妈太过分》讲述了一个男孩路易斯与他的父母展开的“战争”。路易斯的老爸、老妈为了让路易斯完成他们的梦想,而不择不手段,他们把家搬到了苦读镇,并且帮路易斯转学。于是,老爸老妈的阵营里多了口水大王—校长,朽虫先生—班主任,射手女士—数学老师,这几员猛将。幸好路易斯斯的阵营里多了玛蒂,玛蒂不但教会了路易斯如何“训练”父母,而且还当上了路易斯的经纪人,帮助路易斯去展开自己的梦想。后来路易斯和玛蒂一起离家出走,去外面参加变成明星的表演,但是却失败了。令人惊喜的`是路易斯的老爸居然来接路易斯和玛蒂。最后路易斯摆脱了苦读镇,开始了另一段平静的生活。

读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我觉得路易斯的老爸、老妈真的太过分了!比我的老爸、老妈还要过分呢!想想看,我的老爸老妈不会给我报很多很多的兴趣班,也不会逼着我去实现他们没有实现的梦想。所以,我认为我比文中的路易斯幸运多了,虽然路易斯最后的结局与我现在的结局差不多,但是我觉得路易斯的学习自觉性比我强多了,这点我需要向路易斯学习。

最后,我觉得如果还没有看过《爸妈太过分》这本书的同学,可以尝试着看看。这本书的对话轻松又惹人发笑,同时又是倾诉现代家庭教育,给孩子呐喊的一本书。你可以试着读一读哦!

好书读后感篇3

?双面猎犬》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则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是一只狗和豺的混血儿,它的父亲是一只名叫洛皇的优等猎犬,它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年轻母豺。

白眉儿被豺王奥索尔赶出豺群后,决定投靠人类。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被发现后,苦安子欲将白眉儿卖掉,却被村长阿蛮星救出,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村子里又丢鸡了,大家都怀疑是白眉儿偷的。但主人阿蛮星却相信它,将它放走了。白眉儿为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在雪地里躲了七天七夜,终于抓到了偷鸡贼——两只红狐,为自己洗清冤屈。后来,主人带它去狩猎,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立下战功。主人把老黑狗脖子上的护脖移到它身上,这意味着把信赖和宠爱也一并移到它身上。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她白眉儿有三点值得我学习:一是忠诚,二是知恩图报;三是它那锲而不舍的毅力。

忠诚,形容狗再适合不过了。俗话说的好,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荦腥,便会不知羞耻地踏进别人家门。而狗和猫不同,狗只要认准了一个主人,就算你再穷,甚至无法满足它的温饱,它也不会离开主人,白眉儿对苦安子的忠诚一直到苦安子把它卖给狗肉贩子的那一刻才结束。苦安子经常不给白眉儿煮狗食,白眉儿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

知恩图报,是一种优秀的品质。白眉儿知道阿蛮星对他的恩情比山还重,比海还深,因此在打猎中,他孤身一狗,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追猞猁,为主人献上珍贵的猞猁皮。知恩图报,连狗都懂,我们为什么却做不好呢?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我们却想不到感恩,还时常和他们冷眼相对。现在想想,真有点惭愧。我们现在坐在这明亮的教室里,有了安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难道我们不该想想这幸福是怎么来的吗?这些都是先辈们用热血换来的啊!因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锲而不舍,这是一种精神,一种支撑人们前行的精神。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白眉儿被怀疑在偷鸡贼时,他忍住内心的痛苦,在雪地里呆了七天七夜,没有食物,但它照样忍了下来。最终,它抓到了可恶的偷鸡贼,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为主人卸下黑锅。这种精神,我们却不易做到。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我就把它丢在一边,对它不闻不问,极少能自始至终地解决难题。像这样,一遇到困难就倒,又怎么能成大事呢?是白眉儿教会了我需要锲而不舍的毅力。

白眉儿,你是一只优秀的猎犬,你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你身上,我懂得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因为你,让我感动。是你架起我心中那道绚丽的彩虹,让我对忠诚、感恩及坚持有了。

好书读后感篇4

连日的阴雨,心情本就有些郁郁,更那堪是夜晚,似乎寂聊也随之而来。不想陷入一种空洞和无助,就起身去泡了杯咖啡,让自己温热和活力起来。然后端坐在电脑前,慢慢地阅读起数日前朋友推荐的沈从文先生的《边城》。

初读,许是习惯性的读小说的方式,急切的想寻读里面的人物或情节,故对于小说开篇大段的景物描写似乎看不进去,可渐渐的,一幅曼妙的风情画卷随着文字徐徐展开,使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仿佛置身湘西那美丽的世外桃园。翠翠就是在这样一个淳朴、天然、优美的中孕育出来的自然之女。

就是这样一个懵懂、娇憨、不食烟火的纯孩,却了一段似乎尚未开始就已结束了的绵长而忧伤的爱。也许越是急切得到就越容易失去,难道这就是宿命么?“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故事的结尾以这样的反问戛然而止,让人唏嘘不已。掩卷,脑海中似乎浮现翠翠灯下托腮喃喃自语的`神情:“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她的纠结让人生生的心疼起来:这漫长的日子她是否能够靠着那个初见时的甜美回忆安然度过呢?

很久没有读到这样使人惊艳的文字了,这惊艳不是华丽。而是不染的纯美爱情遭压抑带给人的一种柔软、一种怜惜,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对命运不解的扣问。不由感慨有时男子如何竟有比女子还极致的细腻,沈从文先生如何知晓那样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那么隐微的心理,难道真如他所说:“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女子?”

有时间,有合适的心情,再读《边城》。

好书读后感篇5

笑耶?单看孔乙己的人生境遇无不让人可怜,因为他的身份——无任何功名却也不肯摘掉读书人的头衔。因此使两个阶级都不待见他,他也融不进任何一个群体里,可怜到只得在孩子们中找认同。可算是可笑了。

喜耶?文章多次出现“笑”的剧情,孔乙己的出场也给人们带来欢笑,可这笑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这笑让人寒心害怕。

悲耶?“孔乙己是那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在其他人的心中,孔乙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他的存在只是在烦闷生活中打发无聊的笑料罢了。即便是孔乙已之后死了,所有人也都无所谓,冷漠到病态了,孔乙已渐渐在人们记忆中消失。唯一记得他的人,却是还想剥削他的掌柜。这是那个悲凉的社会孕育了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已悲惨的结局一半来自那腐烂的社会,一半来自于他自己。他本可以褪去长衫以他高大的身材,养活自己本身就不成问题,可终究败给了面子和惰性。生活在那个时代,似乎悲惨命运早已注定,但各自的命运应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若天要亡我,那就逆天而行,逆天改命。

好书读后感篇6

它,一本很好看的书,而且还是很好的显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孤儿是多么的可怜,一直生活在虚假和痛苦的生活。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队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商量对策后来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本来他的童年生活是非常的幸福的,因为别人的贪婪和自私,让一个小男孩的童年生活如此的残酷和痛苦。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一个人纯洁的心,善良的心到最后一定是好结果。当时社会的罪恶和虚假,让我觉得恐怖。现在也有很多的孤儿,因为有先天性的病,父母抛弃了他们,但我相信,他们一定不会恨父母,他们会怀着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一定会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会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世界。而我也很感慨,我们生在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好书读后感篇7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和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就这样,故事在阿廖沙母亲死去,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小阿廖沙去人间谋生后结束了。阿廖沙那苦难的童年呵,也悄然无声地结束了——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暴的少年形象!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

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

在这一部《童年》中,故事的情节就是作者生活的真实写照,书中慈祥的外祖母那丰富,生动,优美的童话故事和民间歌谣使作者听了大为神往,就激发了他对正义事业的美好希望。

“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读了这样一段话,开始我还不太理解,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忍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把正在沉睡的民众唤醒。我想这也是高尔基创作这本书的另一个用意吧。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童年的高尔基命运太悲惨了。从前我总认为自己不够幸福,可与童年的高尔基相比,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书中的阿辽沙年幼丧父,不得不被送到残暴没有人性的外祖父那里生活。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阿辽沙受尽了外祖父的虐待,在他的周围,只有自私自利、冷眼旁观的“局外人”。但是,阿辽沙还是顽强的活着,慢慢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起来。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我有无微不至地呵护我的父母,有亲切无比疼爱我的亲人,有和蔼可亲教育我的老师,有天真无邪友爱我的伙伴。而高尔基3岁就失去了父亲,跟随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却受到外祖父的虐待,受到舅舅和比他大的孩子的欺负。母亲改嫁后不久病死,11岁的高尔基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要彻底改变自己,学习阿辽沙身上所有的那勤劳、爱学习、独立、勇敢做斗争的品质。我会努力的。

我和高尔基比童年,真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高尔基勇敢地面对挫折,克服困难,顽强学习,最终成为一个世界著名的文学大师。我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打好基础,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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